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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独立审计的关系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康 霞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既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要素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声誉市场等外部控制系统,同时包括激励和约、董事会、债务融资等内部控制系统。本文从外部控制系统的角度讨论了公司治理与独立审计的关系,并对其影响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公司治理 审计独立性 控制权市场
  
  公司治理结构是解决现代公司由于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代理问题的各种机制的总称,它既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要素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声誉市场等外部控制系统,同时包括激励和约、董事会、债务融资等内部控制系统。公司治理从狭义上看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如何通过制度性安排监督和控制高层经理人员的经营,近年来,已有不少研究探讨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然而迄今为止,还很少有学者探讨外部控制系统,但这对于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同样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在讨论公司治理与独立审计关系上时,不仅要考虑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系统,更要关注公司治理外部控制系统,本文就是从第二个角度讨论了公司治理与独立审计的关系。
  
  一、公司控制权市场与独立审计的关系
  
  (一)公司控制权市场现状分析英、美等国家的研究人员对于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即英、美等国资本市场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股权结构高度分散,其代理问题也主要存在于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然而在新兴市场国家,往往呈现出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在这种股权结构下,由于大股东可以对企业实施有效控制,尤其在我国目前转轨经济背景下,上市公司大都通过脱钩改制和资产剥离等方式形成,使其与大股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大股东随意占用上市公司资产,采取关联方交易等手段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唐宗明等(2002)从实证角度证明了我国上市公司侵害小股东的程度远高于发达国家。公司中的控制性投资者(如股份公司的大股东等)凭借其实际控制的股票数量和由此形成的控制性地位,通过要约收购、代理权之争以及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中发挥影响,一方面,缓解了由于分散投资者在监督经理人过程中的相互“搭便车”而无法实现对经理人的有效监督的状况,使经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产生的代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则可以利用控制性投资者地位对经理人施加影响,或者与经理人合谋牟取私利,使分散的非控制性投资者,即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我国的股份公司大部分是由传统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历史的路径依赖和社会体制的影响,造成了国家持大股或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严重背离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控制权市场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对于外部中小股东来讲,预期到内部大股东的利益侵占动机,将愿意聘请高独立性的审计师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监督,但对于大股东其选择审计师时未必如此。这样小股东与大股东在审计独立性上的需求存在分歧。我国属于转型经济国家,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措施不完善,控股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频频发生,此时控股股东的低独立性审计需求占主导地位,诱使审计师参与合谋对审计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三)审计人员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独立性风险存在的原因是以判断为基础的决策,因为以判断为基础的决策涉及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果没有以判断为基础的决策,即使诱因存在一般也不会导致低质量的审计报告。随着经济环境的复杂化,除了需要面对会计分析、判断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外,审计人员在审计的整个程序和过程中,也必须面对大量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审计人员利用其职业能力及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受主观因素、“有限理性”及不同利益博弈取向的影响下,可能会倾向于做出与其利益相符的报告,并同时运用模糊的语言来表达与其选择的报告决策相一致的审计标准,在外在利益的情况下,有可能故意做出与正确审计结果相异的判断结果,甚至有可能使其专业判断出现错位。因此,由审计人员专业判断所带来的主观判断而引起的不确定性必然存在。
  
  二、要素市场化程度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要素市场是一种与商品市场具有明显区别的市场。要素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从社会再生产的循环过程来看待要素市场,认为所有的商品都是生产要素。企业组织生产购买的所有商品都是生产要素,其投入即作为生产要素的投入,其中用于生活消费的则构成劳动力再生产的生产要素。这种观点是广义要素市场的引申,在确认经济系统是大的生产要素市场的前提下,按不同特性将生产投人品分为商品、资本、劳动力与信息(包括技术)等类,要素市场也就是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我国经济转轨已有二十余年的历程,市场机制已经开始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力量,但我国市场化进程的突出特点在于产品市场化,包括投资品和消费品市场化速度较快。在产品领域,传统的计划模式已经破除,国家计划已基本上不再规定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定价、如何销售,而是由各类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自主决定。而要素市场化,包括资本、土地、技术等市场化进程迟缓。在要素领域,政府一方面仍然作为要素资源的配置主体,集规则制定者、执行者、参与者和仲裁者于一身,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市场竞争主体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严重不到位,在一些需要政府管理的领域中呈现出混乱与无序的状态,市场竞争缺乏诚信与公正。当前社会中出现的大量不和谐现象,大多与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滞后有关。而要素市场化是提高要素质量、提升要素效率、支持技术进步。另一种观点,从要素市场化程度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出发,土地、资本、劳动力市场中的每一个细微变化,都会引发经济运行中的波动,政府必须严格掌控要素资源配置;从社会稳定的需要看,要素资源配置意味着权力的自由交易,涉及到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若将配置权力交给市场主体,将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激烈冲突,因此必须由政府通过配置资源来协调各方利益。而审计师的执业行为,与其他活动一样,受所处环境和制度的影响。审计师执业环境对审计执业行为起着规范和和约束作用,这既影响审计师的执业行为,也影响审计师的执业理念。当外部职业环境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进行限制时,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只能屈从于外部环境的压力。审计师执业面临的外部执业环境众多,其中市场化程度、政府行为以及法治建设状况是审计师执业的重要外部环境。审计师素有“经济警察”之誉,市场化程度越高对审计师行业的需求越大,有利于推动审计师行业的发展,审计独立性越高。纵观世界各国审计师行业的发展现状,审计师的行业发展现状及其执业质量与市场化进程是相匹配的。可见,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提高,对高质量审计需求市场也逐步扩大,这直接诱发审计师提高审计独立性,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目前我国要素市场化程度偏低,导致了要素价格低廉,扭曲了市场秩序和主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三、相关法律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我国的产品市场体系尚未完善,市场约束起不到相应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约束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与市场化进程、政

