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特质对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的影响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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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中的主力军,对网络社会环境的影响十分深远。在网络社会的建设和发展的进程中,大学生如果能够有效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在网络中展现更为直观的利他行为,则能够促进网络环境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奠定网络环境的良好基调,能否充分发挥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中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与大学生自身的人格特点之间存在相应的关系,也是影响大学生网络利他水平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人格特质
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当下,网络对人们的学习和生活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网络上发表自己对社会现状的看法和观点,将自己的生活和状态分享在社交平台上,能够展现当下社会群体的生活状态和内心诉求。其中网络利他行为是利他行为在网络环境中的体现,能在一定程度上展现网络社会中的正能量,而且在网络社会中随处可见,对于利他行为的研究有利于构建网络生态文明,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
一、网络利他行为与人格特质概述
网络利他行为是当下互联网发展进程中展现出来的一种现象,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个体能够给予他人有益的影响,并且不图回报的行为。关于现实中的利他行为研究较多,网络利他行为则是其在网络环境中的延伸,网络社会中的利他现象由于高效的网络信息传递而变得更具空间性和实践性,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的公开,增加了受益人的来源以及数量。
在心理学层面上,人格是指一个人在社会化进程中形成和发展的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统合模式,这个模式包括了个体独具的,有别于他人、稳定而统一的各种特质的总体,而人格特质是人格构成的基本因素,是一种能使人的行为倾向表现出持久性、稳定性、一致性的心理结构,对于个体的行为能够产生直接性的影响,特质越稳定,个体行为出现的频率就越高,因此它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网络利他行为。当个体的特质中具有利他的因素,能够在网络环境中得到良好的体现,并且产生积极的作用。反之,在网络环境中则会对个体的利他行为产生制约,人格的特定性导致网络利他行为存在一定的规律性。
二、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与人格特质的关系研究
(一)人格特质与网络利他行为的相关研究
由于网络利他行为是具有指向性和针对性的,互联网中的交流基本上的文字表达和语言图像表达,因此需要大学生主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有研究指出具备责任感和外倾性的学生,与网络利他水平均具有正相关关系。
外倾性的学生能够积极的融入群体,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能够展现出自身独特的人格魅力。根据相关的研究表明,具有极强的社交欲望的学生往往在网络社会中也能够展现自身的利他水平,对于一部分对社交存在一定厌倦和逃避心理的学生在网络中展现的社交能力也会较差。活泼开朗的外向型学生能够在交流的过程中调动自身的积极情绪,促进利他行为的产生,有研究者指出,愉快的心情、轻松的气氛有利于合作、分享等利他行为的发生。在与高外倾性大学生的访谈中也有提到,他们特别愿意通过互联网进行人际交流,愿意在网上与网友分享他们的经验与情感,给予网友一些支持和鼓励,表现出更多的网络利他行为。
责任性表现的是个体在行为上的组织性、持久性和动力性。高责任性的个体具有高责任感和自律性,为人处事谨慎有序、努力勤奋的特点。有研究结果表明,社会责任与助人行为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责任性与网络利他行为之间也存在正相关关系,因为高责任性个体往往把网络中的人际交往作为一种现实来对待,負责任、守承诺的特征会促使他们投入更多的时间和情感。而时间是影响利他行为的重要情境因素之一。
开放性反映了个体对经验的开放性、智慧、创造性程度及其探求的态度。高开放性的个体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兴趣广泛、想象力丰富,他们具有创新性,敢于打破常规,善于接受和应用新知识和新事物。这一积极的人格因素使得他们在网络活动中表现的更加积极、主动、自信,对处于困境中的人表现出更多的同情心,愿意主动地伸出帮助之手,从而表现出更多的网络利他行为。
神经质是指个体体验消极情绪的倾向,反映了个体在消极情绪方面存在的差异,高神经质人格特征的人更容易体验到紧张、愤怒、焦虑、抑郁等消极的情绪,具有易情绪化、易冲动、依赖性强、易焦虑、逃避现实等特点。他们对外界刺激反应比一般人强烈,对情绪的调节能力比较差,经常处于一种不良的情绪状态下。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容易产生社交焦虑、孤独等问题,对社会支持的感知性较低,因此在网络的使用过程中,感知他人需要帮助的能力相对也较低,即所谓的移情能力差。
一般认为,特质移情是利他行为的重要动机源泉,是利他行为的一个重要中介因素。当个体能够设身处地以他人的立场去体会当事人的需要和痛苦时,他就能够将心比心产生利他行为。这样,移情能力强的人更容易去帮助他人,移情能力差的人帮助他人较少。因此,神经质与网络利他行为存在负相关。
宜人性反映了个体在合作与社会和谐性方面的差异。高宜人性的个体具有宽容、坦诚大方、和蔼、利他并且谦逊的特点,他们善于为别人考虑,乐于助人,对人真诚友好,富有爱心。按理,他们在网络环境中也应该和现实生活中一样,对处于困境中的人表示同情,对他们给予支持和帮助,表现出较多的利他行为,但有研究发现宜人性和网络利他行为的相关没有达到显著水平,高宜人性个体的利他行为可能更多的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而不是在网络环境中。有研究还发现自尊与网络利他行为显著正相关,表明自尊水平越高,网络利他行为的程度就越高,这与现实利他行为的有关研究较一致。
(二)自尊在人格特质与网络利他行为关系间的中介作用
外倾性、责任性、神经质和开放性都能以自尊为中介对网络利他行为产生间接影响,当大学生具有明显的外倾性、责任性和开放性,并且能够保证神经质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他的网络利他水平就会相对较高,进而其网络利他行为的发生频率自然也高。另外开放性和外倾性能够直接影响大学生的网络利他行为,责任性和神经质则主要通过自尊在大学生产生网络利他行为的过程中发挥作用。有研究者指出,外倾性、责任性、神经质和开放性借助自尊为中介对网络利他行为产生的间接影响相当接近,而外倾性和开放性对网络利他行为的直接影响明显高于责任性和神经质对网络利他行为的间接影响,说明外倾性和开放性对于提高大学生的网络利他行为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大学生的教育教学中进行相应方向的教育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能够在大学生的培养进程中有效培养和人格特质中与外倾性,开放性相关的品质,扩大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产生的水平和效果,也能够保证大学生自身思想文化水平和科学素养水平的双向发展。
三、结语
根据文章中的相关研究能够看出,网络利他行为在当下的网络环境中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信息的传播的交流,促进网络中的正能量传播,并且能够在传播的过程中实现二次、甚至多次发酵,对社会公众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这也是网络利他行为表现出的重要优势之一。人格特质在网络利他行为中具有重要的影响,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网络利他行为,因此在高校的教育教学中应当针对大学生进行良好的信息化素养教育教学,使他们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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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董金华(1993- ),男,山东济宁人,研究生,苏州大学心理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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