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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审美:向学生音乐学习更深处漫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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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初中音乐审美教学不仅追求“技术理性”,更追求“文化理性”“解放理性”。在音乐审美教学中,由于将音乐认知等同于音乐体验,将音乐实践等同于音乐审美,从而导致音乐审美的缺席。回归音乐审美,要求教师引导学生聆听、律动与歌唱,进而充分地感知、理解、想象、创造。在这个过程中,可提升学生音乐审美、立美与创美素养。
  [关键词]音乐学习;音乐审美;漫溯
  [中图分类号]    G633.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19)15-0014-02
  音乐诉诸人的听觉、诉诸人的灵魂,关乎人的感化,对人能产生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孔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课程改革以来,我们明显地感觉到初中音乐课程的一种审美转向:从“知识中心”转向“文化审美”。于是,初中音乐教学获得了一种更为理性的自觉,这就是教师不仅要教授学生音乐知识、技能,还要渗透音乐文化,培育学生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音乐审美能力。
  一、观照:初中音乐教学中审美的缺席
  1.将音乐认知等同于音乐体验
  认知是学生学习音乐不可或缺的环节,比如对音乐乐理的认知,对音乐常识的认知。但认知绝不等于体验,认知,更多的是一种认识、分析、记忆活动,这些活动是一种对象化活动。即将音乐作为一种客体,对音乐作品的题材和风格、歌曲的歌唱形式、曲式结构渊源、背景等进行了解。诸如此类认知,都是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认知了,不等于体验了。许多学生尽管认知了乐曲的基本符号、背景等知识,但不等于与乐曲形成了情感共鸣和心灵共振。在音乐教学中,许多教师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学生理解了音乐知识,也就有了相应的音乐感受、体验。这样的音乐教学,窄化成音乐知识的学习,因而不能丰富学生的情感。
  2.将音乐实践等同于音乐审美
  当下,许多教师在音乐教学中让学生主动参与音乐活动,注重学生的音乐实践体验,但对音乐实践也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认为实践就是审美。殊不知,有些学生的音乐实践活动只是一种机械的模仿,看似热闹,但是缺乏学生的音乐感受、体验,只能说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而真正意义上的审美却应当是一种主体性、主体间的活动。即学生与音乐作品之间要形成某种有意义的、有价值的交流与对话。比如一位教师设计了欣赏《梁祝》的活动,教学中,教师让学生分别扮演梁山伯和祝英台,表演他们草桥结拜、楼台相会等场景。一些学生沉浸于表演的快乐、嬉戏之中,没有被曲中的情感感染,这样的音乐实践活动是不能等同于音乐审美的。有些学生身体在场,而心灵却处于离场状态;有些学生对其他同学的表演进行旁观者似的观看,当然不会成为审美的主体。
  二、回归:初中音乐教学中审美的诉求
  1.在聆听中感受,丰富学生的审美感知
  马克思说:“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在聆听中感受。对学生而言,无论是哼唱一段曲调、演唱一首歌曲抑或演奏一篇乐章,都需要聆听。聆听的过程,是学生与音乐作品的直接相遇,是学生的心灵与音乐的直接交互、碰撞。在聆听中,学生会展开音乐思维、音乐想象,会产生学习音乐的通感现象。
  比如我在教学歌曲《春之声》时,通过播放音频,让学生静静地欣赏。在学生听赏的过程中,我适度介入,给学生提出听赏要求,要求学生保持专注,避免学生机械地、盲目地听,或者只是摆出一副听的样子,从而让学生的听赏走向深入。通过听赏,学生畅谈自己的感觉,畅谈自己在听赏中的想象,畅谈歌曲的风格。对一些难以言说的感受、感觉,学生可用动作进行表达。在音乐听赏过程中,我认为,不管学生对音乐有着怎样的理解,只要他们有了触动,聆听就是有效的,他们就能形成属于自己的音乐审美。正如著名音乐教育家奥尔夫所说:“音乐始于人自身内。”音乐是一种表现的艺术,绝不仅仅是符号的堆积,其表现了一种情感,讲述了一个故事。在音乐听赏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催生学生的丰富联想。当学生在听赏中将音乐的高低缓急与生活景象关联起来时,学生就获得了审美体验。
  2.在律动中感受,深化学生的审美体验
  音乐是人类共同的语言,也是人表达思想、情感的一种方式。在音乐审美过程中,当学生表达难以言说、难以言传的审美感受或体验时,他们往往“手舞之足蹈之”。达尔克罗兹深刻地指出:“对音乐的反应必须有大肌肉的反应,没有此,是不完善的。”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当对学生的动作表现进行引导,让学生的动作成为一种律动。教师要在律动中把握音乐作品,通过律动让学生的音乐感受和体验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持久。
  比如维吾尔族民歌《青春舞曲》,是一首二四拍的歌曲,整首歌曲的风格热情奔放、旋律明朗。在教学中,为了深化学生的音乐体验,我将维吾尔族的舞蹈引入其中。学生跟随音乐旋律的律动,情不自禁地耸肩、托帽、翻腕、移颈等,从而体验到音乐所表达的活泼、俏皮、诙谐的情绪和情感。跟随音乐的节拍、旋律,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激情,从而刺缴学生的感官神经。学生运用肢体语言解读音乐感受、体验,将音乐感受、体验与欣赏的内容与自我的肢体表演相结合,把握音乐作品的本质内涵。在律动中感受,能深化学生的审美体验。教学中,教师应不断鼓励学生对乐句结构、力度变化、音乐情感等进行多维度及多方向的探索,让学生的音乐感受与身体表达同步,进而深化学生的音乐感知。
  3.在歌唱中感受,催生学生的审美表达
  法国诗人舒巴尔特说:“人的喉咙是创作的第一个最纯洁、最卓越的乐器。”在音乐审美体验中,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聆听,还要引导学生歌唱。当然,这里的歌唱不是让学生“直着嗓子喊”,而是让学生用大脑歌唱、用心灵歌唱,让学生用内容表达、用情感表达、用风格表达。马克思说:“假如你想获得艺术的享受, 你自己就一定要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当学生拥有了一定的艺术文化素养后,才能形成积极的审美表达。
  比如在引导学生学唱《大海啊故乡》时,为了深化学生的理解,我运用多媒体课件创设情境,将学生带到歌曲的情境之中,深化学生对家乡、对母亲、对生活的情感体验。我引入了李白的《静夜思》、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王安石的《泊船瓜洲》等诗歌,深化学生的认知。已有知识经验调动了学生的情绪,然后我给学生示范,学生划拍跟唱、学唱。学生对歌曲演唱力度的处理以及前后情緒的变化,让我感觉到他们已步入了歌曲的美好意境中。歌唱是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最自然、最直接的情感表达方式。在动情的歌唱中,学生以情带声、以声传情,从而将自己的审美感受与体验表达出来。歌声凝聚着音乐的节奏、旋律、速度、强弱等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声音不仅关乎学生的声觉,而且关乎学生的心灵体验。通过歌唱,学生能立体地感受歌曲。
  音乐审美教学不仅追求“技术理性”,更追求“文化理性”“解放理性”。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学生的音乐学习状态、需求出发,让学生运用合适的音乐学习方式如聆听、律动、歌唱等,深化音乐学习的感受和体验。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音乐学习与生命融为一体,自然地提升了自身的音乐审美、立美、创美素养。
  [  参    考    文    献  ]
  [1]  尹子梅.  基于流行音乐背景下的初中音乐有效教学[J]. 北方音乐,2017(7):206.
  [2]  束佳蓓.  新时期初中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J]. 北方音乐,2018(21):137+139.
  (责任编辑    诺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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