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现状与多元化发展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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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摘 要: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金融 体系已经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本文通过对河北省廊坊市近5年农村金融发展状况进行的调查分析,认为有必要对当前农村金融体系进行制度重构,尽快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路径选择;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3.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8-0033-03
一、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廊坊市辖三区八县(市)。2006年3月末8个县(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30亿元,贷款余额237亿元,分别比2001年末增长了69%和60%,当年实现盈利3.6亿元,比2001年增盈5.7亿元。
2001年以来,金融机构累计向县域投放贷款1240亿元。一是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仅2005年就向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52.4亿元,办理承兑、保函等票据融资3.83亿元,目前得到金融重点支持的汇福粮油、福成伍丰、明慧养猪、梅花味精等4户企业已成为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二是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如通过金融的大力支持,辖内大厂回族自治县己经初步形成集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屠宰加工业产业链条,目前已拥有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20家,从业人员1000余人,年销售收入18亿元,产业增加值占到该县经济总量的30%。三是积极支持农村专业市场。目前,香河县家具市场、文安县胶合板市场、大城县保温建材市场等已成为当地的主导产业并在全国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四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后推出了优质客户限额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最高限额抵押贷款等新的信贷产品,仅2005年就发放上述贷款58.7亿元。五是积极支持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了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普通高中助学担保贷款、委托助学贷款等信贷方式,目前共对617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学生发放助学贷款304万元。六是积极开展小额农贷业务。近五年来,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小额农贷48亿元,余额达到13.5亿元,8.1万户农民获得了信贷支持。
二、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金融网点和从业人员持续下降
一是金融机构网点大面积减少。截至2005年末,8个县(市)共有金融机构网点530个,比2001年减少了57个。其中,国有商业银行金融网点168个,比2001年减少了67个,降幅达28.5%。二是金融从业人员大幅下降。2005年末,8个县(市)共有金融从业人员5618人,比2001年减少了582人。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从业人员2165人,比2001年减少了635人,减幅达22%。目前,县域金融从业人员平均年龄接近45岁,初中以下学历占比为46%,初级职称以下占比高达88%。三是农村信用代办站大量辙并。2004年以来8个县(市)共撤并信用代办站847个,涉及储蓄22.3亿元,占信用社储蓄总额的18.1%。
(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不足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弱化。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化和集约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点转向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即使是农业银行其“农”字特征也渐趋弱化,仅支持少数农业龙头企业。如大城县近几年存贷比例逐年下降,已由2001年的46%下降到2005年的34%,其中农行存贷比例由33%下降到了17%。二是农业发展银行支农空间狭小。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主营业务是为国家储备粮棉油提供收购资金,业务范围狭窄。虽然从2005年以来开始部分涉足粮食加工企业,但离发展银行的功能定位仍相差甚远。截至2005年末,农发行贷款余额为16.7亿元,仅占贷款总量的4.3%。三是农村保险缺位。目前,从廊坊市的情况看,农村保险市场基本空白。由于农业是一种弱质产业,总体上受自然条件制约,风险性大、涉及面广,商业保险不愿涉足,导致保险这一补偿机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功能几乎全部丧失。四是农村信用社一农难支三农。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资金实力、服务功能得到增强,并已成为支持县域经济的绝对主力。但是,仅靠信用社已经难以承担支农重任。截至2005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106.2亿元,占到了县域贷款总量的47%。信用社的存贷比例已经接近70%,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另外,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水平低、汇路清算环节多、资金结算速度慢、服务手段落后等原因,也造成了信用社支农力不从心。
(三)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多层次、多样化与产品供给单一、服务匮乏的矛盾突出
一是农村资金需求增大与金融投入不足的矛盾。据对五个县农村专业市场中的50户中小企业调查,2001―2005年,企业资金需求分别为2.5亿元、3亿元、3.2亿元、4.3亿元和5.6亿元,而商业银行贷款满足率分别为14.9%、15.3%、10.8%、7%和6.5%。二是金融服务需求多样与服务单一的矛盾。目前,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已从原有的存贷汇业务扩大到银行卡业务、网络业务、保险业务、投资理财业务及信息服务业务等多个方面。需求结构也更加宽范。其中,政府需求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投入,企业需求主要是生产资金和多品种的优质金融服务,社会组织需求主要是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农户需求主要是生产资金、生活消费和金融服务。在当前的金融格局下,仅靠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主体己经独木难撑,传统的存贷汇业务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求。三是金融服务质次价高与农民承受能力较低的矛盾。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格局已经形成,其弊端已经显现:一方面是金融服务手段落后,农民无法享受高科技和新产品的快捷与便利;另一方面是农民融资成本提高,负担加重。2005年,全辖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100.4亿元,其中,利率上浮50%― 130%的占61%。通过对40户农户调查,有73%的农户认为贷款利率偏高,经营收入难抵利息支出。
(四)农村资金外流现象较为普遍
