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股东盈余管理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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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成喆 马方
摘要: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上市公司中具有绝对控股比例的大股东虽然有所减少,但具有相对控制权的控股股东反而增多。本文以2009年沪深证券交易所1522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盈余管理的分布特征。结果发现:大股东的上市公司较股权分散下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更为显著。
关键词:大股东盈余管理
一、引言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大量研究表明,股权分散并不是一个普遍现象,大部分国家的公司都具有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和控股股东。这样一来,由Berle和Means(1932)提出的第一类代理问题即“公司代理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外部投资者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逐渐被隐匿了,而代表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第二类代理问题即“在股权高度集中的上市公司中,公司治理问题的主要方面是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变得鲜明而突兀起来。在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进行盈余管理侵害中小股东的现象十分严重。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是大股东控制下的盈余管理(李东平,2005)。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上市公司具有绝对控股比例的大股东虽然有所减少,但具有相对控制权的控股股东反而增多,据统计分析,在2009年12月31日,我国A股市场1696家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36.39%,其中大于30%的上市公司为1009家,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严重性。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从理论上说,大股东有强烈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通过盈余管理大股东,不仅可以获取和维持公司上市资格这种稀缺资源而且可以提高股票发行价格,蒙骗中小股东实现“圈钱”的目的和掠夺中小股东的财富,从而获取更多的控制权私人收益。相对于存在大股东的上市公司,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由于缺乏任意控制企业和实施盈余管理的能力,使得盈余管理的程度可能较低。存在大股东的上市公司,利用其控制权和信息优势可以更加肆意的进行盈余管理。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存在大股东的上市公司较股权分散下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更为显著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择200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169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为了保证研究的可靠性,剔除了房地产类、金融类以及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最后得到1522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本文使用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自清华金融数据库。数据基本分析使用的是EXCEL,回归分析过程中使用的统计软件包是SPSS13.0。
(三)变量定义 相关变量定义如(表1)。
(1)被解释变量――盈余管理的测度方法。在应计制会计模型下,会计盈余包括经营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两个部分。因此,盈余管理在理论上可以通过操纵经营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两条途径来实现。但由于经营现金流量一般与公司销售和收款政策等密切相关,与会计选择的关系不大,所以经营现金流量的可操纵性不强,而应计利润项目相对弹性较大,因此盈余管理主要通过调整应计利润来实现。由于操纵各项应计项目进行盈余管理最为灵活和常见,数据也较容易取得,因而在实证中多以应计项目作为研究盈余管理的对象。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存续时间较短,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数据来保证参数估计的有效性,因此,本文使用横截面数据和修正的Jones模型(Dechow等,1995)来计算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公司的总应计利润等于净利润减去经营现金流量的差额,即:TAi,t=NIi,t-CFOi,t。其中,TAi,t是i上市公司第t年的总应计利润;NIi,t是i上市公司第t年的净利润;CFOi,t是i上市公司第t年经营现金流量。上述变量都是经过t-1年末总资产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公司规模差异造成的影响。根据修正的Jones模型,非可操纵应计利润或期望应计利润是主营业务收入变动额、应收账款变动额和固定资产的函数,即:NDAi,t=a1(1/Ai,t-1)+a2[(△REVi,t-△RECi,t)/Ai,t-1]+a3(PPEi,t/Ai,t-1)。式中,NDAi,t是i上市公司经过第t-1年年末总资产调整后的第t期的非操纵应计利润;△REVi,t是i上市公司第t年收入和第t-1年收入的差额;△RECi,t是第t年的应收账款和第t-1年的应收账款的差额;PPEi,t是i上市公司第t年年末总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价值;Ai,t-1是第t-1年年末总资产。a1、a2、a3是不同行业、不同年份的特征参数,这些特征参数a1、a2、a3的估计值根据以下模型,并运用经过行业分组的不同年份数据进行回归取得:TAi,t/Ai,t-1=a1(1/Ai,t-1)+a2(△REVi,t/Ai,t-1)+a3(PPEi,t/Ai,t-1)+?灼i,t。式中,a1、a2、a3是a1、a2、a3的OLS估计值,TA i,t是i上市公司第t年的总应计利润,?灼i,t为剩余项即随机误差项,代表各公司总应计利润中的操纵性应计利润部分,其他变量含义同上。用总应计利润减去期望应计利润,就可以得到代表盈余管理程度的异常应计利润或可操纵应计利润DAi,t,即:DAi,t=TAi,t-NDAi,t。使用与上市公司相对应行业中的上市公司截面数据进行OLS估计,估计过程当年每个行业独立进行一次,时间是2009年。由于股权发行事件可能对估计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剔除了估计期间相关行业中配股,增发和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公司。
(2)自变量。自变量为验证本文所提出的假设而设,实证分析的自变量是P,将其设置为哑变量,其含义为是否存在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对控股股东的定义,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30%的上市公司即存在控股股东。因此,哑变量P具体定义为:以30%为限,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30%的公司取1,否则取0。
(3)控制变量。对控制变量的选择基于现有相关研究并结合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选取了8个控制变量。第一,公司规模。公司规模能够对大股东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产生重要影响。较大规模的公司可以为大股东盈余管理获取私人收益提供较广泛的空间,但同时容易受到来自政府部门、机构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和关注,信息也比较透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大股东实施盈余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因此公司规模对控股股东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是不确定的。第二,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代表了企业的债务风险,衡量了企业债务融资约束程度,较高资产负债率的企业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力,但同时较大的财务杠杆使外界加大了对企业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融资约束。第三,流动资产与资产比值。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越多越便于进行盈余管理。第四,股权制衡。股权制衡度较好的企业能够很好地抑制第一大股东的盈余管理行为。第五,经营现金流量资产比。经营现金流量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经营现金流量不足容易导致企业因资金无法正常运转而出现危机,因此,充足的经营现金流量是大股东获取私人收益的前提。第六,成长能力。成长能力指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百分比。一个公司的成长能力越强,则意味着公司需要较多的资金进行扩张,这使得公司的财务压力较大,大股东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相对较少。第七,上市年限。设置上市年限来衡量上市公司的上市时间。在我国,很多上市公司随着上市年限的增长,经营状况越来越糟,促使上市公司为了维持上市资源粉饰财务报表。第八,股本性质。国有企业面临更大的社会责任和更多的行政监督,使得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成本较高,对于非国有企业特别是私有产权企业,大股东不仅有剩余控制权,而且具有剩余索取权,因而有更大的动力操纵盈余。因此,产权的不同也会影响盈余管理。
