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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及其相关指标的实证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

  摘 要:在国家开发滨海新区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天津市金融业,发挥金融促进经济的作用,已成为天津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本调研报告主要目的是通过揭示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和构成情况,探索天津市金融业今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以期对实现天津市金融业发展目标能起到一定作用。
  关键词: 金融业增加值;金融发展;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5-0017-03
  
  一、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和构成分析
  
  (一)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核算简介
  金融业增加值是金融业从事金融中介服务及相关金融附属活动而新创造的价值,是一定时期内金融业生产经营活动最终成果的反映。国际上金融业增加值通行的核算方法有两种:生产法和收入法。我国现行的金融业增加值采用收入法,收入法中金融业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四项之和。但目前国家统计局对于金融业增加值的核算分为年度核算和进度核算两种办法:年度核算采用收入法(上述四项之和),进度核算采用测算法。测算法规定:除上海和广东证券业发展速度较快的两地采用特殊核算方法外,在金融结构以银行业为主的地区,测算金融业增加值依据两个指标:一是人民币存贷款余额之和的增长率,二是国家统计局核定的系数,该系数指当地存贷款余额和的增长率与当地金融业增加值增长率的相关系数。进度测算当地金融业增加值时,按照两年存贷款余额和的同比增速与国家统计局给定的核算系数相乘即可得出当月金融业增加值的同比增速。我们每月所见的金融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都是进度测算而来(年底数据为收入法数据)。
  2006年4月份国家统计局《年度GDP核算方案(试行)》中明确规定金融业核算范围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活动四个子行业,其中银行业具体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证券业主要包括证券(期货)市场管理及监督、证券(期货)经纪与交易、证券(期货)投资、分析与咨询等活动;保险业包括人寿保险、非人寿保险及相关保险辅助服务活动(保险代理、评估、监督、咨询);其他金融活动指上述银行、证券、保险以外的金融活动,包括金融信托与管理、金融租赁、财务公司、邮政储蓄、典当以及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
  天津市金融业核算办法,原则上依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2007年上半年,天津市统计局在核算系数上考虑到近两年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特殊原因,征求国家统计局的同意,将核算系数做了适度上调,金融业增加值总量有所增加,即2007年上半年,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按未调整的系数测算为95.12亿元,调整后为97.38亿元,增长速度由原有的5.3%上调到调整后的7.8%。
  此外,天津市与上海、福建、贵州利用当地重点监测的部分金融机构的财务指标采用收入法按季度核算增加值,以此与全国统一的进度测算法作比较,如:天津市统计局核算处与发改委重点监测的17家金融机构(工农中建交等9家银行,2家信托投资公司,6家保险公司),这些机构用财务数据计算本机构增加值按季度上报市统计局,结果发现:按照全国统一的进度测算法(即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之和的增长速度)推算的金融业增加值比17家金融机构财务数据核算的增加值小,以2007年上半年为例,小了13.12亿元。虽然进度测算金融业增加值比重点监测金融业增加值小,但这种方法全国是可比的。
  (二)近两年天津市金融业统计范围分析
  从天津市统计局核算处提供的“天津市金融业法人单位名录(2006-2007年)”(见表1)看,天津市统计局金融业增加值的统计以银行业为主,占比达58%,;此外,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中其他金融机构占比仅为7.2%,担保公司、基金公司、租赁公司都没有纳入统计范围。
  
  (三)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构成分析
  近年来,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天津市金融业整体取得了长足发展,金融业增加值由2001年的66.52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86.87亿元,五年增长1.8倍,年均增长23.0%。但是,天津市金融业对经济的直接贡献有限。2006年天津金融业增加值仅占当年GDP的4.0%。
  虽然受上述统计范围所限,担保、基金、租赁等金融机构的增加值未被计算在金融业增加值中,但是天津市金融业实际经营中银行业依然是主体。2006年末,天津市银行业分支机构达2418个,从业人员近四万人,资产总额超过8000亿元,实现增加值174.92亿元,占金融业增加值的93.6%;证券业实现增加值8.28亿元,较上年增长457%,占金融业增加值的4%;保险业实现增加值0.87亿元,其他金融活动实现增加值2.81亿元(见表2)。
  
