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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正面管教在规范中职学生不良行为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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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职学生的德育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中职教师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利用恰当的管教方式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一直是广大从业教师所思考的问题。本文用一中职学生不良行为转化个案,从家校合作的层面,解析正面管教在德育教育工作中的成功实践。
  【关键词】中职学生;正面管教;家校合作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不同于普通高中生,中职学生在学业水平、道德品质、个人修养、家庭教养等各方面都有明显差距,往往更容易出现各种德育问题(徐应隆,1982),滋生不良行为。为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高素质人才,中职教育应将德育教育放置于重要位置,以多种规章制度、多种方式手段贯穿教育教学始终。
  一、家校合作,正面管教
  传统的德育教育方式以教师说教、惩罚为主。当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时,轻则教师批评指责,重则校纪校规惩处。惩罚的确能够立即制止某种错误行为,但长期效果堪忧。中职学生作为中考的失利者,往往更渴望得到他人尊重和理解,渴望获得归属感并实现自我价值。比起“强硬手段”,简·尼尔森提出了一种以相互尊重与合作为基础,把和善与坚定融为一体,在孩子自我控制的基础上,培养孩子自律、自信、责任感、合作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他们从中学会终身受益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的一种管教方法——“正面管教”,且更为有效。
  家庭是学生成长的重要社会环境因素,家长和学校需共同承担教育引导孩子的责任(王水珍,2016)。规范中职学生的不良行为要深化家校合作,合力执行正面管教,原因如下:第一,中职学生多为住宿生,家长难以监管,出现不良行为也无法及时教导;第二,中职生家长多数对孩子的期待值成负指数,家庭教育方式单一粗暴,影响学生对自身价值的认可,易导致学生的不良行为,更需要学校对家庭进行系统指导。
  有效的家校合作应遵循三个原则。第一,统一性原则。学校的教育方式理念与家庭相统一,家校共用“正面管教”,用爱感化学生。第二,持续性原则。家校合作不可断断续续,不论学生有无不良行为,家校间的实时沟通不可或缺。第三,求同存异原则,在家校合作的进程中,既要谋求共同点,又要相互尊重,每个家庭的教养方式存在差异,要从学生长期发展角度出发,摒弃糟粕,宣扬精华。
  二、 坚定和善,干预不良行为
  个案为一中职新生住宿生,在班存在感低,人际关系较差。开学后一周,她开始出现“偷偷摸摸”行为:“拿”舍友充电器、饭卡、零钱,借同学衣物不还。在被人发现“拿”的行为后,与人发生肢体冲突。由于个案的不良行为引起了班级同学的恐慌,班主任对其采取了干预转化。
  干预第一步,理清事出缘由。班主任先依次找个案舍友谈心,了解其中是否存在误会或是排挤个案的情况。事实表明,个案确实有不良行为。第二步,在充分保护个案隐私的前提下,班主任创设相对稳定、放松的环境与个案进行交流,施行正面管教。通过谈心,教师了解到个案家庭情况:父母工作繁忙,但会尽可能满足物质需求,一旦她犯错,父母不分青红皂白就会棍棒相向。“拿”人家充电器之类并不是因为她缺少这样东西,而是缺乏归属感,想引起班上同学的关注和父母的过问。明晰了行为动机后,教师采取干预第三步,制定转换方案。有效的正面管教是基于相互尊重的前提,能够长期有效地帮助学生找到价值感和归属感。班主任先帮助解决个案的家庭问题,对家长进行正面管教方式的说明,指导家长多采取鼓励方式教育,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想法,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在校,教师对个案进行每周一次的交流谈心,监督改正其不良行为。干预后期,教师追踪家庭管教成果,与家长密切交流,时刻提醒家长对孩子进行正面疏导,避免“棍棒教育”。
  经过一月的干预转化,在家长和老师的双重正面管教下,个案成功转化。她积极与父母沟通,缓和了亲子矛盾。在班会课上,她勇敢地向全班承认了错误并真诚道歉,因其态度诚恳反而赢得了同学们的认可。
  “坚定和善”的正面管教让个案找到了归属感,明确了人生目标,在实现人生价值的道路上愈发坚定。
  三、讨论与展望
  “学做人,学技能”。中职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会做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健全公民意识的好人,然后才是学好技能,做一个对社会发展有贡献的社会人。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期的中职学生,比一般学生更为敏感,宽松的中职教育环境使他们更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影响,为保护中职孩子敏感的内心,德育教育中的“正面管教”必须家校合作,双管齐下,才能避免学生的抵触情绪和叛逆行为,让他们更相信自己,相信家长,相信学校。用“坚定和善”改变家长,改变学校,也影响孩子一生的成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俐丽. 中职学生德育教育的一剂“良方”——浅谈“正面管教”在中职德育管理中的有效运用[J] . 现代职业教育,2018(14).
  [2] 徐应隆. 青少年生理心理特征与教育方法[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3] 李瑞源.浅谈“生本教育”与“正面管教”[J] . 中國新通信,2018(2).
  [4] [美]简·尼尔森. 正面管教[M]. 玉冰,译,北京:京华出版社,2009.
  [5] 王水珍. 中职学校家校合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以广州建设类中职学校为例[D]. 广州:广州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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