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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的金融服务创新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奚宾 荆慧敏

  摘   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经演化为全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传染性远超“非典”,给社会经济正常运行造成极大影响,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多挑战和更高要求。本文通过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内涵及其对经济影响的梳理,厘清了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和企业金融服务的应急和特殊需求,揭示了金融机构在应对疫情防控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来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既要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金融的重要作用,又要保障金融秩序健康有序。
  关键词:互联网语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金融服务创新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0.07.009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0)07-0064-06
  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3日10时起武汉开始封城,随后多地也采取了严厉的隔离制度。随着疫情的升级,自2020年1月23日至1月29日各省市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并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工作摆在首位。疫情防控实施交通管制、居民居家隔离、复工复产复学延期、防疫物资短缺等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产生极大影响。保障民生、扶持实体经济和支持疫情防控成为金融系统的头等大事,银保监会于2020年2月15日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加强科技应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金融服务工作,这对金融既要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又要全力保障金融秩序健康有序提出挑战。
  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涵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涵
  国务院于2006年2月26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指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涉及范围,可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21世纪以来,中国依次爆发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H7N9禽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具备成因多样性、分布差异性、传播广泛性、危害严重性与复杂性、治理综合性以及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问题较为严重等若干典型特点。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各省市相应启动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措施。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的影响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居民消费的影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居民短期消费影响较大,主要在于为应对疫情扩散而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尤其是隔离措施,导致除了防疫物品外大多数商品的消费下降,旅游业、交通运输业、酒店餐饮业以及娱乐业等服务消费受到冲击最大。然而,互联网语境下,大量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使消费者不再受空间限制,部分弥补了疫情对外出消费的冲击。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企业生产的影响。由于疫情爆发刚好处于春节假期,往年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节日效应”被严重抑制,与商品消费会在疫情消退后迅速回补不同,部分服务消费损失存在不可逆性,且影响波及的时间周期相对较长。受到交通管制、复工延迟、用工困难、终端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工业生产和建筑业也会受到冲击,且短期内接近终端消费的下游行业受到的影响较大,并将沿着产业链逐步向中上游传导。出口方面,由于部分行业产能暂时无法恢复,使得相当一部分出口型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产能被严重抑制。收入急剧减少刚性支出叠加使部分企业很难支撑下去,处于产业链上游的企业还存在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可能因失去客户和市场而破产。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政府支出的影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政府全年支出影响相对有限,总量上仍难以大幅宽松,财政支出节奏有调整,其原因有两点:一是疫情对全年经济增长的影响可能不会太大,财政大幅宽松的必要性不高;二是地方政府隐形债务较高,中央政府缺乏主动加杠杆意愿,一般财政空间有限。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通知》明确提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五大方面,共计十二项具体措施。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以来,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应急资金需求、优惠信贷支持需求、线上支付服务需求和专属保险保障需求等几个方面。
  (一)疫情防控应急资金需求