当前,农村资金流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资金非农化,农村成为金融资源的净供给者。2005年末8个县(市)存差185亿元,存贷比例55%,与2001年相比存差增长了88亿元,存贷比例下降了5个百分点。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大量上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的机构网点一般只有吸收存款功能,贷款权限只有存单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等少数低风险业务,存贷比例逐年降低。二是部分农村资金直接流入城市。调查显示,在城郊结合部有半数农村居民愿意将钱存入城市金融网点。另外,基层信用社因政策规定和规避风险的需要,通过购买债券、转存央行、向城市非农部分放贷等方式,使部分资金流出农村。截至2005年末,信用社有价证券及投资余额10.2亿元,比年初增长了1.8倍。三是邮储资金分流严重。邮政储蓄凭借政策及网点优势大量吸收公众储蓄存款,其资金流动带有明显的全国一体化特征。截至2005年末,县域邮政储蓄存款余额23.7亿元,是2001年末的1.99倍。值得关注的是,在银行网点和从业人员都在下降的同时,邮政储蓄却呈反方向变化。截至2005年末,8个县(市)邮储网点54个,从业人员278人,比2001年分别增长了8%和36%。
(五)农村金融风险较高,风险分散渠道不畅
近几年,农村金融机构虽然通过剥离、核销、央行票据置换等方式降低了大量不良贷款,但是不良贷款率仍处于高位。截至2005年末,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6.7%、34.7%和 18.2%,而同期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不良贷款率为别为4.6%、6.8%和1.6%。与城市金融相比,农村金融风险分散渠道不畅。一是农业保险体系缺失,既制约了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又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农村种养大户、中小企业、农户的抵押担保依然较难。三是缺乏从事农业、农村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专门机构。农村企业创业主要依赖银行债务性资本融资,直接融资以及股权性资本融资不足,风险过度集中于农村金融机构。
三、农村金融发展多元化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服务功能。农业发展银行应重新定位,拓宽服务领域,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好政策性金融服务。在继续完善农产品收购融资功能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农业扶贫贷款业务,同时根据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开发性金融业务。二是整合县域农村商业性金融。以农业银行为主体对农村商业性银行进行资源整合,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要加快推进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使其经营决策和金融服务贴进基层、贴近农村,切实提高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三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建立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主要服务乡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四是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按照商业化原则,加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尽快开办转存款、有价证券质押贷款、小额贷款等业务,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构建农村资金的有效回流机制。五是积极引导民间金融发展,促进民间金融合法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在经济、金融基础较好,民间借贷发达的地区,鼓励组建民营金融机构、小额贷款机构等金融组织,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村金融的补充和辅助作用。
(二)建立农村金融政策保障与支撑体系
一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组建全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完善农户从事种植、养殖业的风险补偿机制。在险种设计上优先建立种植养殖业保险、农产品生产加工保险等;在保费收取上,采取国家、地方、农民各承担一部分的做法,以增强农民投保积极性。同时,鼓动发展商业性农村保险机构,对商业性的保险公司开展涉农保险业务,给予免交营业税、所得税等政策优惠。二是建立市场化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运用存款保险机制对有问题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及时监测和早期纠正措施,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完善农村担保体系,缓解农民、农村专业大户、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通过财政出资、企业募集、信用社认购的形式建立农村信贷担保基金。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改变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不能成为抵押担保品的现状。四是制定实施支农优惠政策。对支农金融机构和投资农业的经济组织实行减免税政策,对农民生产进行直接补贴或对农民和农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通过政策杠杆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流向三农。
(三)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村活动。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充分利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工具,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信用意识。在条件较好的地方积极开展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村活动,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二是加强农村金融部门内部生态环境建设。农村金融部门首先要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典范。一方面要加大结算改革和结算工具创新力度,畅通结算渠道,加速资金周转,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减少现金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在做好联保贷款、最高额抵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应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办大额农业贷款、财政贴息配套项目贷款、公司+基地+农户循环贷款等新的信贷品种。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专业市场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在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中搞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三是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允许社会资金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和参股新设农村金融机构,促进县域金融机构适度竞争。四是加快建设农村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积极发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工商、税务年检系统的作用,逐步实现农村企业信用信息的登记、汇总、查询、披露和共享。
课题组长:王云峰
成员:卜燕华 杨建国
高秀存 杨国勇
执笔:高秀存
(责任编辑 李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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