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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沈全峰

  【摘要】文章通过对平顶山市村镇银行――郏县广天村镇银行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根据村镇银行未来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问题;建议
  2006年12月,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同时选择六省推出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2007年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自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了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为突破口,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新阶段。抓住国家降低农村金融进入门槛的机遇,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是解决新型农村建设金融需求旺盛与农村金融供给严重短缺矛盾的有效途径。
  一、郏县广天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郏县广天村镇银行于2009年10月28日挂牌,是河南省成立的第5 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5000 万元,内设四个部门(客户一部、资金组织部、综合业务部及营业部),员工20人,网点一个,业务范围已覆盖郏县县城,正逐步向周边各乡镇铺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表现在:(1)资产规模快速扩大,存款余额持续增长。至2010年末,资产总额2.5亿元,较2009年末增长1.2亿元,增长率92.3%;存款余额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亿元,增长171%。其中储蓄存款0.3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27亿元,增幅270%;对公存款1.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87亿元,增幅131%。(2)信货投放稳步增长,支农力度不断加强。截止2010年末,贷款余额l亿元,较2009年末增长0.8亿元,增长率125%。其中涉农贷款占比54.7%,在服务当地“三农”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截至2010 年末,贷款利息和贷款到期回收率均为100%,无逾期和不良贷款,圆满实现了稳健经营的目标。(3)经营利润持续增长,盈利能力明显提高。截至2010年末,利息收入587.7万元,贷款利息收入528.8万元,金融机构往来收入58.9万元,利息支出66.49万元,营业支出382.03万元,其中业务及管理364.92万元,营业税及附加17.11万元。在“应提尽提、应摊全摊、据实列支”的前提下,2010年末实现账面利润32.05万元,净利润23.65万元,较2009的年末利润数增长将近25万元。
  新型村镇银行的特点。(1)公司治理较为完善。一是注册资本规模较大。按照规定村镇银行最低注册资金,县(市)300万,乡镇100万元,郊县广天村镇银行注册资金达5 千万元,在全省已经成立的14 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居于前列,高于最低规定的16倍,具有较强的发展实力。二是股权结构比较合理。郏县广天村镇是银行是由平顶山银行为主发起银行,6家企业和11个自然人入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中发起行投资1200万元,占股本的24%,为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额合理分配股权。这种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股权结构,既有利于树立主发起银行的主导地位,保证村镇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规范,又能保证企业及个人股东积极参与村镇银行经营。三是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广天村镇银行依照其发起行――平顶山银行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行建设,建立了“三会分设、三权分立”的制度,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同时,制订了《郏县广天村镇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操作规程》等59项规章制度。由于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其经营管理比较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四是产业资本积极参与。广天村镇银行6家法人股东都是当地矿产、电力安装、物资及工程监理等经济实力强且口碑较好的企业,这些产业资本的参与,为农村引入了多元化的金融供给,体现了村镇银行多渠道募集资本的开放性。(2)经营方式有所创新。一是信贷审批程序快;二是信贷业务经营灵活;三是金融支农模式新颖。(3)业务运营平稳,支持县域经济效果明显。广天村镇银行挂牌经营后,注意融合平顶山银行的经营理念,结合郏县实际,迅速成长为一支新生的金融力量。广天村镇银行积极发挥面向地方基层、面向农村的特色,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问题,开业至今,共发放小额农户贷款24户、计100万元;农村养殖贷款2户,20万元;发放农村工商业贷款24户,计4125.3万元;发放个体工商业贷款21户,计4210万元;发放中小企业贷款4户,计1000 万元。在短时间内,对解决该县中小企业及工商户、农户贷款难问题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二、郏县广天村镇银行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个别部门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村镇银行是一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旨在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新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从而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但通过对郊县广天村镇银行设立、发展的调查,笔者发现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认识不到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个新生事物,一些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其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发展金融机构只是银行系统的事,不是地方政府部门的事,对新型金融机构根本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去大力推进和发展;二是地方政府对以村镇银行未来发展的思路不清。一些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发起、如何监管、如何扶持缺乏思路,不知从何下手;三是对于村镇银行的设立,部分基层心存顾虑。一些干部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份复杂,监管困难,怕重蹈“三会一部”的覆辙,有畏难情绪,推动起来不积极。
  2.村镇银行设立阶段发起行难找。在本辖区内,具有主体资格的发起行较少。找到合适的主发起行,史成功组建村镇银行的关键问题。根据设立村镇银行的标准,组建村镇银行必须要求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法人机构(或金融资产公司)作为主发起人,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平顶山市符合条件的主发起行只有平顶山银行和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两家机构,所以说发起主体相对较少,要破解组建村镇银行本地主发起银行缺乏的瓶颈,必须从外地引进合适的主发起行。外部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意愿较为薄弱。目前为解决中西部或不发达地区发起行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采取了东西挂钩、发达及欠发达地区挂钩的政策,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在东部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必须按比例同时到中西部地区设立一定数量的村镇银行,但由于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盈利率较低,投入成本和耗费精力更大,主动愿意到这些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外地银行不多。
  3.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高,风险防控困难。村镇银行是商业性金融组织,不是政策扶贫机构,必须实观资本保值升值的目的,才能生存并持续发展。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了几个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一是社会认知度较低。郏县广大村镇银行成立时间仅一年,规模小、网点少,在广大农户心中的品牌地位不高,吸储能力不强。二是运营成本偏高。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住在乡(镇)、村的农民,较城市居民居住地分散,单笔贷款额度小,甚至有时信贷员考察农户项目的车旅费高于贷款利息收入。三是风险控制困难。目前供村镇弄可借助和参考的现成风险防控体系几乎没有,比如征信体系,农村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管理体系,农村企业信息分散在人行、工商、税务、经贸等多个部门,缺乏必要的信用资源整合,评估农产信用难度大。同时,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体系还很不健全,村镇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面临很大挑战。