  根据相关条例,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人员,医疗机构应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患者必须接诊治疗。随着疫情蔓延,各省市、自治区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的病例急速上升,疫情防控物资的需求随之激增,除了部分捐赠物资外,大部分的物资需要购买。由此可见,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物资物品的采购由于需求激增而存在大量的资金需求。此外,为解决床位不足的问题,政府需紧急开建多个“小汤山”医院和“方舱”医院,短期内要动员大量人力物力,也存在着大量的资金调拨需求。
  (二)個人、受困企业及重点生产企业的优惠信贷需求
  受疫情影响,很多个人和企业均面临信贷还款压力。个人方面,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万得信息等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范围内有银行贷款的适龄人口所占比例为39.78%,居民杠杆率为50%,部分发达城市杠杆率高达80%以上,因此,此次疫情将使至少5000万人的信贷还款受到影响。企业方面,2019年国内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达151.60%。疫情冲击下,投资、消费、出口均受到一定影响,原本正值春节消费黄金期的影院、商场、旅游、线下培训、线下娱乐以及家禽养殖等类企业经营受限,负担加重。如餐饮零售业仅在春节7天内的损失就高达5000亿元。此外,由于疫情期间防控物资短期需求暴增,重点企业需要紧急开工,并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存在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和缺口。   (三)居民线上金融服务需求
  由于各地采取严厉的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措施,居民线上金融服务需求旺盛。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国内共开立银行账户110.17亿户,投资者数量为1.60亿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67亿人、2.05亿人、2.55亿人。由于金融服务群体庞大,为降低交叉感染,金融线上服务的需求激增。除了部分生活用品刚性支付需求外,相当部分居民都有房贷、金融理财业务和保险业务等需要与金融机构进行接洽,但到网点现场办理存在较大困难,需要金融机构提供线上便捷服务。鉴于部分客户金融素养较低,金融机构还需要在短时间内提供线上业务培训,简化线上业务办理流程,降低操作风险。
  (四)一线医护人员及家属的专属保险保障需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护人员奋战在抗击疫情的最前线,其本人和家属面临着较大的感染风险,专属保险需求与日俱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改善一线医护人员工作条件;医疗机构简化程序,及时开辟医务人员工伤认定“绿色通道”;财政部门加大医疗设备和防护物资的购置力度,支持改善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并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风险程度等因素,分别给予每人每天一定额度补助。然而,以上措施仅为医护人员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难以抵补疫情所带来的巨大风险。为了解决医护人员及家属的后顾之忧,针对疫情期间可能存在的感染风险,社会保险应作为必要的补充,故短期内,存在着为其免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及定期寿险保障的巨大需求。
  三、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对比17年前“非典”疫情,虽然中国的金融体系基于互联网拥有更快的防疫反应速度,更先进的科技应用水平,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仍暴露出金融体系所存在的征信系统不健全、疫情防控保险不完善及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资金支持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征信系统不健全
  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金融机构快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保证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满足具有一定资质企业的资金需求。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仍没有市场化运作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录入个人企业数据仍非常有限,更重要的是缺乏企业主动申报数据的机制,很难作为金融机构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小微企业,特别是住宿、旅游、餐饮类小微企业及疫情严重地区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较之前均有大幅度上涨,而金融机构根据现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自身所建数据库很难快速准确甄别出假借疫情之机而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居民。
  (二)保险机构疫情防控保险不完善
  保险通过分散化降低个体和组织所面临的不确定性所引致的风险,在疫情期间发挥着一定的稳定器作用。自疫情爆发以来,不少中小企业的经营受到严重冲击,收入锐减,且在维持生存、恢复经营期间,仍需支付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法定应付款,具体包括员工薪资、债务本息、物流仓储费、预收款退单退款等。与此同时,企业经营涉及上下游企业、员工、承租人、债权人等多个利益相关者,因疫情而导致的支付能力普遍锐减甚至丧失,会引发违约、索赔和企业信用降低等一系列连锁反应,而现有保险仍存在保险责任不到位、保险理赔难落实的情况。多数保险公司缺乏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没有及时拓展保险责任,落实保险理赔义务。部分保险代理甚至出现了退旧买新、开发专属新冠肺炎的保险保障等销售误导、欺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资金支持不到位
  疫情防控导致企业面临着收入大幅降低、流动性紧缺甚至枯竭的严峻局面,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施以援手,帮助其度过难关。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防控物资企业生产,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多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原有贷款延期、新增优惠贷款等资金支持。然而,由于受影响企业众多,融资需求短期内暴增,多数金融机构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引致问题估计不足,反应迟缓,导致部分企业救助不到位而破产倒闭。疫情结束还无法预测,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面临着流动性问题,金融机构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亟待其积极应对,制定更加灵活的措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企业持续经营,度过危机。
