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高考方案的普通高中课程教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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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布实施,将给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带来重大变革、产生重要影响。我省高中教育迫切需要积极应对新高考方案的变化要求,特别在课程教学改革、综合素质评价、育人方式转型和办学条件保障等方面综合配套推进,努力实现教、学、考的一致,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关键词】普通高中;课程教学创新;综合素质评价;育人方式转型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19)34-0020-06
江苏是国家确定的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高考方案)于2019年4月23日正式向社会公布,标志着江苏省全面启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新高考方案的公布实施,将给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带来重大变革、产生重要影响。我省高中教育迫切需要积极应对新高考方案的变化要求,特别在课程教学改革、综合素质评价、育人方式转型和办学条件保障等方面综合配套推进,努力实现教、学、考的一致,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一、勇于探索创新,江苏新高考方案呈现鲜明特点
江苏公布实施的新高考方案,是在我省学习借鉴前两批国家高考综合改革6个省(市)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研制形成的。总体来看,江苏的新高考方案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既全面贯彻了中央精神,又充分彰显了江苏智慧
新高考方案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国家高考综合改革的目标要求和基本框架:在顶层设计上遵循“两依据一参考”的框架,完善“学测科目全考”的学业水平考试,推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化统一高考综合改革,实行统考的语数外“3”科+选择性考试的“3”科,不分文理科,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等。不仅如此,新高考方案最大的特点就是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设置上,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形成了“3+1+2”的高考模式。这样的高考模式充分凸显了物理、历史两科的学科价值,其意义指向于物理、历史学科分别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的基础性作用:物理学科直接反映学生的理科认知能力,有助于构建学生的科学素养;历史学科有利于借鉴资政和启迪心智,关乎学生的人文素养和思辨能力。对这两门选科的定向引导极具价值,充分彰显江苏智慧,为全国高考综合改革贡献了江苏方案。
(二)既学习借鉴了外省经验,又顺利实现了平稳过渡
新高考方案学习借鉴了前两批国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经验,我省实行“3+1+2”考试模式,选考科目组合只有12种,这比较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情况,中学办学的硬件条件、教学组织、师资队伍等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改革的需要,可以更好地保障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开展。同时,物理、历史的定向选择,能充分体现国家选才的客观要求。另外,由于不同学科在试题命制的形式、内容、难度等的不同,以原始分呈现易导致学科间的不公平,因而选择性考试的后2门采取等级赋分制,能有效规避选科差异问题,也解决了等级分可以相加的问题。上述微调是我省综合各种因素所作出的明智抉择。新高考方案总分为750分,能实现较好的区分度,特别是物理、历史的定向选择政策具有一定的延续性,有利于家长和中学理解和接受,有利于现行方案与新方案的平稳过渡,有利于社会稳定。
(三)既符合课程改革要求,又促进了教学考的一致性
新修订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将课程类别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各类课程的功能定位明确,必修课程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依据;选择性必修课程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是高考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依据;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开设,学生自主选择修习,可以学而不考或学而备考,在高校自主招生或综合评价录取中体现。高考作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衔接点,承担着为高校选拔人才的重任,同时对高中教育乃至整个基础教育都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新高考方案无论是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还是高考统考都与高中教育教学保持了较好的一致性。
(四)既体现了国家选才需要,又促进了学生自主成才
新高考方案实行文理不分科,“3+1+2”科目组合,采取定向选科与自主选科相结合,既体现了国家对人才选拔的客观要求,又特别重视扩大学生的考试选择权、科目选择权、课程选择权和专业选择权,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这是高中教育办学目标的体现,也是新高考改革最受瞩目的地方。新高考方案将不同的课程修习与不同的高考通道衔接起来,将不同课程的学习与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未来的专业学习结合起来,也有利大学各专业录取到适合本专业、热爱本专业的学生。“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庄严承诺。新高考方案打破了过“独木桥”式选拔模式,构建多种形式并存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给各类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也更好满足了社会对高素质多样化人才的迫切需要。
二、聚焦立德树人,新高考方案伴生高中教育新变化
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最高学段,是连接高等教育的桥梁。高考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重要的关键环节,对普通高中教育具有特殊意义,发挥着“指挥棒”的重大作用。新高考方案更加突出立德树人导向,在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将直接影響着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带来诸多可喜变化,更好促进和引领高中教育的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推动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体系建构。 (一)更加充分凸显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功能价值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其目标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做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新高考方案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设计了统一综合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的高考改革框架,建构了“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突破了一系列考试内容与形式的改革,既能促使高中教育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任务,又能为高校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既注重选拔功能的优化和提升,也更加注重发挥考试在育人方面的导向功能,较好实现了“考分”与“育人”“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课程教学”与“考试评价”的统一,凸显了高中教育的办学功能和价值意义。
(二)更加深度契合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育人要求
育人为本是教育的本质体现,更是高考改革的根本取向。新高考方案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总体框架上构建“两依据一参考”的高考制度,契合了高中课程改革所构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体系;考试方式实行“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三种考试,其考试内容也与高中“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三类课程相衔接;从科学选才方面,新高考方案特别强调要发展高中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与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目标相一致。新高考方案和课程改革都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培养,较好实现了从对学习内容的关注转向对学习结果的关注,从对课程教材、课程标准的关注转向对“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关注。这些正在引领学校教育发生以育人模式重构为中心的深刻变革,学校教育必将实现由唯分数教育向核心素养教育转变,从灌输式教育向创新型教育转变。
(三)更加鲜明确立了综合素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
