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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反倾销的出口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任冬梅

  【摘要】 近年来,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之一,这其中的原因不乏贸易保护以及政治原因,但是国内出口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没有提供详细的出口产品的成本计算方面的资料及企业缺乏反倾销会计预警机制,也是导致此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因此,文章通过对我国出口企业反倾销中存在的与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的探讨,从会计角度提出了解决对策,为出口企业充分利用会计成本资料,做好防范和应诉举证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进而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出口;反倾销;会计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经济仍然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随着中国贸易地位的上升,我国成为了世界反倾销运动中最大的目标。面对国外频繁的反倾销诉讼,我国企业表现出了反倾销意识不强、应诉不力的状况。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WTO成员国实施反倾销诉讼,需要反倾销调查机关应用国际反倾销法中的会计规则对出口产品的价格进行会计论证,以核定出口产品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格,是否对成员国该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构成威胁。国外反倾销调查给我国出口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首先,贸易受阻将直接减少出口,不仅影响到国际市场开拓,还导致国际市场份额缩水;其次,积存的产品既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又使企业的资金周转陷入困境;再次,从国内来讲,积存的产品销路成问题,在国内销售,使得国内市场受到冲击,而反倾销调查案件中的失利,往往引发其他国家对我国发起恶意反倾销调查的连锁效应,使得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形象受损。反倾销无疑仍旧是国外对华贸易救济的主要手段,也成为了我国企业平等参与国际贸易舞台所面临的主要障碍。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只能参照第三方的价格和成本确定正常价格;企业对反倾销的认知不足,高额的应诉费用以及其他客观因素,也会导致自身消极被动应对,再加上企业本身会计操作不规范,不能提供详细的会计资料。
  作为贸易保护主义最常用的工具,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我国在遭受的115起贸易救济调查中,以反倾销为主,共75起,总案值127亿美元。而且反倾销的种类也在不断扩大,被诉产品从最初的轻工、纺织等传统商品,扩大到机械、电子等总计有4 000多种商品。进入2010年,美国、欧盟等相继对中国油井钻管、铜版纸、三聚氰胺等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阿根廷也发表公告,对中国西服、套装和夹克展开反倾销调查;墨西哥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锰铁征收21%、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因此,面对着严峻的形势,为了更好的应对反倾销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须有强力的支撑。本文仅就会计信息的角度阐述了抵御反倾销的对策。
  
  二、我国出口企业反倾销会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出口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存在“两低”问题:一是反倾销应诉率低。我国企业对外国的反倾销指控往往表现得不积极,如在已经发生的反倾销案件中有50%的企业没有积极应诉,尽管,近年来应诉和不应诉两种行为导致的损失和收益使大部分企业认识到,不应诉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但应诉率仍然不高。目前,许多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也能够积极应诉,但其比率只有50%~70%。二是胜诉率低。虽然我国企业应诉率提高到了70%左右,但胜诉率长期徘徊在30%左右。
  通过研究国际反倾销调查文件和调查过程,可以发现反倾销中除了要考虑它的法律框架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企业的会计机制。会计机制中确认倾销的基础是成本会计。但是我国出口企业往往缺乏一个非常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健全反倾销会计机制,会计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准则差异导致会计信息不被认可
  WTO《反倾销协议》中规定的产品成本包括:生产成本以及销售、管理费用,即摊入成本中的除了生产成本外,还需要计算产品所包含的包装、研发、运输、保险和广告等费用。反倾销所涉及的产品成本核算以变动成本法为基础,将成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由于反倾销涉诉产品往往不是单独的一种产品,而经常是一种或者一类,因此在成本核算上,在进行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区分的同时,还要有共同成本的分摊。而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产品销售、管理成本及质量保证成本等不能被资本化或分配计入存货的成本中。从而导致成本信息资料不适用于反倾销的需要。
  此外,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也是影响我国反倾销涉诉产品成本不准确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的成本核算体系,对于材料间接费用的分配,其标准常常与生产数量有关。但在国际会计准则中,间接费用与这些代表生产数量指标的相关性是不纳入成本核算中的。
  (二)出口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
  很长时间以来,西方国家以我国企业财务会计资料不完整、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国家控制着大多数供应商、没有出口许可证、禁止在国内销售等驳回了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要求。由于我国没能建立健全的反倾销会计机制,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没依法建立账簿、会计账目经不起审计检查;很多企业建立两本账、多本账、账外账;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此外,在国外对我国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企业往往对调查问卷的内容无从下手。加上平时会计操作本身不规范,只得编造或临时制作财务报表,导致不能及时保质按时地完成起诉方发出的调查问卷,造成我国企业提交的会计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效的,也很容易让调查组找到借口以否定该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从而导致企业的败诉。
  (三)缺少反倾销中的会计信息平台
  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是以会计信息为主线、相关信息为辅线的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信息库,旨在提供反倾销诉讼双方全面、详细的基础资料和比较分析资料,以确保反倾销诉讼举证和抗辩的成功。而我国企业目前缺乏对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的研究,没有建立自己的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缺少对竞争对手会计信息的了解,因此在反倾销应诉中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搜集信息,不仅错过了有利的应诉时机,还导致应诉会计举证不足,从而导致败诉。
  (四)缺少职业的反倾销会计人员
  在反倾销应诉时,所涉事项会计专业性比较强,需要出口企业的会计人员通力配合。因此,反倾销会计对会计人员要求具有更高的会计素质,需要会计人员精通会计、法律、英语、国际贸易等专业性知识,而这种会计人员在我国现在相当缺乏。从反倾销的角度来讲,我国出口企业会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对国际贸易和反倾销等相关法律比较陌生,在反倾销立案调查中,会计人员往往表现惊慌失措,没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反倾销调查。
  