  四、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金融服务创新
  现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大支撑,在疫情跟踪监测、病毒研究攻克等方面显现出巨大能量。互联网技术加速与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深度融合,让疫情防控的组织和执行更加有效,成为战胜疫情的强有力武器。因此,在互联网语境下,为更好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从提供线上精准金融服务、推动金融资本更好服务“防疫经济”、设立“疫情防控债”及创新保险理赔方式等四个方面来满足现阶段企业和居民的各类金融服务创新需求。
  (一)提供线上精准金融服务
  为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银行、證券、保险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电子信息平台,推出特殊时期的线上服务。银行方面,中、农、工、建、交等多家银行通过提供网银、掌银等线上渠道、自助渠道7×24小时运行,及时处理客户日常金融需求。证券方面,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推出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交易服务和业务办理指南,鼓励投资者使用手机证券APP等网上交易方式,减少去证券营业部等公众场所。保险方面,泰康、平安等多家保险企业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实现全流程线上作业,在线投保、线上理赔,增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服务能力。鉴于此,互联网技术将推动金融线上服务的提质增效,除去疫情因素,金融行业已逐步开展线上对线下的替代,此次疫情无疑将进一步加速该进程。
  (二)推动金融资本更好服务“防疫经济”   此次疫情中,存在大量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药类企业需要注入资金、高速运转以满足医疗物资的需求;此外,许多酒店、旅游、工厂、培训、养殖类企业,由于停工停产,也面临极大的资金断流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应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受疫情影响群体的资产和信贷行为,通过多维度数据验证和综合分析,智能建模和精准分析,核算延缓不同的期限与成本,保障信贷优惠政策更好落地落实。一方面,通过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提供定向信贷支持,为其产能提升提供资金扶持,确保该类企业的生产能够及时满足防疫物资需求;另一方面,打通多种数据来源,基于对企业工商、税务、订单、存款、出口等数据的多维度分析,迅速完成对企业及企业主信用及风险的评估,从而给予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精准的信贷支持,帮助其度过疫情,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三)设立“疫情防控债”
  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特别强调“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根据万德信息统计,仅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11日间,有31只适用于发行服务绿色通道的广义“疫情防控债”,其中,25只债券名称或简称中包含“疫情防控债”或“战役专项债”标识,其余6只债券在募集资金用途说明中明确提及和疫情防控相关。16只完成发行的“疫情防控债”募集资金规模已达到99亿元,其他15只“疫情防控债”计划募集资金规模159.3亿元。由此可见,疫情防控债作为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的具体实践,有助于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缓解其短期债务压力。
  (四)创新保险理赔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保险机构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主动突破常规、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开启绿色理赔通道,启动特案预赔服务,简化理赔手续和材料,开通無纸化理赔服务,免定点医院限制、免等待期限制、免药品及诊疗项目限制、降低理赔门槛、放款赔付责任,快速高效做好疫情保险理赔服务。与此同时,为更好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及其家属健康,部分保险机构也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为投入参与重点地区疫情防控攻坚战的疾控和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武警官兵、一线媒体工作人员、快递及物流人员等捐赠保险。此外,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再升级服务措施,大力推进“闪赔”、“秒赔”,形成7×24小时线上理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提升客户身份真实性验证效果,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接触机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李兴发)
  参考文献:
  [1]刘德海,王维国,孙康.基于演化博弈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景预测模型与防控措施[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2,32(5):937-946.
  [2]杜军,韩子惠,焦媛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盈利模式演化及实现路径研究——以京东供应链金融为例[J].管理评论,2019,31(8):277-294.
  [3]李健旋.金融服务方向与业务模式创新探讨[J].科学决策,2019(4):58-73.
  [4]陈放.信息技术能力与金融服务创新的协同演化机制研究——以我国互联网支付行业为例[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12):61-65.
  [5]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6]张志军.促进东北地区县域金融服务创新的对策[J].经济纵横,2014(3):80-83.
  [7]徐晓丽,王瀛.商业银行发展小微金融服务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北方金融,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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