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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微小型企业发展需要的社区银行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宋瑞敏

  [摘要] 本文在社区银行界定基础上,对社区银行具有的特点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在此基础上对社区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别进行了比较,以期探索社区银行发展的途径。
  [关键词] 社区银行 特征 金融机构
  
  一、社区银行的界定
  
  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的概念源自于西方发达国家,1882年,德国学者费迪南德・腾尼斯首先提出了“社区”一词,并运用于社会学领域。从对社区银行的相关研究来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关于社区银行的界定都暗含着对资金规模、业务范围、服务对象和地域的限制。
  按照国际上通常所定义的概念,“社区银行”是指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
  美国在银行业监管和统计口径上,通常把资产规模在1000万美元和数十亿美元之间不等的小商业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称为社区银行。按照被誉为“美国社区银行之声”的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ndependent Community Bankers of America,ICBA)网站给出的定义:社区银行是本地所有、独立运营的机构,资产规模通常在几百万美元和数亿美元之间不等。
  在南美洲一些国家把为贫困人口提供贷款、储蓄和其他基本的金融服务的小额信贷机构或微型金融机构视为社区银行。包含两个基本的内容:一是以贫困和低收入人群为对象;二是一种金融服务。
  在欧洲,往往把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个人消费的储蓄银行、合作银行以及地区性银行看作社区银行。
  在国内,对社区银行的认定分歧较大:一部分的学者在界定“社区银行”时偏重“社区”一词,把社区银行界定为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营、主要服务业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在经营特色和发展战略上,强调在特定社区范围内提供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与客户保持长期性的业务关系;一部分学者则遵从规模分类,将“社区银行”界定为“县域商业银行”。认为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
  借鉴上述定义,笔者认为对社区银行的界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关于社区银行创办的目的――解决我国金融组织结构与企业组织结构严重失衡问题、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追求客户价值的最大化及维护社区内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关于社区银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地域――为当地中小企业、家庭和个人提供服务。
  3.关于社区银行的资金运用――主要来源于社区,返还给社区。
  4.关于社区银行的经营者――坚持资本的多元化,在资本投入上持开放态度。
  5.关于社区银行组织形式――固守社区,坚持组织形式单一制。
  6.关于社区银行规模――社区银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不同时期其衡量标准有所不同。
  7.关于社区银行管理――突破传统式正规管理,有更大的经营空间。
  因此,社区银行是以居民社区为依托,在一定社区范围内按市场法则和现代银行制度设立和运营的“眼睛向下看”的、由社区内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股份制小银行,是主要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内的小企业提供综合性银行服务的银行,是不与大银行争业务、争资源、争客户的银行,是群众和小企业身边的银行。
  