  三、解决我国反倾销会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
  在倾销的认定上,生产成本的构成至关重要,因为成本是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成本的计算结果将直接影响到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但由于我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产品成本的范围、确认、计量的规定方面存在差异,且在不同的会计计算方法下,计算的产品价格不同。因此,我国会计准则应该进一步完善,加快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
  由于我国出口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是中小型企业,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中小企业都只要求提供简化型的财务报告,简化型财务报告只提供更容易理解的财务信息,反映企业扼要的资本与财务状况。近年来我国也有少数企业开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但大部分的企业仍按我国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因此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既要与会计法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相一致,又要兼顾中小企业的特点,同时与国际惯例接轨。只有这样,才能使应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国际惯例,才能被国外反倾销调查受理机构所认可,为会计举证带来强有力的依据,从而使有关国家在对我国出口产品倾销指控时,视我国为市场经济国家,认可并采用我国企业的成本和会计资料,而不是采用替代国的做法。

  (二)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
  企业成本核算和会计资料的规范化无论是在争取市场经济地位过程中,还是在申请市场经济待遇或分别裁决过程中,都需要有关企业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账簿,保证成本核算和会计资料的规范化,使反倾销调查当局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企业的真实会计资料,从而在反倾销调查中争取有利地位。在反倾销诉讼案中,只有可靠和经得起查证的会计举证才有效,才能为反倾销诉讼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保存,以备核查;账务处理方法要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严格进行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行为;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杜绝会计造假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三)建立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
  对正常价格的认定往往是倾销调查的焦点,企业要想在国际贸易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反倾销中做出充分的举证,企业必须建立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为填写调查问卷和进行抗辩提供基本的资料。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应收集和分析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出口价格、成本费用、数量、市场占有量、对进口国产业损害情况,以及公司一般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同类产品在可比市场经济第三国的生产销售情况等信息和资料。同时在这个系统中,企业要建立国内、国外竞争对手的情况,掌握国际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建立有关国外企业的倾销历史信息库,帮助企业制定营销策略,在竞争中争取主动。此外,还需要建立国家反倾销信息机制、行业协会反倾销会计信息机制、出口企业反倾销会计信息机制、中介机构反倾销会计信息机制等,每一个会计信息机制都要有相应的信息系统作为支持。
  (四)加大反倾销会计人才的培养
  西方国家反倾销会计人才优势比较明显,具体表现在:一是大公司有反倾销会计,建立了自己的反倾销会计预警机制。二是行业商会也建立了以反倾销会计为中心的信息系统,提供反倾销会计咨询,协调本行业产品的出口价格,防止恶性竞争。三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能提供反倾销诉讼代理和反倾销会计服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反倾销中的作用。四是反倾销调查当局设有反倾销核查会计。
  而我国还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所以,我国应在将来的几年内通过高等院校积极培养反倾销会计人才。不仅从数量上保证,还要确保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因为反倾销会计人才是在反倾销中得以取胜的关键。当企业涉及反倾销案件,会计人员要有快速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投入到反倾销应诉当中。出口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成本计算数据和方法,还要熟悉国内外会计准则,反倾销知识、国际贸易知识,此外还应该具有相关反倾销专业法律知识,了解出口国以及进口国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同时会计人员还须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特别要提高英语口语水平。
  
  四、结论
  
  随着会计问题在反倾销案件中不断地暴露出来,使得我们认识到从会计学的角度研究反倾销问题的重要性。建立反倾销会计机制,把会计学同反倾销有机地结合,将会开辟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但由于会计操作和法律操作是反倾销应诉成败的关键,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这一困难短期内还无法克服,为此,企业在确保自身会计操作的情况下,政府还要从会计准则和会计操作规范化方面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行业协会在积极配合政府参与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也要积极指导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既定的会计准则规范其会计操作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在会计层面确保我国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从容应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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