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法制机构应发挥好四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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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永胜
【摘要】 民主法制的大潮奔涌向前,法治财政的列车始入快线,这为地方财政法制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契机。抓住新契机,地方财政法制机构应发挥财政普法的播种机作用、财政立法的内闸门作用、财政执法的守夜人作用和财政执法监督的安全网作用。
【关键词】 地方财政;法制工作;作用
法制,国之大义。财政法制工作是上涉治国安邦、下联百姓民生的事业,对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实现财政振兴,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政法制工作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契机
(一)民主法治的大潮已奔涌在前
放眼全球,推进法治已成为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发展国际交往的共同语言。正如联合国前任秘书长安南所言:“任何国家,若在国内宣称实行法治,就必须在国外也尊重法治;任何国家,若在国外倡导法治,就必须在国内也力行法治”。这是世界历史发展到今天的时代潮流。近观国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于1999年写入宪法,“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已写入党的决议,法治已成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法治政府的蓝图已经绘就,民主立法、行政依法、公正司法已成为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根本要求。目及民众,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扫视经济,从原始市场经济转变到现代市场经济起化学作用的关键元素就是法治。法治创造GDP已不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推测,而是一个被国内外经济学界研究证明了的事实。这股锐不可挡的进步文明大潮涤荡我们的思想,改变我们的习惯,同时催促和托扶我们加快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步伐。
(二)法治财政的列车已驶入快线
法治之于财政,就如水之于闸门。闸不存,水四流;闸不好,水不调;闸优良,水畅流。为了使财源之水能够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地接济天下和谐,财政战线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行动变得紧迫而急促。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财政部已于2005年5月颁布了《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法治财政。之后,各省也纷纷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实施方案》。目前,从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到财政运行监控、从预算管理完善到税收制度改革、从国有资产管理到会计制度完善、从科学民主决策到依法高效管理、从普法立法执法到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法治化都有了明确的安排部署,从领导责任到组织机构、再到保障措施等都有了明确的要求。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还每隔两年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做出阶段性的总结安排。这些迹象充分表明:我国财政法治建设的列车已作别“法制”西天的云彩,发力提速驶入依法理财的快车道。
二、新契机要求地方财政法制机构发挥好四种作用
(一)抓普法,发挥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播种机作用
各级财政法制工作机构应充分发挥普法播种机作用,认真落实“五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严格执行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积极探索运用新兴媒体普法,进一步扩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星火燎原之势。要组织落实好“全国财政‘五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在财政系统内外掀起宣传学习财政法律法规的新高潮。
(二)抓立法,发挥好财政法制健全完善的内闸门作用
各级财政法制工作机构应发挥完善财政法制建设的内闸门作用,抓好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等工作,为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要贯彻《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精神,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体方案,及时报送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认真抓好国家公布废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衔接工作,协调完成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组织完成财政部、各级人大和政府布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工作,开展好财政立法后评估和财政立法调研工作,并从防止财政职能被肢解的高度,重视立法协调工作,着力推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
(三)抓执法,发挥好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的守夜人作用
虽然财政法制工作机构不是冲在行政执法第一线,但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具有独特的守夜人作用――制定规范与规则。一是按照财政部和行政审批制度安排部署,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清理规范精简财政行政事项,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环境优化和管理效能提高。二是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防止越权执法和滥用执法权,保证财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和权限法定。三是落实满足资格条件从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健全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档案,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换发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
(四)抓监督,发挥好财政行政执法监督的安全网作用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强烈、期望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空前高涨,人民内部矛盾显性化,行政摩擦与纠纷不断上升。搞好财政系统内部的执法监督工作,能够为不出或少出行政矛盾纠纷以至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财政系统内部发挥安全网的作用。各财政法制工作机构要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促进执法权力的正确行使,进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受追究;要认真做好财政行政执法文书的审核工作,努力维护财政执法文书的合法性、规范性、严肃性,努力杜绝因越权执法或程序不当而引起行政执法无效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贯彻执行好行政许可处罚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处罚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活动,促进各执法机构引起重视、自我完善、改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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