府监管相关的是法治建设环境,法治环境对审计师执业的意义一是在一个依法行政的区域,法治环境约束了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这为审计师独立执业,客观发表审计意见营造了良好的执业环境;二是随着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审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查处、处罚的可能性加大,审计风险增加,这迫使审计师不得不考虑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独立性,谨慎地出具审计报告。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分权让利”,在不改变政治权力基本结构的条件下,中央和地方实行经济上的分权,也就是下级政府承包一定的税收,上缴税收达到一定份额后,剩下的就归自己支配(纪宝成,2003),这时的地方政府变成了一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上下级政府关系形成了“创造市场的准联邦制”(weingast,1995)。地方政府为了应付上级考评和与其他地方政府竞争,需要对管辖区域内的资源进行限制和保护。上市公司对地方政府意义重大,不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而且在税收、就业和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对所属上市公司的保护也就成为地方政府的必然行为。无论是在初期“额度管理、计划控制”的审批制下,还是在后来的核准制下,上市资格都是非常稀缺的资源,也包括上市后的再融资资格等。可见,地方政府有强烈采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动机。审计师面对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当然也难以保持独立性。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大多是由政府任命的,其更多地关注于自身的仕途,而与公司的发展并不一致,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愿将主要精力放在研究企业发展战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长期成长能力上,而是放在如何争取上级部门的关注,为此不惜采取短期化行为或操纵会计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的不当手段,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施加的压力也随之增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构成了巨大的压力。
  
  四、声誉市场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声誉是企业或某一团体在公众中所留下的一个总体印象,它是行为主体的各方面行为能力的综合反映,既依附于主体又相对独立于主体,是行为主体的一项无形资产。其对主体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即行为主体过去的行为所形成的声誉将影响行为主体随后的行动环境,当前的行为所形成的声誉对当前的行为环境影响较少。声誉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通过行为主体的积累努力才能形成良好的声誉。企业可以通过大量、密集的广告宣传来扩散信息,在很短的时间内提高它的知名度,但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却不一定具有良好的声誉。较高的知名度只能说明其他行为主体对该企业的认知度较高,而声誉是其他行为主体对该企业长期行为的认可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声誉对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声誉好的上市公司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小,因为在竞争性的市场上买者也就是社会公众有选择权,尽管无法判断各种产品也就是财务报告的真假,但可以从中选一件最放心的产品进行投资,一旦买到了假货也就是投资失败,以后就不会与其合作了,因此作假的上市公司必须考虑被人识破后的利益损失。同时,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的博弈也相应转化为被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卖真货者的信息比卖假货者的信息要充分。因此,在竞争性市场上,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一方面要与投资者博弈,另一方面要与出具真实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博弈,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由于声誉对企业带来的重大影响,一般情况下声誉好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出具较为真实的财务报告,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影响较小,因为一旦作假被识破将会产生沉重的代价,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将会使其花费很长时间建立起来的良好的声誉毁于一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作者简介:
  康霞(1980-),女,河北元氏县人,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助教
  
  参考文献:
  [1]曾颖、叶康涛:《股权结构代理成本与外部审计需求》,《会计研究》2005年第10期。
  [2]王斌:《论董事会独立性:对中国实践的思考》,《会计研究》2006年第5期。
  [3]彭毅林:《论不确定性与审计信息质量》,《会计研究》2005年第5期。
  [4]卓勇良:《要素市场化水平偏低的忧思》,《新民周刊》2006年第6期。
  [5]鲁利玲:《推进要素市场化》,《光明观察》2006年第2期。
  [6]白永秀、徐鸿:《论市场秩序和企业声誉》,《工业企业管理》2004年。
  [7]王兵:《审计聘约权审计独立性与公司治理》,《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8]陈小林:《大股东控制度、市场化进程与审计师的独立性》,《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论文》。
  [9]郑志刚:《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整合》,《博士论文》。
  
  (编辑 聂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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