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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量价分离下的造价控制管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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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发生重大转变。基于实践经验和实际问题提出企业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对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的控制关键点,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关键词】量价分离;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量价分离”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的基本原理是工程费= 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工程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工程单价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2008 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涵盖了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从招投标开始至工程竣工结算为止的动态全过程造价管理(见图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业主方全过程动态造价管理实质上就是从招投标开始至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中处理好涉及“量和价”及其相互影响的关系。
  1.1 不同阶段工程量的确定与控制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是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设计文件预计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承发包进行结算时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
  1.1.1 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是承发包双方在招投标阶段对项目工程量达成的初步共识。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设计文件的预计工程量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规定了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这个工程量的变化幅度,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对于这部分工程量在合同中已经加以明确,业主方在施工过程中只需做好施工现场的计量工作。
  1.1.2 施工过程中变动工程量的确定与控制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和不确定性强等特点,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的变动在所难免。施工过程中变动工程量的确定与控制是承发包双方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变动达成的共识(见表1)。
  1.2 不同阶段综合单价的确定与控制
  工程单价包括完成合同约定的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单价,又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内容所对应单价,还包括因风险因素而增加部分的单价。
  1.2.1 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综合单价是对应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产生的,用于确定工程初始价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
  1.2.2 施工过程中综合单价的确定
  施工过程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指因清单漏项、工程变更以及工程量增减等原因,造成增加/ 减少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增加/ 减少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确定其综合单价(见表2)。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初始合同条件确定了合同的初始价款及承发包相应承担的风险责任;随着工程项目的实施,外界大量不可确定因素的加入,导致工程的价款随着量和价的变动而发生变动,此时的价款调整应严格按照合同条件中规定的承发包双方风险承担责任进行划分。通过合同初始价款的确定和施工过程中对价款的调整,便可以得到最终的工程结算款。
  2 全过程动态造价管理的关键控制点
  业主方可以通过分析工程价款的形成及调整机理,从中找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全过程动态造价管理的关键控制点,以此来进行造价管理。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关键控制点
  招投标阶段的关键控制点主要是指控制招投标阶段形成的量和价。业主方通过工程量清单向承包商提供工程量,利用招标控制价来限制承包商的最高报价,使用各种评标手段来综合选择在业主给出量下合理的价格,进而确定工程的初始价款。
  2.1.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保证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应对两个方面进行控制,其一是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机构进行严格的把关,选择那些具有一定资质并有相关经验的机构来进行编制。选择编制机构时应重点考察编制单位的业绩和信誉度以及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其二是对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要严格审核,以防清单项目设置不合理、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错误、清单工程量不准确等问题出现。以上问题的出现会给招标人带来较大的工程数量风险,如投标人发现工程量计算错误,很可能会采取不平衡报价,让业主陷于被动,并给承包商在今后施工过程中提供变更和索赔的机会。
  2.1.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计价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有的地方亦称拦标价、预算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就等于综合单价乘以清单给出的工程量。按“项”计价的措施项目费的计算,要根据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编制。其他项目费清单中包含暂定金额、材料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四项费用。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基础和费率按照各地区规定的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确定。
  2.1.3 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是招投标阶段对初始工程价款形成的重要控制手段。通过科学有效的投标报价评审可以使业主选择较好的承包商,也对自己的合作伙伴有所了解,有利于提前预防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
  投标报价评审时应首先对不平衡报价以及低于成本价问题进行分析,要看每个单项的工作内容、施工方案、工作标准是否按照招标规定报价。还要分析总造价和每项单价,并对工程量大的项目单价要重点研究,要充分利用已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
  其次,业主应当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报价的工程,在评标中往往会因为投标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质材料,出现各家报价相差悬殊的现象。这样容易造成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材料的投标单位失标甚至废标,使评标有失公平合理。因此,应让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评审时有一个解释澄清投标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项目报价的合理性的机会。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过程的关键控制点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通过投标竞争形成的中标价虽然有利于业主进行造价管理,但也会促使投标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签证和索赔的管理更加严格,以期通过各种方式达到追加工程投资并获得利润的目的,因此,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将成为考验业主施工过程管理能力的关键点。
  2.2.1 工程变更及签证
  虽然在招投标阶段已经对工程的内容进行了限定,但由于施工中出现的工程量变化、材料替代等不可预见问题,往往给追加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此,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业主方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对于现场签证,应首先界定签证的范围,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的;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等。现场签证要明确签认责任人和签证权限,分级把关,限额签证,并进行严格的现场签证单的管理。
  对于工程变更,应首先界定变更的范围,哪些变更是可以预见的,哪些是业主应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施工单位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希望变更越多越好,有的甚至在投标时有意压低投标报价,以求中标,然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各种方式提出变更,以弥补投标报价的利润损失。针对这种现象,业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组成技术队伍进行严格控制。对涉及造价调整的变更签证单,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施工单位均应按统一的变更审核程序,层层把关。
  2.2.2 工程索赔
  为了做好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工作,业主方必须注重招投标阶段对索赔的预控,在施工阶段更加强化现场管理和合同管理,从而增强索赔与反索赔意识和能力。确定中标单位后,业主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和造价控制人员应根据已经签署的合同,明确自身的风险范围,对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和索赔项目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加强现场和合同管理,增强索赔和反索赔的能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己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和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的原则和内容,要特别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
  3 结语
  站在业主方的视角下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全过程动态造价管理进行分析论述,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涉及的量与价及其相互关系入手,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方价款形成
  全过程及动态调整的传导机理,说明了业主方价款形成及调整的量和价问题,并就业主方全过程动态造价管理提出了关键控制点,希望可以以此给项目业主方造价管理提供一个新的思路,以便业主方以最少的成本来实现最好的项目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朱海涛.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J].山西建筑,2008(6):266- 267.
  [3]谭明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的造价控制要点[J].广东建材,2009(2):149- 151.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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