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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及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许晓世 彭道国

  [摘要] 公司治理体系是由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两部分组成。国际上形成了以外部治理机制为主的美英公司治理模式与以内部治理机制为主的日德公司模式,目前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的趋同。本文从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动因出发,分析了趋同化的表现,借鉴国外先进公司治理理念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 公司治理模式 趋同化 启示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道路、政治法律制度、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公司治理模式。近年来,英美、德日等国对其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正在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呈现出趋同化的倾向。
  一、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动因
  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动力:
  1.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的缺陷
  英美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特征是股权高度分散性和流动性,加之两国高度发达的市场体系特别是资本市场体系,形成了以外部治理机制为主的股权主导型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使股东受益,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也带来诸多弊端。一是对缺乏对经营者监督,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二是造成经营者的短期化经营行为。迫于股票市场的压力,经营者为了取悦于股东,把主要精力用于近期利润的实现,从而失去了制定长期经营目标的动力。德日公司模式的相对优势在于:首先,作为公司的债权人及股东,主银行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及充分的信息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从而实现“最佳所有权安排”;其次,核心股东银行是一个安定的股东,他进行的投资是长期投资,因此决定了公司经理及整个公司的行为是长期行为;再次,法人相互持股的股权结构也可以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但这也带来弊端。第一,法人之间相互持股,公司股份缺乏流动性。第二,银行与企业关系过于密切,并缺乏对其必要约束,易造成企业投资扩张,产生“泡沫经济”。第三,公司经理人员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缺乏外部经理人市场的约束与激励,创新动力不足。
  2.经济全球化进展不断加快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世界经济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交流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交流的程度越来越深入,交流的频率越来高,全球化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得到反映,逐步形成了政治一体化、经济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等等,这促使企业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先进经验和方法,使提升公司全球市场竞争力成为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终极目标。这种现象反映在公司治理模式上就是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
  3.跨国公司的发展
  跨国公司进行跨国并购,改变了企业的股权结构,推进了股权的全球化.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和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海外公司必须适应不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文化等才能获得成功,这对跨国公司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些大型的跨国公司为了分散风险,往往突破行业界限,将业务的触角伸向了众多行业,实行了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有些大型跨国公司绕过传统的金融机构中介,直接开展各种金融业务,实现了工商业与金融业的一体化经营,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之间的跨国公司的发展,往往自觉不自觉的调整自己的治理模式,更加促进了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与协调发展。
  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表现
  1.英美模式的创新
  (1)机构投资者在股权结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如20世纪50年代,美国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仅为10%左右;到90年代中期,持股比例达50%。随着持股额的增大和持股比例的提高,机构投资者行为正在向长期化迈进,从“用脚投票”转向“用手投票”,如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等。(2)利益相关模式的推行。针对日益严重的恶意兼并、收购,许多英美公司均制定了相应的反措施。反并购措施及股票期权计划的广泛实施,有助于英美公司经营的稳定以及追求长期经营目标。
  2.德日模式的创新
  德日两国进一放宽或取消了对证券市场的限制,并对《公司法》作了多次重大修改。修改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改组董事会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以加强外部监控等。到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两国经济的衰退,公司之间交叉股的比例正在逐渐下降。反之,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持股比例有所上升,正逐渐成为大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公治理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三、公司治理趋同化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世界各国文化的交融和趋同,各种公司治理模式也在趋同,因此,我国应顺应时代和世界的潮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模式,我国必须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机制。
  1.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机制
  不同的股权结构意味着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也就决定着不同的公司绩效。目前,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状况。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改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的首要问题。为了实现股权构的合理与优化,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进行国有股减持,在减持的过程中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从而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形成几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格局。
  2.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董事会的独立性是构建内部结构的关键。而加强董事会独立性的有效方法就是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使其在公司的监控和决策方面发挥独立的作用。
  3.提高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性。提高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性是构建内部结构的重心。在股权高度集中,第一大股东左右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下,监事会想摆脱大股东的控制,是何等困难,因而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中,监事不能监其事的现象相当普遍。要使我国监事会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提高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罗建华:《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财会研究》2007年第6期
  [2]孙光焰:《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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