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供求均衡分析的环境审计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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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学华 邓梦泽
【摘要】 文章对环境审计的公共物品属性进行了界定,阐述了环境审计供给量不足及供给深度不够、环境审计需求相对过剩的现状;从环境审计的供给量及供给方式受环保部门工作的影响、环境审计的需求受社会公众各不相同的决策环境的影响、环境审计的供需动态均衡三方面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加大环境审计供给、刺激环境审计需求,进而实现环境审计供需互动等相关对策。
【关键词】 环境审计; 公共产品; 供需均衡
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Public Expenditure)一文中给出了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减少。他认为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征:其一,任何一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造成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其二,每个人消费的公共物品数量等于该公共物品的总量。判定某一产品是否属于公共产品通常用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来加以描述。排他性是指只有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够使用该商品;竞争性是指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时使用该商品。环境审计作为一种由政府所提供的审计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首先,环境审计的消费难以排除不付费或者这种排除因成本过高而被放弃,因此环境审计具有非排他性;其次,个体对环境审计的消费不妨碍他人对该公共物品的消费,因此环境审计具有非竞争性。
一、环境审计的供给和需求失衡的表现
我国开展环境审计起步较晚,审计方法有限,审计手段不全,审计功能并没有完全发挥,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受审计资源的限制,环境审计工作总量占政府审计工作量的比例较少,环境审计在政府审计工作中还算不上主流。从我国环境审计的实践情况来看,总的来说环境审计处于供给量不足、供给深度不够、需求相对过剩的失衡状态,具体表现在:
(一)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对环境审计重要性认识不足
我国环境治理起步较晚,环境审计开展较迟,也缺少系统的环境审计理论阐述。这种状况导致环保部门内部相当数量的审计管理者对环境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审计机关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数量和投入环境审计的力量都相对较少。社会公众环境意识淡薄,对环境审计关注较少,对其具体实施情况不了解,缺乏强烈的环境管理、环境审计需求,难以推动环境审计的广泛开展。
(二)环境审计内容和范围比较窄
目前多数环境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是环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环保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对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效益、效果关注不够多,环境绩效审计开展较少;在审计项目选择上,已开展的一些项目多是出现重大问题才去审计,对重大环境保护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关注不够,对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问题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环境审计的作用主要限于消极的防范,远未起到环境审计应有的制约和促进作用。
(三)环境审计缺少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环境审计依据既是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是审计组织开展环境审计的前提。尽管我国现已颁布了6部环境保护法律,13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保护法律以及395项环境标准,基本形成了审计及环境法律法规监督体系,但未出台具体的环境审计实施指导规范及审计评估标准。由于缺乏相关的审计依据或评价标准,审计人员在对环境效益进行评价时有难度,审计风险较大。
二、环境审计的供需失衡的成因分析
公共物品的产生,源于一个社会中人们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有需求才会产生供给。供给与需求是市场的两个方面,供求机制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机制。在市场运行中,供给是受需求制约的,需求也是受供给制约的,没有供给就没有需求,没有需求同样也没有供给。环境审计是公众共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公众的公共需求,环境审计的供求水平受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环境审计的供给量及供给方式受环保部门工作的影响
对于环境审计的供给而言,由于环境审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决定了兼具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市场不可能提供环境审计,这是因为:一方面,非竞争性使新增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等于零,这就意味着,如果按边际成本定价,环境审计必须免费供给,这样,私人部门供给环境审计的成本无法补偿;另一方面,非排他性使环境审计无法从技术上排他,“搭便车”问题不可避免。这样,私人部门供给环境审计的成本就不可能通过市场得到补偿。所以环境审计的私人供给会导致低效率,只能依靠公共部门,需要政府行动来实现有效供给。因而从理论上来讲,政府应该是环境审计的主要供给者。而政府考虑实施环境审计的因素包括:经济发展阶段、宏观经济政策、官员的偏好、财政收支状况、环境审计成本等,其中官员的偏好因素至关重要,其他因素通过影响官员的决策环境进而间接影响环境审计的供给。环境审计对象和范围的确定都是基于对上述各因素的综合分析而进行的,而官员行为偏好会影响到审计项目的最终确定。
(二)环境审计的需求受社会公众各不相同的决策环境的影响
与公共物品的供给相反,公共物品的需求方是社会公众,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人们根据各自面临的不同情况,选择将一个产品作为私人产品,或选择将其置于公共领域,成为公共产品。产品之所以成为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从根本上说,是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人们选择的结果。这样一来,分析公共物品的需求,着眼点不再是政府的行为模式及其影响因素,而是社会公众的行为模式及其影响因素。就环境审计的需求而言,其需求方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对环境审计的需求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社会公众对环境审计需求的因素是社会公众所面临的各不相同的决策环境。