  4.政策扶持不够。大多地方政府没有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以平顶山为例,除国家及有关部委出台的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文件精神外,目前还没有出台地方性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有关利率管理、征信、存款准备金缴存、支付清算、执行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工商注册登记等问题,仍未统一解决。现有针对村镇银行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广天村镇银行为实证,该行在筹建阶段,郏县政府会议研究对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照农村信用社享受所得税5年内先征后返和减免部分营业税(按3%执行)的优惠政策;涉及村镇银行的本级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免收,服务性收费执行最低标准。但是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广天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直到2010年7月份才从5%降到3%,筹建初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没有得到全部减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也对其他拟到平顶山市设立村镇银行的机构造成负面影响。
  三、推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抢抓国家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机遇,郑州、安阳市已建立2 个村镇银行或农村资金互助社,全省利用台资拟建30 家村镇银行正在进行,南阳由天津支持每县成立一个村镇银行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诸多实际情况表明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应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村镇银行建设。
  1.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镇银行的设立和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研讨会、媒体等宣传解释试点政策,报道试点进展情况和外地先进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总体部署,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真正将村镇银行发展工作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三是建立政策协调机制。由金融办、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土地局、公安局、农业局、广电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针对村镇银行发展中的困难,协商给予筹建、监管、补贴、税费等方面政策优惠。
  2.基层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应加大“招行引资”力度。从全省己成立的13家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属地看,外省银行占58%,省内占42%,表明外省地方性金融机构呈现出“圈地扩行”的燎原之势。地方政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应牢军抓住机遇,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联系人行各分支行积极引导国内外的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及民间资金等社会各类资本到辖内农村地区创业发展,并全力推进村镇银行在辖内的健康发展。同时,支持大中型国有和股份制行商业银行通过创新管理架构,探索成立业务部、管理总部等多种方式投资组建村镇银行。
  3.加快制定激励政策。在我国现阶段,涉农金融机构呈现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特点,因此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解决农村信贷投入不足问题是不现实的,必须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可供借鉴个别地区先进做法,一是税费支持。对新设立的村镇银自营业之日起,前3年县政府按其缴纳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第4~6年予以50%奖励;禁止有关部门向新设立的村镇银行乱收费和乱摊派;凡是给予农村信用社的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村镇银行同样享受;二是业务支持。县政府优先为新设立的村镇银行推荐对公优质客户。督促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开展业务,积极引导各类涉农资金存入村镇银行,增强支农实力;鼓励将农业政策性信用业务交由村镇银行办理;积极向村镇银行推荐地方优质项目,帮助其拓宽农村信贷服务领域。三是资金支持。村镇银行如期开业后县政府奖励开办费用100 万元,同时,帮助协调营业办公用房,其租金前三年由政府承担。
  4.引导和促进村镇银行创新服务的提升。一是夯实基础,以人为本全面提高村镇银行干部职工素质。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村镇银行普遍出现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村镇银行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尽快培养村镇银行自己的高素质人才,用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二是村镇银行应加强金融手段和产品创新。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通过对大中型项目的联合贷款或为县域同一产业链的不同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扩大金融供给规模;积极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扩大金融服务对象,加强产品创新力度;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包括保险、代理、个人理财、信息咨询等,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三是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村镇银行积极开展“送贷上门”服务,根据客户自身特点与需求,有针对性放贷;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支农贷款审批机制,体现村镇银行定价灵活,服务贴近市场的特点;可以尝试提供农民技能培训贷款、信息咨询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项目,着力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自主脱贫致富的能力;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创新,在期限、利率、计息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服务;适当引入消费信贷方面的金融创新业务,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支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实行弹性还贷方式,在还贷期限、收款方式上灵活机动,缓解农民还贷压力。
  5.多措并举,为提高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多方位的支持和凭据。一是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降低农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实现风险分担,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二是完善农村担保制度。探索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等多种抵押方式,帮助养殖大户、专业农户解决其资金需求,既可以采取联合保证,机器设备抵押也可采用保证抵押等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以促农村中小企业因营业手续不全、没有抵押物、经营规模小而不能贷款的难题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三是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可以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对发放涉农小额贷款达到一定额度进行分年度奖励,并给予进一步的税收优惠。四是多方联动,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借助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促进整体信用环控优化;发挥村委、村组等各村民集体组织的作用,利用扎根县域农村基层的有利先决条件,促进农村信用环澎改善;注重发挥传统文化作用,利用人情文化等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信用环境优化;搭建平台,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村“诚信”文化环境的形成。
  6.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促进村镇银行稳健经营。一是严把准入关。加强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建立相应的审查制度,同时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省制度,努力减少因运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冲击,提高村镇银行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强监管。对村镇银行实行评级管理,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作到分类定位,注重实效,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合理引导信贷投向,督促村镇银行明确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对偏离方向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偏。四是应建立村镇银行支农服务质量的考核体系,将支农考核目标量化,定期不定期地对村镇银行支农贷款情况进行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村镇银行综合评价、政策倾斜力度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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