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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对企业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一千 阎 波

  [摘 要] 新准则规范了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明确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依据和方法,有助于如实反映企业资金成本,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键词] 借款费用 资本化 新借款费用准则
  
  一、新准则将会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
  1.借款范围扩大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我国旧借款费用准则中借款范围本身并不完整,它规定只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才能对其进行资本化。而新准则规定,不管该借款是专门借款还是一般借款,只要是符合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就可以对其进行资本化。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而且,专门借款费用在资本化期间可全额资本化,不再与资产的支出相挂钩;对于一般借款费用,在计算其资本化金额时,需要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最终确定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新准则对企业借款费用范围的扩大,使企业的资产价值与实际情况更吻合,使企业的收入和费用更符合配比的原则。
  2.资产范围扩大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新借款费用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可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即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资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也涵盖了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这样就可能对拥有该类存货的企业的核算产生影响。准则中规定,对企业需要通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当予以资本化。也就是说,对于企业为生产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且用于出售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而发生的利息允许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是直接计入损益。毫无疑问,这将会使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总额增加。由此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是:当期存货成本增加,当期权益增加。该规定不仅有益于那些生产周期较长的先进制造企业。同时,也将使这类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二、新准则将会提升企业的经营成果
  1.借款范围扩大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新借款费用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不仅限于专门借款,还包括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再与发生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挂钩,在资本化期间内,应当全部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这表明,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占用了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资金而产生的费用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不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是:当期财务费用降低,当期利润增加,期末未分配利润增加。
  2.资产范围扩大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准则增加了对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且规定其所占用的借款资金的相应借款费用也可以予以资本化,成为存货成本的组成部分。这一规定对于生产周期长且借款金额巨大的制造业来说,带来的不仅仅是企业当前的会计利润增加,关键在于改善了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指标。同时也避免了将大量借款费用计入某一期间从而影响当期经营活动的正常损益,大大提高了经营者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
  新借款费用准则的这些规定,更能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不仅可以增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价值,同时因减少了企业的财务费用,在短期内将会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能更恰当地反映企业各个期间的经营成效。
  三、新准则将会增强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旧准则出于更加谨慎和稳健的考虑,对于相关的规定都较为严格,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将大量借款费用计入资产,从而虚增盈利,粉饰企业的财务状况。他在注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的同时,也降低了其相关性,不能很好反映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与国际上通行的处理方法也有很大的距离。2006年颁布的新借款费用准则,在这些方面做了修订和完善,它规定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不再与发生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挂钩,也无需通过公式来计算,同时还对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方法作了修订,即取消直线法,只允许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实际利率法下,企业应当按照期初借款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每期的借款利息费用。以上这些规定,不仅使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相对简单,还能保证企业计算的利息费用更准确, 进一步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也更好地适应了实务操作的需要,使企业的会计信息更符合会计的真实性原则,提高了其相关性和可比性,同时减少了企业的会计选择,有效地压缩了企业虚增利润的空间,使企业的会计利润更符合配比原则。
  
  参考文献:
  [1] 徐爱民:关于借款费用新旧准则差异的探讨.商场现代化,2007.11
  [2]王 毅:新旧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处理的差异.财会月刊(综合),2007.4
  [3]董力为:企业会计准则解析与应用. 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7年版
  [4]魏安霞: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利润操纵行为分析.集团经济研究,2006.4
  [5]马学国: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会计之友,2006.3
  [6]李长青 林晓丹:关于新借款费用准则的若干认识.财会月刊(理论),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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