  按照收入法,金融业年度增加值由四项组成,即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项组成中,天津市金融机构营业盈余占比最高,2006年,金融业营业盈余107.8亿元,占金融业增加值的57.7%;其中,银行业盈利能力相对较强,营业盈余占到增加值的64.7%,证券、保险、其他金融业相对银行业盈利能力弱,占比为23%,保险业营业盈余最低,为-10.15亿元(见表3)。
  
  横向比较看,2006年天津、北京、上海及广东金融业增加值中北京总量最高,其次广东省、上海市,天津金融业增加值仅是北京的19%。从结构看,各地银行业增加值占比最高是共性,但上海、广东除证券业发展较快外,保险业增加值占比也较高,分别比天津高10.9、17.1个百分点,北京比天津高5.6个百分点。其他金融活动占比除上海为4.9%外,其余都为1.5%左右。
  可见,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构成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银行业增加值总量太低,分别较北京、上海、广东低686.32、377.04、456.8亿元;二是保险业增加值太低,分别较北京、上海、广东低57.76、92.13、162.74亿元。
  
  二、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低的原因分析
  
  (一)法人金融机构总部设置较少
  天津市金融业的发展除了起步较晚外,在金融机构的设置上存在很大的不足,不仅缺乏全国性或区域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而且还缺乏地区独立法人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这在内涵和外延两方面都制约了整体金融业的发展。截至2007年末,天津市独立法人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有234家,较2006年末北京市独立法人金融机构少304家。而现有的金融机构大量是全国或其他地区的分支行,经营自主权十分有限,自身业务功能简单,从总部到基层的信息传递环节多、路径长、时效差,资金往来活力不足,人才流动较难,金融服务意识较为呆板,金融创新空间被压缩,资金松紧受全国宏观经济态势的影响较大,金融业潜力发挥较难。
  (二)金融业发展结构不均衡
  除银行业发展规模较大发展水平较快之外,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机构发展规模、发展水平都较小、较低,金融业自身发展结构不均衡,仅靠银行业快速发展,其潜力有限,增加值难以上升。与此同时,银行业自身发展结构也不均衡,由于分支机构在资金、业务、信息方面完全受纵向管理约束,银行、证券、保险之间,银行同业之间,甚至同一银行各分支行之间,难以沟通信息和相互合作,不能有效形成信息扩散效应和优势互补合力。

  
  三、金融业涉及的相关指标分析
  
  从金融业增加值增速看,1990-2006年的平均增长率为11.1%,较GDP低1.3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6年间呈下降趋势,由6.03%下降到4.29%,金融业自身对GDP增长的作用有限;金融业的标准差较GDP的标准差高6.83个百分点,金融业的波幅及风险更大。
  从吸纳就业人数看,1990年-2006年,天津市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比重都趋于下降,分别下降了5.51、7.67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迅速增长,上涨了13.18个百分点,绝对人数从144.27万人增长到246.96万人,上涨了103万人,年均增幅3.42%。金融业的就业人数无论占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还是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都呈上升趋势,分别上升了0.87和1.45个百分点,其绝对人数由2.62万人增长到8.07万人,年均增长7.28%。
  从第三产业各子行业发展速度比较看,金融业平均发展速度低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分别低4.57、2.26、3.67个百分点。
  从产业特性上看,金融业的产业链较长,几乎与所有产业都有相关性。直接消费系数是指生产单位产出需要直接消耗各部门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即投入系数,金融业直接消费系数表明在金融业运行过程中对其他产业产生的拉动和影响作用,该系数越大,金融业与其他产业直接关联效应越大。从天津市金融业的直接消费系数分析,工业、建筑业与金融业的关联程度最高,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的关联度次之,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本身与金融业相关度也较高。
  而完全需求系数是指某产业或部门每一单位增加值通过直接或间接联系需要向另一产业提供的分配量。从各行业对金融业的完全需求程度看,金融业对金融业本身需求量最大(1.0568),其次是工业(0.6503),房地产业(0.3123)和批发、零售贸易业及住宿餐饮业(0.2256),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相对较小。
  金融业具有为其他行业提供中间投入和中间服务的特性。从天津市各行业对金融业的最终需求看,工业最终需求最高(1.1311),其次是教育事业、农业、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业。最终需求高意味着中间投入较低,工业对金融业最终需求最高与近些年企业改制、融资结构多样化有关,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多了,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减少了,对银行中间投入也就少了,最终需求必然高;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公共管理等行业的最终需求较低,中间投入相对较高,表明近些年这些行业对银行的依赖度在增加。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16年间天津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近十年中,该比重有所上升,上升幅度较小,近三年该比重保持在4.3%左右,说明金融业增加值增长缓慢;二是天津市金融业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平均增幅高于第三产业平均增幅3.86个百分点;三是金融业与不同行业联系最为广泛,从动态发展角度看,金融服务业由过去带动钢铁制造业、纺织业、工业化学等传统制造业转向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业、建筑业和社团及个人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或高附加值产业,这种变化与全球“经济服务化”相一致;四是天津市金融业虽然是第三产业中增长速度较慢的行业,但他对第三产业的带动效应大于制造业和工业;五是从最终需求和中间投入程度看,房地产业、公共设施及管理业都是银行投入较多的行业。
  
