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禅林经济兴起的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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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娟
摘 要:禅林经济倡导农禅结合,是佛教中国化发展的重要表征之一,是佛教自我创新后适应自身发展的生存模式,在唐朝乃至以后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寺院;禅宗;禅林经济
佛教在历经会昌法难之后,以禅宗为代表的宗派成为佛教发展主流,禅宗的禅林经济适应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成为佛教生存的主要模式,中国的佛教发展进入新时期。
禅林经济是武宗以后佛教寺院生存发展的主要方式,重新崛起并发展成为主流的禅林经济是建立在传统寺院经济体系瓦解的基础之上。佛教自传入中国,便以因果、轮回、向善、忍耐等教义被封建社会大众所广泛接受,更被封建统治者作为思想统治工具而一度推崇。寺院作为佛教传播的现实载体,收到了来自社会各阶层信众多种形式的捐赠和布施,传统寺院经济随之兴起。寺院因其特殊的宗教性质,在封建义务方面享受着诸多特权,而正是这些特权的存在,使寺院获利空间大幅提升。寺院通过多种方式聚集财富和资源,“驱策田产,聚积货物”①,除了经营土地,还开展工商业以及借贷等一系列经济活动。寺院经济的膨胀对国家以及社会资源的掠夺性更强,大肆兼并田地“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观”②。传统寺院经济为扩大自身利益几度与国家争利,其扩张性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朝廷的财政收入,使国家经济受损,对统治阶层的利益构成了威胁。统治者采取抑制寺院经济膨胀的举措,检括寺院,沙汰僧尼,尤其是会昌法难,寺院遭到严重打击,传统寺院经济体系随之瓦解。禅宗一派因主张丛林垦殖,生产体制封闭,较少参与世俗社会的利益争夺,依靠自耕自足、农禅结合的禅林经济而得以幸存,以至于在武宗之后,禅宗依靠禅林经济在短时间之内恢复并得到发展。
传统寺院经济世俗化现象严重,大多与统治阶层保持着密切联系,“若是国家大寺,如似长安西明、慈恩等寺,除口分地外,别有敕赐田庄”③,传统寺院经济仰赖于统治阶层的扶植与恩赐,依附性较强,这也意味着将寺院的命运系于统治阶层手中,为佛教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马祖道一作为农禅结合的首倡者,于深山幽僻之处广置禅林,并将生产劳作作为修习常课,从而使农禅结合成为传教的方式。会昌法难之后,崇尚自给自足、农禅结合的禅宗重新崛起并成为佛教发展的主流。会昌法难给佛教的遗产莫过于打破了传统寺院经济结构。传统寺院经济依靠布施和开展多种形式经济活动集聚财富,禅林经济则另辟蹊径,主要通过农业垦殖获取生存之资,生产方式较为单一,非必要物品之外,不参与世俗经济交易,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寺院的生存模式。与传统寺院通过赏赐以及兼并获得田地不同,禅林经济的田地主要以自己开垦为主,而且建寺与垦殖区域选择多处于山地丘陵之间,受地形影响,呈现出分布散、规模小且交通不便的特点,这与前期寺院广占田地、连田阡陌、尽占膏腴形成巨大反差。禅林经济终结了之前寺院作为大土地所有者与国家争利博弈的时代,由传统的开放扩张转变为封闭自主,降低对统治阶层的依赖,主动缓和与世俗经济的关系,为自身发展减少了阻碍,赢得了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禅林经济的兴起,与传统寺院寻求改革有密切的联系。依佛教内律而言,僧侣不事生产,不积财富。但传入中国后佛教不断世俗化,“沙门盛洙泗之众,精舍丽王侯之居。既營之于爽垲,又资之以膏腴。擢修幢而曜日,拟甲第而当衢。王公大人助之以金帛,农商富族施之以田庐”④。传统寺院经济依存于封建经济,寺院依靠信众布施以及各种经济活动集聚社会大量财富,大兴土木,穷奢极侈,消耗社会资源的同时,还征用大量民众为其提供劳役,影响了社会生产的正常运作。“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至此……然则陛下之国富矣,苍生之害除矣”①。庞大的寺院僧侣不耕而食、不织而衣、不事生产皆倚社会供养,给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社会对其寄生性声讨不断,其寄生性也导致了依托于世俗社会的传统寺院经济极其脆弱,兴亡于旦夕之间,以至于武宗时期“废浮图法,天下毁寺四千六百、招提兰若四万,籍僧尼为民二十六万五千人,奴婢十五万人,田数千万顷”②。传统寺院销毁殆尽,佛教的发展受到重创,传统寺院经济模式在危机面前不得不寻求适应自身发展的生存之道。
