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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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县级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本文结合明溪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针对问题提出对策。
关键词 县级财政 预算绩效管理 对策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本文结合明溪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一些探索。
一、明溪县实施绩效管理工作現状
(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明溪县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县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绩效管理股。先后制定印发了《明溪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协调规程》《明溪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转发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工作指南,目前正在起草《明溪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度和实效
1.狠抓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的深度融合,要求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与年度预算一同编报,对部门上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的通知部门及时调整,做好绩效评价事前准备工作。二是逐步扩大县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从2015年的69.37%提高到100%。三是将所有明确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扶贫资金,通过扶贫在线监管系统开展绩效目标及绩效自评工作。2018年度纳入扶贫监管系统的扶贫项目48个,涉及金额1.75亿元;2019年度已开展绩效管理扶贫项目35个,涉及金额0.48亿元,有效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绩效运行监控。从2015年开始,选取几个正在实施的民生项目进行试点,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等实施跟踪监控。通过建立事中绩效运行跟踪监督机制,提前发现问题和及时纠正偏差,减少执行中的损失和浪费,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覆盖面从2015年的5.40%提高到100%。
3.加强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执行完成后,重点抓好全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管理,发挥部门(单位)的主体作用,督促县级主管部门有序开展自评。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覆盖面从2015年的58.29%提高到100%。组织开展上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审核、分析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结果,督促部门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提升项目实施质量。
4.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将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下年度预算安排,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通过应用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以来取消财政支出项目11个,涉及金额1522万元;调减支出项目5个,涉及金额516万元。
5.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结余资金和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坚决收回,原则上超过一年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予以调整,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15年以来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1亿元,其中2018年清理回收6848万元、2019年清理回收3611万元;调整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300万元。盘活资金全部由县政府统筹用于急需的补短板、兜底线等民生社会事业领域。
6.扩大预算绩效公开范围。实现绩效信息在本部门内部的全面公开,同时扩大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在组织各部门开展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时,通过政务信息渠道,逐步公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从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对各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提高各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2016年起将“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纳入县政府对县直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四)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提升财政执行效率。2019年财政预算绩效综合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同时举办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为对各预算部门业务人员解读政策和培训操作系统。
二、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理念尚未真正建立
预算绩效管理倡导以绩效为中心,县直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不强,不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意义,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短期难以改变。有的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搞那么复杂的绩效管理体系没有必要,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缺乏主动性;有的部门践行主体责任力度不够,认为绩效管理工作是为了挑毛病,可有可无,被动应付,甚至抱怨财政部门找麻烦,增加部门工作量,或者认为仅仅是财务人员的事,没有将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二)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 一方面部门或项目业主前期工作欠谋划,申报草率,在项目用地、可研报告、设计方案、概(预)算等前期工作方面做得不够扎实、深入,导致部分项目滞后,项目资金已到位项目仍无法动工或停工,造成资金沉淀、闲置,无法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另一方面县级大多没有能力研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上是照搬上级的做法,指标体系不完善。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主要是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在预算绩效监控方面,各部门反映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较多,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的纠偏措施反映的较少,不能及时、客观地反映项目的支出绩效;在绩效评价方面,评价指标还不科学,指标比较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单位与不同行业的评价需求。
(三)绩效管理技术力量欠缺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政策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各部门不仅要收集大量的基础数据,还要做大量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以及测算、分析工作,涉及经济、管理、统计等各个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各部门普遍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市县特别是县一级没有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无法开展,影响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
(四)绩效评价运用不足
由于绩效管理的质量不高,无法充分体现部门的整体绩效情况,导致绩效评价结果无法得到充分运用。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当前绩效评价结果对于支出分配和支出项目管理应有的参考作用、导向作用和制约作用尚未得到体现,影响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成效和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县级财政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县级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現针对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报纸、网络等宣传手段,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意义,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公众都来了解和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增强领导绩效意识。建议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范围,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预算绩效意识,树立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建议国家、省市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资金的扶持,设立绩效专项,同时给予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等财政较为困难的县政策倾斜。
(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推进的基础、保障和关键,是项目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树立前期决策工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效益的观念,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结合当地财力情况和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对政府投资项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精细谋划、科学决策,全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正确性、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与可靠性,并及时将具体建设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2.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安排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的原则,做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从流程上保证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的结合。在绩效评价实施后,通过绩效评价结果验证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适时对绩效目标和指标加以修正,不断完善项目绩效目标。
3.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水平。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整理各种分类标准数据,在条件成熟时,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组织专家,共同研究制定绩效指标体系。同时,总结近几年实施绩效评价的经验,对评价程序、评价方法、评价报告作出具体规范,以此带动绩效评价的整体水平。
4.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基础资料库和大数据分析,逐步建立和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与关联系统的集成和整合,以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各部门应担当起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管理工作人员。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交流、工作调研等形式,对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和行业专家,为推进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保障。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健全绩效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政府报告机制,加强人大监督。二是绩效信息要依法公开,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绩效监控、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三是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的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进一步优化预算的编制,使公共财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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