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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院校德育课创新模式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谢文辉

  【摘 要】在新一轮中职德育课教学方法改革中,如何推陈出新,让学生身临其境感受教学效果,是每一名德育工作者应该认真反思的课题。本文旨在着重探讨案例教学法的显著特点、组织形式、选择标准、教学模式和实施原则。
  【关键词】德育 法律 案例教学 组织过程 实施原则
  
  一、中职院校德育课案例教学的创新与独到
  所谓德育课堂上的案例,就是在真实的德育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或者案件,是对法律条文的事实描述,包括法律基础、思想道德等诸多方面。而所谓德育课法律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法律条文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作为中职学生,他们的年龄较之于大学生而言,还比较小。因此,如果采用传统的德育课教学方法,老师讲、学生听,满堂灌,学生很容易产生疲劳和逆反的心理。所以,在中职院校德育课上,如果选用比较新颖独特的案例教学,则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而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中职院校德育课法律教学的案例选择标准
  (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
  在案例教学实施前,首先涉及案例的选择。我认为在案例的选取上要精练贴切,要注意挑选能与教学内容密切结合的案例。这样就容易突破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选择的案例必须注重时代性和时效性
  案例的选择要新颖及时,因为那些往往是学生喜闻乐见的、具有当代现实意义的案例,一旦用上了,就能激起学生兴趣从而增加教学效果。比如在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课时,我选择了四个典型的案例,分别是“酒瓶爆炸伤害消费者,产品存缺陷厂家赔偿”案例;“打瘦脸针中毒,患者流泪索赔偿” ;“7旬老太逛超市摔成骨折,地板上存水渍获赔4万”案例;“装修质量有瑕疵,业主要求索赔”案例。这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引发学生情感的认同,引导学生进入角色,触发他们迫切要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愿望。这里精选的案例起到了以一当十的作用,使得课的结构精练紧凑而又有实效。
  三、中职院校德育课法律教学的组织全过程
  (一)案例引入
  在法律课堂选用的案例,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类:一类是自己亲手经办的,但无需保密的案例,另一类是已经公开的案例。对前者,我会介绍一些自己经办这些案例的感受、趣闻、轶事,以引起学生的注意;对后者,我会运用其他一些手段来提醒学生予以注意的必要性。在这里值得强调的是,案件的选择一定要具有典型性,既不能太容易,也不能太难,而且,必须是我们生活中联系比较紧密的案件,并且能引发学生深深的思考。
  课前,我会对需要讲解的案例做好充分的资料准备。现在,我们法院有很多司法案例,但这些案例并不是都适用于教学活动。通过筛选,我会对要讲解的案例先进行分析,找到最重要的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传授给学生。
  (二)案例讨论
  在引入案件以后,学生一定要开动脑筋,进行讨论。考虑到中职学生的特点,我让他们讨论的题目都不会太难。典型的案例讨论一般总是与下列问题的探讨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个案例中,最大的难题在哪里?最核心的精髓在哪里?最关键的法律条文在哪里?和我们的生活有着怎样的联系?带着这些问题去思考,学生们的水平一定能够得到提高。而这种讨论,也极大地调动了同学们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老师始终是一根主线,贯穿课堂教学的全过程。而学生,则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大胆推理、讨论、提炼、提高。
  (三)概括总结
  在刚才的讨论过程中,学生纷纷畅所欲言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课堂气氛活跃又热闹,必然会出现许多重复的,或者是对立的观点。讨论结束前,作为老师,一定要讨论进行总结和概括,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的思想会碰撞出夺目的火花,作为老师,我们也予以肯定和表扬。
  这一阶段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总结的过程,既是回顾,也是学习。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给参与的学生以鼓舞。
  四、中职院校德育课法律教学的几种主要方式
  (一)去法庭观看一场案件的审判
  这是法学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形式之一。因为本人既是一名教师,又是一名兼职法律工作者,在这方面,笔者的优势是得天独厚的。
  在很多次的课堂教学中,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庭审的现场效果作用,我带领着上德育课的学生走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观摩真实案件审判。
  有一次,同学们主要观看了一位在一起抢劫案中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审判过程。按照审判程序和有关法律规定,该罪犯最终判刑5年6个月。在观看审判过程中,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之威严,了解到法官在审判时如何做到公正、如何处理实际操作中的“执行难”以及法院的基本流程与运作等问题。
  那次的观摩,同学们纷纷表示印象深刻,收获很大,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深刻体会到法律在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的重大作用,激发了他们刻苦学习、深入基层、学用结合的动力。同学们都说,这种形式比课堂上枯燥的说教要强上一百倍。
  (二)在课堂上设置“模拟法庭”
  由于模拟法庭是学生在可控制的环境下,由学生自己亲自参与的实训活动,而且它是可以多次重复进行的实训活动,因此,指导教师可以有目的、有次序地开展教学组织和指导活动,从而让每个学生得到尽可能多的实训锻炼机会。为了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法学实践中,在实践中学习成长的宗旨的法学院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尽可能地发掘自身潜力,力求为我们中职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更为良好的氛围。所以,我在课堂上会组织实施模拟法庭系列活动,通过对当代中国法庭审判的真实演绎,尽可能地发动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法学的实践中来。
  通过创设“模拟法庭”,学生初步了解了庭审的基本程序,了解了法庭工作人员的不同职责。另外,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也能够帮助学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感受法律的公正与尊严,当合法权益受侵害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对典型案例庭审过程的表演和再现,感受法庭的公正与严肃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守法的觉悟、用法的意识。
  实际上,在上课的过程中,在模拟法庭的活动中,我总是被同学们在活动中体现的睿智和出色的能力所折服。诚然,也许我们在座的同学这一生都不会走上法庭,但是作为现代公民,为了更好地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同学们了解法庭,并勇敢的走向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这也是我们德育课“育人”的目的所在。
  (三)利用多媒体技术,在课堂上进行案例讨论
  这种形式是在传统的讲授基础上进行的,对课堂布置的要求比较简单。如果同行的老师去法院观摩不太方便,可以尝试使用这种方法。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也曾使用过这种方法,受到了学生的喜爱。
  多媒体技术讨论法是指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将庭审教学录像或学生实训实况录像在课堂上播放,并由指导老师评讲的教学方法。优点是方便、快捷,学生能通过视听多方面的刺激,来了解法律常识,普及德育教育。缺点是目前的视听资料比较少,希望同行的专家学者能集思广益,参与进来,完善我们的资料配备。
  (四)课堂讲授指导和讨论
  这是基于传统方法上的一种延伸。毕竟,无论多么先进的教学方法,也不能完全取代最传统的教学法――课堂讲授指导和讨论。课堂,仍然是学生学习最重要的真谛。课堂讲授指导法是老师在课堂上讲授各种法律知识的教学方法。课堂讨论法是指老师在课堂上以案件本身为载体,提出各种问题展开讨论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作为从传统教育向现代创新的过渡,也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在中职院校德育课的课堂中,我们主张颠覆传统,大胆创新,把学生作为教学中心,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观能动作用,注意调动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案例教学法”和“现场教学法”的实践运用,我们创设情境,使学生主动到案例中去发现问题,自主、合作地去解决问题,从而触类旁通、学以致用,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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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郑洪祥. 案例教学五要 [J]. 资料通讯,2000(Z1).
  [3]史秀英. 案例教学引发的几点思考 [J].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学报,2001(02).
  [4]谭兴中. 公共行政案例教学探讨[A]. “公共行政管理方法论创新”研讨会论文集[C],2004.
  [5]郭文才. 法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J].集美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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