传统的寺院不事生产却广聚社会财富,不承担世俗封建义务却征用民户大兴土木,生存发展方式屡被诟病。禅林经济一改传统寺院僧侣不耕不织、奢靡浪费的生存方式,倡导节俭、自给自足,强调普遍劳作,重视农业生产,在实际生活中获得青睐,积累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禅林经济兴起离不开禅宗的支持,禅宗一派创新了传教的方式,重视农业生产,主张农垦,这与当时社会急需休养生息、发展农业生产的情况相适应,从而为自己的发展获得了契机。公元8世纪末开始,道一门下诸代法嗣分布在各地山区,广置禅林,农禅结合,并讲习禅宗,禅宗得到了广泛传播。同时禅林经济发展成为寺院经济的亚种。唐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人口与土地之间的矛盾加剧,唐朝经济下行以及战乱,户籍制度管理滞后松弛,税役负担沉重等因素,大量自耕农破产。农禅结合的禅林经济既能满足破产民户群求安定庇护的精神寄托,又能使破产自耕农户重新进行农业生产以维持生存。因此,社会动荡滋生的大批流民,他们脱离了原来的生产、生活场所,转而加入到禅林经济中,促进了禅林经济的发展。禅宗在传教的过程中适应社会变化,不断吸收本土文化,学习借鉴融合儒道思想,极大限度地丰富充实禅宗理论,从而使禅宗被唐朝社会各阶层所接受,流民百姓、文人志士等各色信众的加入为禅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有生力量。
会昌毁佛的简单粗暴导致大量还俗僧侣未得到妥善安置,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加上由于毁佛而造成的其他社会问题引起了各阶层的反思,对佛教的态度有所转变。李卫公《请淮南等五道置游弈船》曰:“自有还僧以来,江西劫杀,比常年尤甚。自上元至宣池地界商旅绝行,缘所在长吏掩闭道路,颇甚嗟怨。”③《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对还俗僧侣的悲惨境地也进行了记录:“唐国僧人本来贫,天下僧尼尽令还俗,乍作俗形,无衣可著,无物可吃,艰穷至甚,冻饿不彻,便入乡村劫夺人物,触处甚多。州县捉获者,皆是还俗僧,因此更条疏已还俗僧尼。”④还俗僧侣失去寺院的依托后,无生存之资,无以为继,遂沦为盗贼。由于毁佛之后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使统治阶层意识到佛教在中国的发展已经深入人心,不应该断然除去,宣宗即位后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佛教的发展,而诸如天台、法相等依赖传统寺院经济的佛学宗派在经受毁灭性的打击之后一蹶不振,禅宗因其独创的禅林经济受影响甚小,借助恢复佛教的契机,禅宗迅速崛起,禅林经济成为寺院自我革新生存之道的集中体现。
禅林经济是传统佛教坐禅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寺院经济经营模式,是唐朝佛教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禅宗经过自我创新与调整,适应唐朝的发展需求,迎合了封建社会的重农思想,将禅宗思想与中国本土情况相结合,创立禅林经济。会昌毁佛之后,禅林经济成为寺院生存的主要方式,不仅革新了寺院经济模式,也促进了佛教的中国化发展。禅宗将佛教与中古小农经济结合起来,将农业作为佛教寺院自我供养的方式,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⑤。百丈怀海制定《禅门规式》之后,禅宗以一种书面形式的强制性手段来推行自给自足式的禅林经济,将僧侣从事农业劳动制度化,一反传统僧律中僧侣不事生产的规定,改变了寺院寄生体制,减少了依靠世俗供养所造成的社会负担,规避了寺院因待农而食、待蚕而衣的寄生性导致佛教发展受挫的隐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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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弓.唐代禅林经济简论[J].学术月刊,1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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