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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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當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市场经济常态下,地方政府债务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债务风险的发生,进而给社会的整体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鉴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风险成因;防范措施
一、现阶段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和结构
经大量科研数据分析可知,在当前城市化、工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产业时代背景下,从宏观角度出发,虽然债务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内,但由于受融资渠道不规范、债务结构不合理等各方因素的影响,政府地方财务债务危机已经迫在眉睫,具体来讲现阶段地方政府债务潜在的风险结构具体表现为:市级和县级部分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现象、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主体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以及偿债期限结构不合理所带来的风险,而纵观当下政府债务存在的风险,其形成原因主要为:
其一,资金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方式具有不可控性。从目前来看,在当前进行地方政府融资过程中,“储地—担保—融资—投资”仍是现阶段融资的主要模式,但随着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数量不断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以土地出让与划拨为担保的自然资源融资方式其应用就受到了极大地限制,进而影响融资质量和融资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政府机构债务风险的发生,给社会的整体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其二,资金投、融资管控机制不健全,增加了债务风险的防控难度。根据相关数据调研可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发生其根本原本在于地方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具体来讲就是在进行投资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未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考察,不仅增加了对各种无效工程资金的投入,与此同时“首长工程”也屡见不鲜,从而极大地降低了财政资金和债务资金的使用率,此外在进行融资时,地方政府不是以其自身作为举债主体,而是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资金融资,这种融资模式虽然从某方面来讲能实现众筹融资的目的,但由于融资平台公司在实际管理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故此在后续的融资过程中,极易导致各种“隐性债务”问题显性化,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难度的同时,给社会的整体发展也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其三,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问责机制缺位,债务偿还能力欠缺。在当前城市化、工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产业时代背景下,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市场规模逐渐扩大的同时,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从某方面来讲政府机构作为市场宏观调控者,其自身调控水平的高低受到了社会各界及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但不可否认的是,一方面由于缺乏规范的监管机构的约束和监督,从而导致其在进行监管过程中,各种债务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监管,从而增加债务风险的同时,也极大地降低了所融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而给国家的整体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监督问责机制的缺位主要体现在公众缺乏对地方政府债务有效监督,具体而言就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彻底,不仅导致其债务规模和债务投向的模糊性,对其监督职能的发挥也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对策的基本概述
简单而言,所谓的“地方政府”指的是国务院以下的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地、县、乡四级政府,而债务则表示的是在进行某种活动中,债务人按约定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的一定行为义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是指以地方政府为债务人的金钱之债,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则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如果不能到期清偿债务而引发的各种风险,通常来讲其主要包括内在风险和外在风险两方面,其中内在风险主要包括总量风险、结构风险、效率风险,而外在风险主要包括对普通纳税人的风险、对中央政府的风险以及对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的风险,故此为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当下中国地方政府存在的债务风险隐患,在未来的时间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机构需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防范,即:
(一)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机构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当前土地资源急剧减少的社会主义新市场经济常态下,传统融资渠道和融资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在一定程度上不仅难以满足其增加的支出需求,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故此为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机构是现阶段降低对银行信贷过度依赖的重要途径,具体而言就是在后期的融资过程中,地方政府需对资本运作模式进行创新,让民间资本、社会闲散资金积极参与的同时,从根本上便利非法政府债务的产生,促使地方政府债务合法化、显性化,进而为后期各项作业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检测、预警体系,提高社会督查力度
从目前来看,在进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过程中,债务监督问责机制的缺失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的重要原因,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监测是预警的必要组成部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有效地解决“公众缺乏对地方政府债务有效监督意识”以及“所融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与此同时在促进地方政府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等方面也发挥了显著作用,具体而言就是在日常的融资和支出过程中,一方面地方政府需将政府的年度预算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从而在提高预算透明度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避免各类后续问题的产生,而另一方面则要及时在政府采购网系统上公开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承接主体购买方式等基本信息,从而以提高社会监督力度,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奠定良好基础。
(三)完善跨部门联合统计监测和防范机制,避免地方政府的违法融资
地方债务风险的存在从某方面来讲是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故此为从根本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的发生,完善跨部门联合统计监测和防范机制,坚决杜绝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名义进行违规违法融资是一项重要举措,具体而言就是在日常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地方政府需加大对信息化管理资金的投入力度,以期通过建立各种大数据统计好和监测平台,从而在充分利用上述信息的同时,对地方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和其通过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的债务融资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和分析,以期避免各种其它问题存在的同时,为后期各项管理作业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而另一方面据调查,地方政府的购买服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债务风险也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换言之对地方政府的购买范围、购买预算等方面对其进行科学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有效地避免各种违规违法融资问题的产生,同时在进一步降低其债务风险,提高政府的影响力等方面也发挥了显著作用。
(四)完善地方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的公开制度,以提高社会的监督力度
根据相关数据调研分析可知,在当前无论是社会基层群众还是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和数量所掌握的信息都十分有限,从某方来讲,不仅极大地降低了债务的治理质量和治理效果,与此同时对其未来的发展也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故此依据国际经验,为有效地降低地方债务风险发生率,向公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是十分必要的,这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就是在进行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一方面地方政府需严格贯彻落实《财预(2017)87号》的相关要求,将地方政府的购买服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而另一方则是通过程序对地方政府举债和用债权力进行限制,从而确保其做到“借、用、还”相统一、“权、责、利”相统一,以此为后期各项作业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三、结语
总而言之,改革开放以来,为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地方政府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的产业时代背景下,逐渐加大了财政的支出规模,虽然从某方面而言促进了地方政府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但长此以往由于受分税制改革以及财权上移和事权下移矛盾的影响,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资金难以满足其增加的支出需求,各种债务违约等风险问题也屡见不鲜,故此加紧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策略的探讨是促进地方政府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
参考文献:
[1]李爽.新常态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与对策研究[D].重庆工商大学,2016,12 (14):104-106.
[2]施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结构性分析和对策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6,22 (15):1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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