  四、发展天津市金融业、提高金融业增加值的思考
  
  (一)设立金融总部或总部后台服务中心或吸引现有银行和非银行总部在天津设立分支机构
  重点建立区域性银行保险机构,引进银行、保险等分支机构,建立区域性金融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银行卡中心、培训服务中心等系列服务体系,提升天津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形成一个凝聚力和辐射力强、以投融资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性金融资本集散中心、金融活动交易调控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中介服务中心,从形式到内容,从内涵到外延提升整体金融业增加值。
  (二)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资金融通市场,从新型投融资渠道上增加金融业内在价值
  首先应做大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其次,尽快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新型的直接融资形式,转移银行风险;最后,在建立完备的直接融资体系后,应尽快推出全国性柜台交易市场,为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提供方便、有效的退出渠道,吸引全国性的金融主体参与到柜台交易市场;同时迅速建立完善与各种市场交易行为相对接的法律、评估、审计、会计等中介机构,促进直接融资体系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三)提升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机构在金融业中的比重,加快提升证券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增加值
  证券业在做好传统的证券发行、承销、经纪等业务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帮助符合条件的辖内中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并把握天津直接金融发展的机遇,参与到资产证券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允许的金融创新活动中;保险业应加强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延伸机构,健全网络,发挥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三大功能,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提高保险资金的利用效率、拓宽其运用渠道;鼓励保险机构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积极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整合市场资源,探索综合经营模式,深化银保、银证、银信合作,同时完善租赁、担保、征信系统,有效发挥典当行等民间金融的作用,实现大金融口径的共同发展。
  (四)加快银行业业务流程改造,转变经营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从内涵设计上提升增加值
  天津银行业要利用天津滨海新区的地域优势和政策机遇,利用港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机遇,针对国际转口、中转、配送、采购配套物流企业等加强金融业务流程的改造和产品创新,提高综合性金融服务能力;针对天津制造业产业集聚初具规模,提供供应链融资方案。此外,应积极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信用卡业务、离岸金融业务、企业年金、证券基金等托管业务;参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渠道的运作。
  (五)提高天津金融业从业人员素质,吸引高端金融人才落户天津,推动天津金融业服务水平升级
  天津金融业的人才发展战略首先应提高金融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各层次员工的培训力度,使员工及时掌握国内、国外金融业、金融产品的最新发展动态;熟悉开展金融业务所需基本的会计财务、项目管理、资本运作、投资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其次,抓住天津滨海新区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引进高层次的金融人才,给与相应优惠政策,吸引高端金融人才落户天津。
  
  课题组组长:兰埃用
  课题组成员:张 平 程卫红
  李金迎 姚雪丹
  执 笔 人:程卫红 姚雪丹
  李金迎
  (责任编辑 秦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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