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评价制度改革途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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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评价体系是公正合理评价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贡献,调动科研积极性的主要管理工具之一,也是创建创新型高校的重要手段。但目前高校科研工作评价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以及由此在高校科研中引发的诸多不良现象,已经严重阻碍了高校的科研发展。改革现行高校科研评价制度,已成为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立公平、公正的科研评价体系,合理评价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贡献,对于提高科研效益,发挥高校自身的科技潜力,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现行的科研评价体系存在弊端,使相当一批学者放弃了学术本来的内在品质,把学术的内在精神求索转变成一个数量意义上的大量操作,致使科学研究片面追求数量和速度、低水平重复、缺乏创新。
重数量,轻质量
近年来,高校科技事业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缺乏重大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在科技创新方面亦存在严重不足。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除我国综合国力相对不是很强、科技基础相对薄弱等客观因素外,与现行的高校科研工作评价体系也有很大关系。目前的高校科研评价及其激励机制,通常是以论文和著作的数量及科研经费的多少作为衡量教师科研水平的重要条件,这样的评价准则与科学研究的精神相悖。因简单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在评价中的份量,也造成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导致目前高校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之风盛行,不利于科技创新及重大科技成果的产生。
科研评价指标体系简单化绝对化
长期以来许多高校的科研评价形式简单化、绝对化,忽略了学术精神、科学态度、学术品格的培养,促使部分科研人员产生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的心理。一方面,科研考核体系注重对个人的考核,已经不适应21世纪科学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高校创新团队建设的需要,分散了队伍的凝聚力,削弱了科研创新能力,浪费了科研资源。另一方面,科研考核体系注重短期效益,使科研人员乐于从事短平快的小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致使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越来越少,一些科研人员甚至将一篇高质量的文章分成数篇来发表,或者东拼西凑应付考核。此外,科研考核体系形式单一,没有考虑不同学科的特点和不同科研人员的角色,用一种机制来评价所有的教师。即使针对文科和理科的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进行考核,也用同一公式乘上不同的系数来折算而已,忽略了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等不同特点以及不同的人员所从事的不同工作任务性质的差别。
对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重视不足
目前的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只追求学术效益,不重视实际效益,尤其不重视知识产权和成果的转化。许多教师仅仅把专利的申请作为一种任务, 为了申请而申请,一种类似发表论文的模式, 申请一旦结束, 就再也不闻不问了, 这就会出现专利的申请与实施不同步增长的情况。
在过去,高校每年都有成千上万项获得各种奖励的科技“成果”,多数都是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阶段的,达到工程化研究阶段的很少,达到商业化应用阶段的更是寥寥无几。专利的申请和科技“成果”仅仅作为政府或学校考核科研工作者业绩的标准, 而不能取得实际的应用效果。
对高校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思考
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建立以人为本的科技评价制度
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制度应建立在对科研工作自身价值合理评价的基础上,围绕科研的本质与科研的目的而展开,并且合理界定科研目标、科研评价目标、科研管理目标及其相互关系。因为高校科研评价工作与高校本身及其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高校的工作和教师有着很强的导向性,所以,高校科研评价能否坚持正确的导向不仅直接影响高校科研工作本身,而且也会影响到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因此,建立以人为本的科技评价体系,积极建立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打破分配上的变相平均主义,实施与绩效挂钩的动态评价考核,充分体现科技人员的价值,才能建立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创新队伍。
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短期效益与长远目标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高速发展,一些学科和科研成果也逐步接近了世界前沿水平,但是高等教育与高校科研的发展,特别是其质量的提高,是一项长期而艰苦卓绝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
在建立科研评价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其对短期效益和长远目标的适用性和导向性,要注意二者之间的相互协调,不能牺牲长远目标的利益来保全短期利益。首先,不应过于频繁地检查和考核,不能要求科研人员在短期内出大量的优秀成果,考核和检查应以中长期为主,鼓励科技人员对其学术生涯进行较长期的规划;其次,考核指标不能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应强调数量和质量的结合,注重代表性的文章和标志性的成果;第三,既要考虑个体,又要考虑团体,既能发挥每一个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有利于科技人员的团结协作和交流,促进交叉学科的发展和重大攻关项目的承担和完成。
遵循科学研究规律,正确处理“量”与“质”的关系
合理的科研评价制度应当达到两个目标:第一,肯定并鼓励诚实研究,批评且惩罚弄虚作假;第二,筛选并支持优秀成果,激励且提携求是学人。高校应重新审视现行“量化”为主的不合理的科研评价制度,回归科研本身的价值,正确处理“量”与“质”的关系,重视“量”,更应强调“质”,在“质”的基础上追求“量”,没有“质”的保证,再多的“量”也是虚的,从而建立以“质”为主,兼顾数量的合理的科研评价制度。
建立与科学研究性质相适应的评价制度
科学研究活动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创新性的特点。真实性既包括成果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也包括研究过程的真实性,即科研人员应踏踏实实地从事科学研究,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科学研究中的创新可以是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也可以是新观点、新论证、新材料、新方法等。原始创新性孕育着科学技术质的变化和发展,不仅能带来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而且能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和经济结构的变革。因此,评价高校科研成果“质量”的标准也就是“真实”和“创新”,符合这两个标准的就是好的或优的,应当予以奖励,反之,则不应当奖励,并且对一些有明显抄袭剽窃等现象的科技成果则予以惩罚。只有建立与科学研究性质相适性的科研评价和考核制度,高校的科研才能健康、正常、可持续发展。
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高校教师在开展科研工作时,既要有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也要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因为教师不仅承担科研重任,还承担着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因此,要加强教师科学道德建设,倡导热爱科学、淡泊名利的良好文化风尚,鼓励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提倡开展平等的学术批评与学术争论,保障不同学术观点的公开发表和充分讨论,推动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学术思想、不同学派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良好文化环境。同时,要强调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在学术规范上形成良好的道德规约。
建立监督机制
科研评价体系是一项涉及面广、涉及问题较深入和细致的复杂工作。为使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营造公平的科研环境,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善的监督机制。根据高校科研的特点,结合科技评价体系的内容与性质,建立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制度,将评价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一个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较完整的监督组织机构,使校学术委员会真正成为最高的监督和处理学术争议的组织,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互相监督作用。通过建立这种完善的监督机制,可以促进公平、公正的科研环境的形成,防止弄虚作假,端正学术风气,净化学术环境,为高校的科研提供良性竞争的公平环境。
高校科技评价体系不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标准和办法,而且必须与教学、人事等方面的改革相配套,尽管各高校培养人才的规格要求和科研的基础条件不同,对科研工作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但是各高校实行科研工作量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却是大致相同的。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科技体制和科学技术评价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科研管理机制将日臻完善,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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