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对德宏州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罗本祥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是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有关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本文对德宏州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德宏州农村金融创新取得初步成效
  (一)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拉动了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加
  2010年,全州创新农村金融产品16种,信贷投放余额41.42亿元,受益农户6.14万户。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服务方式,全州农村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大大提高,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得到极大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截至2010年末,全州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19.26亿元,比上年增加34.42亿元,增长40.57%。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6.53亿元;涉农企业贷款32.73亿元。各类涉农贷款的不断增加,有效满足了县域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信贷需求,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逐步实现了对“三农”金融需求的广覆盖
  一是基于联合增信的信贷模式增多。全州涌现出“公司+农户”、“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以及中小企业联保、农户联保等多类贷款模式,为种植业、养殖业发展以及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广泛的贷款途径。二是农民有效担保品范围不断扩大。在风险可控条件下,各涉农金融机构因地制宜,探索开办了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林权抵押,农业龙头企业仓单、应收账款等为抵(质)押物的担保贷款,使农村微观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得到大大满足。三是着力改善民生的信贷产品更加丰富。以“贷免扶补”贷款、巾国创业贷款、涉农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等为代表的增加民生领域信贷需求的信贷产品不断涌现。总体看,全州涉农信贷产品基本能够覆盖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创业、就业等各个领域;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多元化资金需求的不断增长,信贷产品更加逐步细化,更加贴近“三农”实际需要。
  (三)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
  一是辖区农村信用社实施“双基工程”、“金农网”、“五项补贴”、“服务创优”等工程。同时,积极推进“空白乡镇金融网点与服务覆盖工程”,2010年提前一年实现了全州7家金融空白乡镇服务网点全覆盖。二是农村金融电子化建设步伐加快。辖区农村信用社从2005年开始加入省联社核心系统,实现了与全省联网;2007年所有网点加入“农信银”实现全国联网;同时加大了金融自助设备的投入,业务实现通存通兑,共安装ATM机28台,其中:城区15台、乡镇13台,并在城区建立了5个自助银行。自助设备的增加,极大的缓解营业柜台的压力,缩短了客户办理业务等待的时间。三是各农村信用社逐步开通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业务;及时推出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刷卡消费、贷款和还款等金融服务功能的“金碧惠农卡”,延伸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功能。
  (四)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理念逐渐转变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
  一是涉农金融机构服务理念不断更新,由“以信贷产品为中心”逐步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以信贷业务操作为导向”逐步向“以信贷营销服务为导向”转变;二是涉农金融机构逐步提高农户贷款授信额度,合理放宽贷款约期,实施优惠利率。辖内农村信用社将单户信用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信用等级高、联保的农户最高授信额度提高至20万元;允许农业贷款跨年度循环使用,养殖业贷款最长期限放宽到3年,种植业贷款最长期限放宽到5年。总体看,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设计更加完善,更符合辖区实际需求。
  二、德宏州农村金融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的有效需求不足
  德宏州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从金融规模看,全州的金融资源数量较少,2010年末,全州人均存、贷款分别为23979.7元和13393.6元,分别占全省平均水平的82.18%和58.25%,相对较低的金融深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创新。从产业结构看,德宏州第一产业占比仍然较高,2010年,全州第一产业占比较全省高出12.4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较全省低11.4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较全省低1.06个百分点,以农业和简单加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导致投资回报率不高,难以吸引金融资源投入。从微观企业看,全州中小企业一般组织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低下、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欠佳,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审批条件,从而导致对金融创新的有效需求不足,金融创新缺乏微观基本面支撑。
  (二)创新产品规模小、涉及面窄,创新环境有待改善
  德宏州涉及农户林权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仓单、存单、应收账款、应退税款账户等抵质押的创新品种,仅针对某一特殊企业或业务开办,贷款局限于单笔、金额小,涉及面窄。由于受信贷风险因素制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农户住房、集体流转土地、存栏生猪活体牛等担保类创新产品贷款业务推广比较困难;青年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富民贷款、失地农民创业贷款、返乡农民工创业等特定对象类的创新产品贷款仍处于空白状态。在创新环境方面,由于辖区农村担保体系非常薄弱,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对贷款的巨大需求,且由于农户可供抵押的资产少,调查显示,辖区80%的农户不能提供抵押品,变现能力差,导致农户贷款没有保证,风险较大。加之,农村征信体系建设速度仍较慢,特别是缺乏广大农户的信用数据,金融机构在提供支农信贷服务时除依靠传统经验外,很难对借款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科学评价,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总体环境欠佳。