  二、社区银行的基本特征
  
  所谓社区银行应该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在不同时期应该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但是不论其衡量标准如何变化,都表现出以下的基本特征:
  1.经营规模小型化。经营规模小型化是社区银行的基本特征。根据传统企业规模理论,资本金、资产额、分支机构、员工数量、经营地区和业务范围等都是企业规模的衡量标准,银行也不例外。从美国社区银行来看,至2003年末,在商业银行中,7345家社区银行的总资产为11100.7亿美元,平均每家社区银行的资产规模约为1.5亿美元。其中资产规模小于1亿美元的银行占社区银行总数的53.2%,占全部商业银行总数的50.3%。如不考虑汇率换算,社区银行与我国目前城乡信用社或城市商业银行下属的一个支行规模大体相当。
  2.组织形式单元化。社区银行由于规模小,因而分支机构也少,依托社区设置,以服务社区为宗旨,在社区内单一建制,一个银行一个营业网点,不向社区外盲目拓展业务和分支机构。以美国为例,虽近年一些社区银行开始跨州经营,但组织形式上的单一化仍是这些银行的基本形式,2002年统计,平均每一社区银行大致只有3~4个分支机构(含总行),且多分布在当地,很少在别州或别的国家。至2003年末,平均每家社区银行辖4个分支机构,而大银行平均每家辖94个分支机构。这一点与目前我国各银行普遍实行的分支制度以及片面拓宽经营地域范围的倾向有显著不同。
  3.资金运用社区化。社区银行最突出的特点是将在一个地区吸收的存款会继续投入到该地区,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这与大型银行有着明显区别。因为单一的组织形式和服务社区的宗旨要求,促使社区银行的资金运用,首先要考虑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要求。经美联储研究表明,社区银行的这种哪里取“财”,投向于哪里的做法,对美国一些贫穷社区出现的重大进步起到了关键作用,也得到了市场的认同。
  4.市场定位弱势化。从国外社区银行发达地区的实践来看,比如欧洲、澳洲等地,无论是社区银行的建立,还是以各种形式出现的社区金融服务机构,与其经济功能相比较,更注重社会功能,它的关注群体为:小的零售商和其他小企业、老年人、残疾人、无私人交通工具者和低收人群体。因此,为庞大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提供融资服务,成为社区银行的一大特征,也是社区银行在制度设计中自始至终所坚持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思想。按照这一市场定位,社区银行在公司业务和个人业务中,首先考虑的是小企业、小客户,而不是其它银行首先考虑大型公司和企业等所谓的“高端”客户。
  5.机构设置边缘化。社区银行作为小银行,要想在剧烈的金融竞争中取得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就不能勉强与大银行争市场、争客户、争资源。其机构设置、网点布局更加注意拾遗补缺,更加注意填补金融空白,多在大银行无意设立网点或已退出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发展。据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网站公布:2000年美国8300个社区银行在全美有36803个网点,其中有54%的社区银行网点分布在农村,26%分布在城市的郊区,只有17%分布在城市。
  6.经营资本本地化、多元化。首先,社区银行的经营资本主要来源于社区居民和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并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东和董事均为当地的居民和中小企业。其次,从投资来源上,它可以有法人投资,也可以有自然人投资;可以有企业法人投资,也可以有事业法人投资;可以有国有资本投资,也可以有民营资本投资。经营资本的多元化,为社区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
  7.信息沟通对称化。社区银行依托社区并在社区中发展,他们的员工通常是十分熟悉本地市场的客户,同时这些员工本身也是融入到社区生活的成员,能够以正式或非正式途径了解(潜在)客户的资产、资信与经营状况。在审批中小企业和家庭客户贷款时,客户不仅仅是一堆财务数据的代表,实际上社区银行的信贷人员还会考虑这些作为邻居的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族的历史和家庭的构成、日常的开销特征等等个性化的因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金融领域广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引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8.经营决策快捷化。由于社区银行在组织形式上大多为简单而灵活的单一制,且运作都在本地,因而它们能够随时根据变化迅速调整业务及营销战略。同时,因为这些社区银行本身就是中小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及时帮助解决。
  9.经营特色个性化。社区银行最为典型的特色之一,是对客户的深入了解并相应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社区银行贴近经济、贴近企业、贴近居民,因而更为了解社区企业和居民各自不同的金融需求。通过细分市场,能够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提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既可避免“小而全”的分散经营模式,有利于集中资源发展强项业务,形成比较竞争优势,又可弥补大银行在服务对象和业务取向方面形成的真空,促进社区平衡发展。
  10.服务收费低廉化。从经济学的原理出发,银行一般倾向做批发性业务,以低成本追逐高利润。表面上看,社区银行定位于小额业务必将面对高成本问题。但在实践中,社区银行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对客户的信息把握优势,以及从业人员较少、经营场所相对大银行较为简陋、运营成本相对不高,不仅避免了高成本,而且提供的服务收费通常也较之大型银行要低。据美国有关机构2001年的统计,社区银行在支票账户等服务的收费方面较大银行要低15%左右。
  
  三、社区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
  
  目前,在国内关于社区银行的讨论中,由于我国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在社区内的营业网点、民营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城市)信用社与社区银行存在的某些类似点,有人就将这些机构划人“社区银行”范畴,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他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国有商业银行在社区内的营业网点不等于社区银行。一是身份不同。社区银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而国有银行在社区的经营网点不具有相应的法人资格,只是国有银行在社区的分支机构。二是业务内容不同。社区银行在社区同时办理资产负债业务,为社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而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点在社区对客户基本上是只办理存款不办理贷款,很少涉及资产业务。
  2.民营银行不等于社区银行。一是界定着眼点不同。社区银行主要是从服务对象和地域上界定的;而民营银行则是从产权上进行界定的。二是经营资本不同。社区银行在资本投入上持开放态度,坚持资本的多元化;而民营银行强调的是资本的民营化,着意打破国有资本对金融垄断。三是发展意图不同。社区银行是“根植社区、服务社区”,“安心做小”;而民营银行走的是“做大做强”的路子;四是组织形式不同。社区银行坚持组织形式单元制;而民营银行在组织形式上是分支制。
  3.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不等于社区银行。一是经营范围不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远远大于社区银行。二是市场定位不同。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侧重于在大城市、大企业、大银行、大项目中谋求发展,与社区银行自始至终坚持为庞大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提供融资服务的设计理念和思想相去甚远。
  4.农村(城市)信用社不等于社区银行。单纯从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其业务活动范围立足于某一地区来看,具有一定的社区银行的色彩。但充其量,“农村(城市)信用社目前还只能是社区银行的雏形,而不是社区银行。”一是产权安排不同。社区银行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建立的商业银行;而信用社是通过自然人、企业法人集资,按照一定协议,并在成员内部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服务的、具有强烈政策性的行政化金融机构。二是风险责任不同。由于信用社产权在内的制度安排上的不合理,并不能真正落实风险责任和实现自我约束,面临的经营风险较产权明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社区银行可能要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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