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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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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至县作为西安市唯一的全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周至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合力推进,扎实有效的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周至特色”的财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新路径,充分发挥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重大作用。
  一、理顺职能,规范流程
  是理顺职能,强化责任。以完善机制为“先”,树立涉农资金管理“一盘棋”意识。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成员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的通知》(周脱贫发[2018]16号)。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权责匹配原则,对我县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细化分解。
  1、规范项目编报程序
   以资金投向为“准”,建立资金使用长效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切实提高项目质量。项目编报严格按照“村申报、镇(街)审核、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进行,层层夯实责任进一步提高项目真实性可行性。
  2、规范项目审批流程
   各项目主管部门将审定好的项目报县扶贫办入库,县扶贫办根据涉农整合资金整合规模及当年规划筛选项目,组织进行联评联审。项目通过联评联审后,由扶贫办委托县财政局绩效评审科进行预算评审,县扶贫办按照预算评审报告下达项目计划。从资金纳入整合到项目预算安排严格按照“355”规定,切实执行限时办结制,县财政局收到整合资金文件3个工作日内通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及时报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资金投向,并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资金安排意见通知各有关部门在《周至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中》选定项目,经扶贫办审核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项目批复。自扶贫办收到资金通知至项目计划下达5个工作日内下达计划,县整合办5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文件。明确了县脱贫办、县财政局、县整合办工作时限要求,确保3个工作日完成资金告知,5个工作日完成计划安排,5个工作日完成资金预算安排。
  3、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流程
   要求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项目特点、建设标准、实施要求等,分别制定本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
  4、规范资金拨付程序
   涉农整合资金实行部门或镇街报账制,所有项目资金通过转账结算,不得提取现金。项目预算资金文件下达后,按照项目进度,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并附相关报账资料(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下拨到各镇街,实行镇街报账制);县整合办收到主管部门用款申请及报账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录入;县财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或专户核拨审核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到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5、加强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全面实行涉农整合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各主管部门将项目征集、计划下达、项目实施、项目俊工每个环节进行公告公示。实现扶贫项目运行从头到尾全流程公开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筑牢扶贫资金的“防火墙”,打造“阳光扶貧”“廉洁扶贫”。
  二、探索建立创新机制
  1、建立项目联评联审制度
   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县产业脱分办、县基础设施办、果业局、经贸局、水务局、建设局、交通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项目联评联审,把好项目准入关。切实提高项目入库质量,提高项目资金的精准度。对纳入方案中项目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两大类项目,确保资金使用“掷地有声”。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
   县财政为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公室专门设置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端口,实现了涉农整合资金拨付一站式的全覆盖。对于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中产业直补到户项目,严格执行镇街报账制,对于基础设施类和其他产业类项目严格执行部门报账制,资金直接从国库到项目实施方,减化拨付环节,缩短报账时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时效。
  3、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
   自2018年起,我县按照每村50万元拨付资金5350万元,做到了107个省定贫困村全覆盖,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问题,2019年我县按照每个贫困村50万元、每个非贫村30万元拨付资金10060万元,尽一步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支持,激发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动力,推动“三变改革”,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
  三、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涉农整合资金工作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完善了《周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周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考评办法>的通知》和《周至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转发了《陕西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等文件,使整合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建立月通报制度,加快资金支出
   下发了《关于财政涉农资金月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每月3日将上月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对支出进度进行排名通报,时刻提醒督促各项目主管单位重视项目实施及项目报账,促进资金支出。
   3、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理清资金流向
   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镇街、各相关村根据资金流向建立本部门(单位)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明晰各部门的资金规模、职责任务和监管责任,着力涉农整合资金“管用脱节”“趴窝挪窝”“一拨了之”等问题。实现涉农整合资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监管。   4、加强政策学习,开展业务培训
   为了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扶贫资金的重要性,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扶贫,发挥预期效益。
  5、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
   针对扶贫领域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业务工作人员时刻牢固个人思想防线,守住人格底线,敬畏法律红线。
  6、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
   根据省、市、县脱贫攻坚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逐笔整改销号,确保有问题、有结果。
  7、加强监督检查
   以阳光扶贫为“本”,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协同纪检、审计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跟踪问效,着力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扶贫资金方面违法违纪等问题,确保涉农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让血液真正输入到脱贫攻坚中。
  8、建立督办约谈制度
   对下达预算15个工作日内未执行的项目,做到有专人催办;3个月以上的,对部门进行约谈或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党委、政府进行督办;6个月以上的,由财政部门直接收回并调整用于当年其他扶贫项目。
  9、实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制定了《周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通过绩效考核机制倒逼进度、倒逼质量、倒逼责任,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科室、人员,从纵向上、横向上,每项任务都有人盯,确保整合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10、以资金规模为“重”,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
   按照“因需而整”“應整尽整”的原则,逐项梳理核对整合范围内资金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同时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与资金需求,形成脱贫工作资金合力,统筹整合部门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使扶贫资金不再“碎片化”。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真正把财政的杠杆效能发挥到最大,资金使用从过去的“绵绵细雨”变“集中灌溉”,从“一视同仁”变“重点突破”,从“跑冒漏滴”变“集中监管”,从而为全县实现“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基础,有效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作者单位:710400陕西省周至县农广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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