(四)模型建立 为了研究盈余管理与股权集中度及上述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本文建立了一个多元回归模型,其中被解释变量是盈余管理程度的可操纵应计利润,而解释变量是上述各种影响因素,相关变量的定义和符号见(表1)。在多元回归模型中,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引入模型来捕捉大股东控制程度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实证分析模型如下:
DAi,t=α0+?茁1Pi,t+?茁2Sizei,t+?茁3Levi,t+?茁4CAi,t+?茁5SH2/1i,t+?茁6CFOi,t+?茁7Growthi,t+?茁8Yeari,t+?茁9Zi,t+?滋i,t
其中,DAi,t表示可操纵应计利润;Pi,t表示是否存在大股东;Levi,t表示公司规模;Levi,t表示资产负债率;CAi,t表示流动资产与资产比值;SH2/1i,t表示股权制衡度;CFOi,t表示经营现金流量资产比;Growthi,t表示成长能力;Yeari,t表示上市年限;Zi,t表示股本性质。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从(表2)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的操纵性应计利润均值是0.0583为正值,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正的非正常应计利润,即有调高利润的动机;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为0.3616,说明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较高;流动资产与资产比值的平均值为0.5820,说明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值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为大股东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
(二)相关性分析(表3)是变量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从表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与其是否存在大股东具有显著性。此外上市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与公司规模、流动资产与资产比值显著正相关,与资产负债率、股权制衡度及上市年限显著负相关,与经营现金流量资产比、企业成长能力和股本性质不具有显著性。
(三)回归分析 为了证明本文的假设和描述性分析结果,运用多元回归模型来分析盈余管理与大股东存在之间的关系。本文用上市公司2009年可操纵应计利润进行回归分析,以检验第一大股东的存在是否影响了盈余管理。为了控制横截面数据异方差性(Heteroscedasticity)的影响,采用WLS方法对模型进行估计,使用OLS估计的残差估计量绝对值的倒数作为权重,(表4)描述了样本公司的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到:第一,P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存在大股东的上市公司产生了较强烈的盈余管理现象,没有大股东存在的上市公司样本与存在大股东的上市公司样本的盈余管理是有显著差异的。分析其原因,当股权高度集中时,也就是本文所说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于30%时,大股东可以更好地利用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各种隧道行为来转移上市公司利益,获得其他非控制性股东无法得到的利益。也就是说存在大股东的上市公司有更强烈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从而使得与股权分散下的上市公司相比盈余管理程度更为显著,假设得到验证。第二,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回归系数是负值,在统计上是显著的。这说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越大,大股东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越低。这很大程度上因为公司较大的财务压力,使大股东很难获得较多的控制权私人收益。此外,较大的财务杠杆使得企业利益相关者加大了对公司的关注与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第三,流动资产与资产比值与盈余管理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流动资产的比例越高,大股东越容易进行盈余管理,因为较高比例的流动资产为大股东的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第四,股权制衡度与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即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越大,第二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越大,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越小。这是因为大股东为了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进行盈余管理行为,可能会受到其他控股股东的制约。相对于一般的小股东,第二控股股东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强的能力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与第一大股东相制衡。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越小,则股权制衡的效果就越好,这样对第一大股东进行盈余管理的控制就越明显。第五,公司规模的回归系数为正值,在统计上是较为显著的。这说明规模越大,大股东实施盈余管理的程度越大。因为相对于较小规模的上市公司,较大规模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不仅可以通过盈余管理获得更多的控制权私人收益,而且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途径相对更隐蔽,获取的领域更加广泛。特别是控制集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母公司的关联购销、资产租赁、资产重组、资产托管和承包经营等多种手段,由母公司向上市公司注入利润,这样可以在短期内人为地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粉饰财务报表。第六,上市年限、经营现金流量资产比、企业成长性与股本性质的回归系数在1%和5%显著性水平下并不显著。这说明上市公司上市年限、经营现金流量资产比、企业成长性和股本性质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程度并不大。
四、结论
本文着重分析了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存在大股东的上市公司较股权分散下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更为显著,即:当上市公司中存在持股比例大于30%的大股东时,上市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大股东所控制,出于配股、再融资等动机,大股东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比较高。这说明大股东控制问题的存在,使得股权集中度偏高时,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公司治理的核心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我国大股东通过盈余管理方式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侵害中小股东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有必要通过健全证券市场相关制度、强化外部监控机制以及完善中小股东诉讼制度等措施来抑制大股东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而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李东平:《大股东控制、盈余管理与上市公司业绩滑坡》,中国政经出版社2005年版。
[2]张祥建、郭岚:《大股东控制与盈余管理行为研究:来自配股公司的证据》,《南方经济》2006年第1期。
(编辑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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