  (三)金融创新的内生动力不足,产品创新趋同化严重
  德宏州社会信用环境相对较差,金融风险相对集中,加之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加大了内部管理控制力度,经营权限的上移和管理制度的统一,导致辖内基层管理权限过低,大多数金融机构自主创新意识不强,仅立足于对上级行研发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运用,缺乏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原创性金融创新的动力和能力,影响了金融创新的实现,总体看,辖区金融创新处于起步晚、发展慢、品种少、规模小、风险大、收益低的状况。同时,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大多局限于容量有限的信贷产品创新,如“公司+基地+农户”贷款、社团贷款等。这些创新大多是从银行同业模仿引进的,属吸纳性创新,而立足区域经济金融现状、具有特色的自主创新少,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四)金融创新的相关配套体系不完善
  德宏州辖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偏少,全州至今没有一家资产评估和信用评级机构。金融配套服务体系缺乏,金融创新实践过程中面临流程过长、牵涉面广、成本高等难题。同时,由于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金融创新缺乏一个良好的外部信用环境,加大了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风险。
  三、对完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思考
  (一)加大创新政策指导力和执行力,确保农村金融创新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制定出台《德宏州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工作指导意见》,为金融机构拓展信贷创新领域、农民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创新产品实现复制推广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建立金融创新监测考核机制,实施“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专项统计制度”,按季对全州涉农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种类、流量和存量等进行定期监测汇总,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的创新意识。三是重点选取全州现有的特色金融产品,从产品的特点、支持对象、操作流程、具体案例予以归类和详细介绍,将其整合为联合增信、创业贷款、担保创新、风险分担、特定贷款等模式,加快制定下发《德宏州创新型农村金融产品手册》,为创新工作开展提供参考借鉴。

  (二)以信用担保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涉农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担保机构、发展投资担保基金,发挥担保基金的杠杆作用,放大资金效益;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试点推行“小额贷款+小额保险”等业务模式,降低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发挥保险和信贷的联动作用;在全辖县域内试点推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抵押贷款,经济林权抵押贷款等;加快推出仓单质押、林权质押、动产质押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等多种担保方式。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补偿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利率化,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定价机制,扩大农村金融产品利率浮动范围,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风险与收益对等;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鼓励农村金融创新。
  (三)以完善多功能金融组织架构为平台,探索建立有弹性、多层次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
  一是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和互补性、竞争性强的金融架构体系。在巩固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组织等适应“三农”特点的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到农村增设网点,延伸服务触角;拓展农发行的商业化运作领域,扩大邮储银行涉农业务范围。二是构建全方位、多功能、优质量的金融服务体系。基层人民银行应加强货币政策引导,积极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监测、分析和反映货币政策在农村地区的实施效应,为“三农”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信贷环境;农村金融机构要在所辖中心小城镇、中心村、农村集贸市场增设ATM机和POS机,以弥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延伸不到位的弊端,不断提高银行结算服务水平。
  (四)以强化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为基础,构建有效的金融资源配置和保障体系
  一是构建银行稳健发展的协调和引导体系。由政府牵头,人民银行、银监局联动,加强政策指导、协调服务,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建立激励银行业支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其增加信贷投入、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政府重大项目和银行金融产品洽谈推介长效机制,发布产业政策,推介金融产品。二是构建合理、均衡的资源配置体系。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模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支持德宏竹子、油茶、柠檬、咖啡、坚果、核桃、番麻等农业特色产业和德宏水牛养殖业的发展。三是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构建农村金融保障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流转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涉农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推进涉农设备、林权及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269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