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本次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亮点之一,《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是江苏新高考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既遵循了国家的总体要求,又在国家提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维度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特点增加了“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维度,一共是6个方面的评价内容。通过对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和成长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经历、重要活动和典型事例的客观记录,建立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全程、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和发展状况,通过科学评价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健康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发展性评价的理念,既突破了考试成绩的局限性,客观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扭转了唯成绩、唯升学的评价导向;又体现了人才选拔的全面性,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衡量人才,更有利于高中教育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四)更加有力推动了选课走班的教学组织形式发展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依据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性质定位,坚持以生为本理念,特别尊重高中学生的学习和考试选择权,把学生的选课选考作为这次考试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形成的高考“3+1+2”模式,强化生涯规划教育,高校提供选科指引和采取院校专业组录取等都较好体现了这个要求。选课走班制教学是顺应新高考方案和新课程改革要求,以丰富多样的课程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个性化学习需求的教学组织形式。选课走班本身是高中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高考的选科模式又进一步强化了选课走班教学的要求,更好地推动了选课走班教学的落实。新高考方案的导向不是田忌赛马,不是一场从选课开始的命运博弈,而是尊重学生自主选择、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一种制度设计,选课走班制的改进与完善是顺应新高考方案和课程改革的主抓手和突破口。从某种意义上看,新高考方案作为一种倒逼机制,更加有力推动了选课走班教学。
(五)更加务实回应了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社会诉求
新高考方案的一大突破是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功能的重新定位,一方面仍然是高中学生毕业的依据,另一方面又是高考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是报考相应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必要条件,而选择性考试的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了合格性考试随教随考随清,选择性考试又能让学生有效避开自己的学科短板,心情愉悦地学习自己喜爱的学科,应是切实的减负之举。不仅如此,新高考方案还明确将语文、数学和外语统考科目替代合格性考试,这些都有效减轻了学生考试负担和课业负担。新高考方案高考总分的增加,区分度的增加有效缓解了考生及家长的心理负担和考试焦虑。
三、深化课程改革,全力保障新高考方案顺利实施
新高考方案已经公布实施了,虽然新的高考要到2021年才實行,但是江苏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已全面展开。我省高中教育要抓住机遇,直面变革,积极应对,勇于实践,切实在课程教学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办学条件与师资保障等方面配套推进,积极推进育人方式转型,确保新高考方案的平稳实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形成实施新高考方案的合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高考方案推进实施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政策宣讲、方案解读、动漫展示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价值,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操作要求,对高中教育教学的积极影响及推动作用,对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有益促进。省教育厅将专门组织覆盖各设区市的政策解读宣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对教育系统的管理干部、招考系统人员和各高中校长开展全员培训,各高中学校都要加强对所有教师、高一学生及家长的培训解读,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认真深刻领会高考综合改革、课程改革的实质,增强实施新高考方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注重舆情管控,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新高考方案的实施推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现高中教育与新高考方案的有机衔接
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曾指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课程建设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战略位置。普通高中要充分认识并确立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核心地位。新高考方案和新课程的推进要求切实增强课程意识,全面提升课程领导力、实施力、创新力,系统架构学校课程体系,绘制学校课程图谱。各校要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进一步完善层次清晰、结构完整、特色鲜明的校本课程方案,满足学生不同兴趣、不同水平、不同选考要求的学习需求。省教育厅将专门制订与新高考方案相衔接的新课程实施方案和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课程改革教学的引领作用,促进教、学、考的一致性。
(三)创新教学管理模式,大力推行高中选课走班教学
实施选课走班教学是推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一项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的重要举措。新高考方案明确共有12种选科组合,每个学生都可能在不同的课程内容和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课走班上课。各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编排选课指南,指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特长、学科学业基础、专业发展志向和大学招生要求自主选科目和选教学班级。各校要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模式,要突破传统行政班单一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班主任和导师制结合、学科学业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举的教学管理模式。要针对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与导师并存的现象,积极探索与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变革。要从学科特点、学生可接受度出发,探索长课与短课、大班教学与小班教学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要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安排课程教学,提前告知选考科目教学班的最大容纳量,引导学生有序选择。同时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四)建设电子化管理平台,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框架的重要内容,是新高考方案的组成部分。要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体系、促进每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角度,提高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扎实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据六个维度的评价内容,促进育人方式转变与评价改革,逐步为每一个学生建立起个性化的成长档案。严格规范实施程序,保证真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和形成档案环环相扣。加快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各地各高中学校要依托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全程、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特别重视并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各高中学校要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对学生全面评价和发展评价的机制,树立起综合素质培养和全面育人的鲜明导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并在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综合评价录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中,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形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或成绩,并在考生录取总成绩中占一定权重,加快实现高校招生录取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硬挂钩”。
(五)推进学生发展指导,着力提高学生选课选考的能力
高中阶段是学生健康发展、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学生选择未来人生发展方向的关键时期。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举措。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主要包括学业指导、生活指导、生涯指导等内容。省教育厅将制订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从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建立专业教师队伍、开展多元主题活动、拓展丰富职业体验、应用科學评价系统等方面加以落实,促进学生全面认识自我、提高选课选考的能力、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六)加强师资和校舍建设,为新高考方案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新高考方案的实施,特别是选课走班教学、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全面实施,必将带来高中学校师资和校舍不足等紧迫问题,必须采取相应对策予以解决。要加快建立适应新高考方案需要的师资配备机制,根据编制标准制定普通高中教师补充计划,确保紧缺学科教师招聘配备到位。探索统筹区域内教师的调配调剂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统一调配管理制度,以满足学校的正常教学需求。各地还要探索建立适应新高考方案需要的教室配备标准,依据普通高中学校的布局规划,合理界定办学规模,加大教育财政投入,通过新改扩建高中、星级高中评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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