一般认为,人们面临最主要的决策环境因素是经济发展阶段、公众消费文化结构和环境审计对决策人的相关程度。经济发展阶段和公众消费文化结构决定了人们对环境审计的需求程度。环境审计对决策人的相关程度则决定了人们对环境审计选择的个体差异。当环境审计对决策人的相关程度差异体现在不同群体的决策人之间时,就会造成这些群体对环境审计选择的不同判断。人们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表现在行为上,是他们愿意放弃一部分私人产品的消费以换取公共产品,换言之,人们为了获得公共产品,就得纳税。政府筹集资金的渠道固然多种多样,但本质上都是居民纳的税。因此,人们对环境审计的需求最终会影响环境审计的供给。从根本上说,环境审计的需求决定着环境审计供给的种类、范围、质量等各方面。
(三)环境审计的供需动态均衡分析
正如私人产品的均衡由私人产品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同时决定,环境审计这一公共物品的均衡也是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同时决定的。但是环境审计供求均衡有其特有的规律,当环境审计的需求与供给大致相符时,即环境审计供给与需求的品种相似、数量相似、结构吻合时,环境审计供求达到结构均衡状态;当环境审计的需求与供给不符时,环境审计出现供求失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政府提供的环境审计不是公众所需要的(或大大超出公众的实际需要),而公众需要的环境审计政府恰恰没有提供(或提供的量严重不足)。由于环境审计的供给和需求的立足点和决定因素不相同,因此,环境审计更多地处于供求失衡状态。
三、实现环境审计供需均衡的相关对策
根据环境审计的公共产品特性及其特点,以及我国环境审计供不应求的失衡状态,实现环境审计供需均衡,首先要有效地刺激人们对环境审计的内在需求,因为需求对供给起着根本的导向作用;其次应提高环境审计的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因为供给是决定性的平衡力量;最后还应让供给和需求形成良性互动。因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刺激环境审计的需求以及促进其供给来实现环境审计供需均衡。
(一)加强社会公众对环境审计的关注
首先,强化纳税人意识是激发公民对环境审计需求的重要途径。增强纳税人意识,有助于增强了解环保部门工作绩效的动力,以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其次,由于环境问题是事关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受到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因此审计机关有必要就审计中遇到的重要事项的内容、审计程序、审计过程和结果等采用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这样可以提高环保资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人民监督环保资金的审计结果,同时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威信和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审计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刺激社会公众对环境审计的需求。
(二)建立环境审计需求表达机制
由于环境审计的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是分离的,社会公众是环境审计的需求者,政府为供给者,二者的利益导向不同时供给和需求经常脱节。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建立一种把供给和需求连接起来的需求表达机制,使政府提供的环境审计带有公众需求的意向。可以通过媒体等方式将政府拟进行的环境审计项目公之于众,由公众票选其最关心的,了解公众的需求及导向,由此来明确审计项目的范围、对象、目标与资源等的配置。
(三)提高环境审计相关人员综合素质
环境审计相关人员可分为环保部门政府官员和环境审计的具体实施人员。环保部门政府官员的行为偏好会影响到审计项目的最终确定,而且我国现行审计体制下,环境审计工作的安排与环保部门领导的工作职责、政绩评价甚至个人偏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因此,要保证环境审计的有效供给,需要对官员的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一方面,可以通过宣传、学习等方式改变政府官员的观念意识,增强他们对环境审计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政府对环境审计的立法监督,使环境审计拥有法律保障,降低环境审计受官员行为影响的程度。此外,优秀的环境审计人员可以保证环境审计供给的质量。环境审计作为审计的新兴领域,对广大审计人员来说,还较为陌生。要顺利地开展环境审计,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人员必不可缺。因此,应当重视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的培训,建立有效地奖惩机制,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
(四)加强审计成本控制
从资本投入角度看,由于环境审计这一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并且具有非盈利性,环境审计经费主要来自财政预算,其数量有特定限额。如果实施环境审计的成本低,则可供实施的环境审计项目多;如果实施环境审计的成本过高,则可以实施的环境审计项目少。因此,环境审计实践中应合理控制实施成本,以改善环境审计供不应求的失衡状态。
(五)完善环境审计制度
完善的环境审计制度可以保障环境审计的有效供给。我国要开展环境审计,首先必须对环境审计立法,扩大权限。同时,要使我国环境审计进行有序、监督有力,就必须尽快制定、健全环境审计规范和评价标准,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出环境审计的内容、范围、方法、程序、具体实施办法和报告准则等。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使环境审计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上文分析了刺激环境审计需求和促进环境审计供给的方法,但是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环境审计供需的均衡,仅仅强调供给或者需求都是不可取的。要实现环境审计供需互动,首先,应将人们对环境审计的需求通过一种需求表达机制表达出来。其次,审计机关要根据人们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环境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过公告机制传导给需求者,需求者再通过反馈与监督机制将对环境审计信息的建议反馈给审计机关。最后,审计机关根据需求者的建议改善环境审计,以不断满足人们对环境审计的需求。在供需互动过程中,环境审计供需逐步趋于均衡,从而促进环境审计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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