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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地规模经营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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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以辽宁省为例,选取抚顺、朝阳、丹东、铁岭、盘锦五个不同地区为样本,运用EViews软件分析辽宁省进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可行性,并以C-D生产函数为基础建立模型,估算出了辽宁省土地经营的最优规模,同时对得出结果进行分析,探讨了辽宁省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度低的根源。
  【关键词】农地 规模 经营
  
  农用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经营,亦即在土地面积能够保证最佳经济效益要求的经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求的面积并非是固定的,它因地因时而变化,且与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并不矛盾。
  
  一、辽宁省农用地利用状况分析
  
  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即东经118°53′~125°46′,北纬38°43′~43°26′之间。全省陆域面积14.81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与丘陵占58%,平原占33%湿地、滩涂和岛屿占9%。
  辽宁省土地类型多样,土地资源利用适宜性广泛,气候适宜,雨热同期,土地生产潜力巨大,物产丰富。辽河平原以平地为主,是全省农业及商业粮、油、蔬菜的主要供给地;东部山区以水源涵养林为主,是全省重要的生态屏障;辽西山地丘陵区以水土保持林,种植各种农作物为主。全省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人均土地资源少,耕地质量差,后备资源不足。全省人均农地0.095公顷。耕地质量总体相对较差,除了辽河平原相对肥沃外,辽西、辽北大部分耕地土质贫瘠,地力较差,产量不高,全省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可以实际利用的土地并不多,尤其是可开垦为耕地的更少。
  
  二、农地规模度经营模型
  
  本文借鉴了钱桂霞和李宁辉的模型,并采用了2009年的数据进行估算。
  (1)C-D生产函数
  TR=P*Q-C
  TR:指农产品的总收益;P:指农产品的价格;
  Q:指农产品的产量;C:指农产品的生产成本
  (2)Q=ALαKβHγ
  其中满足
  
  L代表劳动力投入量;K代表资本投入量;H代表土地投入量;α,β,γ分别为劳动力产出弹性、资本产出弹性和土地产出弹性;A为除了这三者以外的其他影响农产品生产的更重要素的作用和。
  (3)C=wL+rK+nH
  其中w为劳动力的工资,r为资本的价格,n为土地的地租
  将(2)(3)式代入(1)式得
  TR= P*ALαKβHγ- wL-rK-nH
  (4)总收益最大化
  MaxTR=max(P*ALαKβHγ- wL-rK-nH)
  
  三、对模型均衡结果的分析
  
  通过计算得出以下均衡解:
  L*=α*P*Q/w ①
  K*=β*P*Q/r ②
  H*=γ*P*Q/n ③
  用③式除以①式得
   ④
  此式表示在模型均衡的条件下,人均农地数量。
  在④式我们可以看出,人均农地的数量取决于土地产出弹性、农村劳动力工资、劳动力产出弹性和土地承包价格这四个变量,并且分别与前两者成正比,和后两者成反比。
  
  四、辽宁省农用地规模度的确定
  
  本文选取辽宁省抚顺、朝阳、丹东、铁岭以及盘锦五个地区的数据进行分析,指标值如下表:
  表1 辽宁省各地区指标值
  地区指标 农林牧渔业从业人数(万人)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千公顷) 资本值(亿元) 粮食总产量(万吨)
  抚顺 31 98.6 2.228562 52
  朝阳 76.4 342.8 7.373733 64.6
  丹东 45.5 165.6 4.643784 88.3
  铁岭 54.9 416.5 9.838024 256.2
  盘锦 23.1 127.7 3.041288 115.5
  注:数据来源:《2010辽宁省统计年鉴》
  模型如下:
  log(Q/L)=c(1)+c(2)*log(K/L)+c(3)*log(H)
  EVieviws分析得到最优土地规模为23.76亩/人,2009年辽宁省从事农业的人均土地量约为2.89亩/人,多20.87亩。
  
  五、辽宁省农用地经营规模低的根源分析
  
  1.劳动力转移缓慢。城市对于农村劳动力的接受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的限制性越来越明显。进城打工的农民由于没有当地户口,不仅不能拥有与当地人一样的待遇,而且还要为此花费很多费用,如子女的上学问题。这就加大了一些在城市里拥有固定工作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困难。其次,劳动力市场中存在各种人为歧视。在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中,不仅存在制度上的歧视,还存在很多人为政策上的歧视,比如同工不同酬等。进城的农村劳动力只能从事“脏、险、累”等城市居民不愿意从事的岗位,而且工资很低。从05年到09年辽宁省的从事农业的人口虽然在减少,但转移缓慢,第二产业的的从业人员数量也基本持平,只有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稍微有所上升。
  2.当地二三产业不发达,农民的家庭收入约2/3的部分来源于农业生产。有些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农民从事其他行业的机会较少,居民大多以种地为生,土地都分散在个人手里,不能集中。从而导致土地种植规模较小,细碎化比较严重。
  3.农用地补贴较高,一些农民不愿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农民种地不但不用交钱,而且国家还发放各种粮食补贴。辽宁省从2004年开始实施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政策,2006年开始实施对包括化肥、农药、柴油等生产资料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截至2010年,全省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42.63亿元,每年补贴粮食等农作物生产面积达到5000万亩以上,户均享受补贴2301.1元,农民人均领到补贴款676.9元。如此高的粮食补贴使农民更加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所以,土地依旧分散在个人手中,不能形成大规模的生产经营。
  
  参考文献:
  [1]陈艳红.对东北地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考[D].东北师范大学,2007.
  [12]辽宁省统计局.2010年辽宁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13]钱贵霞,李宁辉.粮食主产区经营规模与粮农收入的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6(6):57-60.
  [14]钱贵霞,李宁辉.粮食主产区农户最优生产经营规模分析[J].统计研究,2004(10):40-43.
  [15]杨肖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的迁移行为模式及其决定[D].沈阳农业大学,2009.
  [16]王银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J].统计与决策,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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