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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代表”坚持依法行政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唐家利

  江泽民同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在继承和吸收当代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向全党明确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党的性质、宗旨、历史任务作出新概括,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认真落实“三个代表”,就是要把我们党建成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把各级政府建成依法办事的廉洁、高效、求真、务实、人民满意的行政机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计划经济体制的显著区别,就是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履行了许多不该履行、履行不好和履行不了的职能,尤其是在经济建设方面,行政计划、行政指挥、行政干预比较多,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行政方式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依法行政,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加快经济的发展步伐。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在思想上始终有“法制”这根弦,充分掌握和运用法律武器,在行政上以法律允许的就可为,法律没有明确的不可为。其次,在政府的审批、许可、收费、处罚中,坚持原则,减少环节,减轻负担,以“三个有利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府行政审批、许可制度上,坚持合法性原则,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保留;坚持适应性原则,不符合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或调整取消;坚持便民原则,减少审批、许可过多、过繁的环节,根据审批、许可的内容,设立集中办理中心或窗口,一条龙服务,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在政府行政收费和处罚上,坚持让利与民的原则,凡是省级以上确立的收费项目标准坚决执行外,其他各级不允许增设或加收项目和标准;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取消、杜绝一切不合理乱集资、乱摊派,杜绝各种乱罚款、以罚代法的现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各种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无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杜绝人情关系、官官相护的现象。
  , 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就是要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入乎,有效地保证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一是建立行政职能公示制,把行政机关的职能、任务、审批或许可的权限、收费标准、报送材料等公布于众,既方便基层或公民办事,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的任务、要求、责权分解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执法范围明确,执法主体明晰;三是建立评议考核制,采取由部门自评、部门之间互评、邀请政府法制监督员测评、群众参评和人大监督的“四评一监督”的形式;四是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凡不按章办事、依法办事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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