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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籍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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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从教育部颁布的新的高校学籍管理制度中人性化的新规定出发,借鉴美国学籍管理制度中的可取之处,基于“以人为本”的思想。提出了高校学籍管理的创新途径。
  关键词:以人为本;高校;学籍管理;创新
  
  2005年教育部颁布新的高校学籍管理规定,成为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高校学籍制度的改革在个性化、法制化、国际化的基础上更加体现人性化的趋势。高校学籍管理是对学生从入学报到至学成毕业的整个过程进行的重要管理过程,“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籍管理的意义不在于“管理”,而应是体现以促进学生个体发展为目的的“服务”。
  
  1、新学籍管理中人性化的体现
  
  教育部颁布的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不再禁止大学生结婚以及大学生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提出申诉,除了这些条款,大学生学籍管理的新规也同样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1)新生入校三个月进行复查。所谓新生入学复查,即学校可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2)患病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对患有疾病的新生,即经学校指定的一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人学资格一年。但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3)转专业、转学校有规可循。新的学籍管理中明确规定,“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对于转学,新学籍管理有这样的规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是,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可由高招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的录取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则不能转学。
  (4)学业可分阶段完成。新学籍管理规定中,对于学生学习期限给予放宽,即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5)毕业证遗失可补办证明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给学生颁发学位证书。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电子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美国高校学籍管理对我国的借鉴
  
  美国高校学籍管理有很多“以人为本”、“以生为本”之处值得我国高校学籍管理学习和借鉴。
  
  2.1美国高校学籍取得对我国的借鉴
  美国在学籍取得过程中,体现出民主化特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特征。
  (1)首先,教师推荐有份量。事实上,教师对接触多年的学生的了解远比大学入学短期内通过材料了解的过程深刻得多。为了确保学生特长得到应有的发挥,教师的推荐是可取的,值得我们借鉴。
  (2)其次,美国对入学时大学生的素质关注比较全面。既注重其智力因素,更注重其非智力因素。美国把学生学业成绩当作一个重要的录取标准,不仅看重申请者在大学学习阶段的学术潜力、创造力、灵活性和独立思考等方面的品质,还对诸如领导才能、精力、热情动机等方面的非智力因素特别关注。这是活跃大学生活,提高大学办学效率的重要的学生素质准备,对我国的学籍取得过程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3)美国国民人均GDP高,投入教育的比率也高,在学籍取得的过程中,美国的财政资助力度大,一旦被录取,大学生就可以得到不同渠道的经济援助,无须考虑如何支撑自己大学数年的生活,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这为他们在学校高效的学习提供了重要保证。然而,我国在大学生财政资助上长期投入不足,相当一部分来自贫困家庭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完成大学学业而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他们不得不花费宝贵的时间去做临时工作以缓解经济压力,这样导致不同程度地减弱了他们在专业上发展的后劲。并且这种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着,长此以往,必定会影响我国科研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速度。
  (4)另外,美国在学籍取得过程中,对残疾学生的信息保留权的确定,也是我国高校值得借鉴的。我国高校对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比较关注,在同等条件下残疾学生进入大学比健康学生难度要大得多。其中因慢性疾病被拒之门外的学生不乏其例,这是教育机会不公平的一种表现,是我国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必须改进的地方。
  
  2.2美国高校转学管理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美国的转学管理制度反映了开放的社会特征。我国的转学管理与美国比起来仍保留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目前,我国各高校的招生工作都比较严格的按照国家计划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准转专业或学校。新学籍管理对于转学有这样的规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是,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可由高招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的录取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则不能转学。
  而美国大学的转学管理十分宽松。美国大学采取接受转学学生的办法。例如哈佛大学,一名学生只要在单科学院或大学完成了一个完整学年的学习,通常都可以向哈佛大学申请转学。学生在一所大学完成少于一个全日制连续学年,到哈佛大学预定的入学时间,可以以新生的身份申请转学。当然,在具体操作时,转学也受到转学申请者所学专业的限制,只有所修专业和课程与转入大学的课程相类似的学生才可以转学。在评价转学申请时,他们特别重视课程和大纲能多大程度上满足申请者的学术渴望,在转学以后的两年或三年中,学生是否能达到学位的要求。
  
  3、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高校现行的学籍管理制度
  
  人本主义管理思想应用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就是说管理要以学生为本,以人性为本。高校的学生管理需要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和学生应该互相体谅和宽容。最好的方法是以学生为本,让学校和学生互动起来,既能满足学校的学生管理、学生质量、教学工作,同时能考虑到学生的人性和需要,推动学校的发展。
  
  3.1高校学籍管理创新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应该成为我们的建校之基,立校之本。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意味着学校首先应该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树立学校和教师的服务意识,真正从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出发,赋予他们更多的参与权和自主选

择权。现在国家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已经出台,各个高校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要求和人性。密切联系管理实际,尤其要了解当今社会新的发展趋势和学生身心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本校的规章制度(校规),而不能像以前那样无视学生的作用。
  吸收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扩大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允许学生对学籍管理过程中的质疑问题提起申诉,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保护自己。这就是的学籍管理应该依法执行。
  
  3.2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生自主学习制度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学生专业选择性,逐步放开专业选择。为此,各高校应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放宽转专业的条件和比例限制,在引导大学生理智地选择专业的同时,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变更主修专业或中途转学,以满足其个性的充分发展。在这方面。有些高校已实行的按文理大类或学科大类招生的做法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办法,可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自由的选择空间。
  加大学生自主选择教师、课程和学习方式的力度。要改革刚性的培养计划,控制必修课,提高选修课尤其是任意选修课的比例,鼓励教师开设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以扩大选修课的数量。建立允许学生跨院系、跨年级、跨专业选修的制度保证。实行教师挂牌上课的制度,尤其是在公共基础课中实行教师挂牌上课,扩大学生选择教师的权利。还可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实际条件选择达到学习结果的学习方式,不必苛求统一的时间、地点和媒体,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自我负责的精神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扩大免听、免修和免考制度。适应学生学习需求多样化等需要及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对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允许他们免听、免修以及允许学生通过自学完成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学习,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学习潜能。
  
  3.3实行弹性学籍管理
  实行弹性学籍管理制度,适应生源多样化、学习需求多样化和休学创业等需要,高校应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多选、少选或休学,自主选择学习进程和学习年限,允许中途停学一段时间再来学习,可提前毕业或推迟毕业,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自由的时间弹性。大众化教育阶段并不排斥精英教育。在一所高校里同样要为优异生的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于学有余力,成绩优异的学生在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标准的前提下,应该允许其提前毕业。
  建立灵活、富有激励作用的学籍运行机制和富有弹性的学籍管理制度。如主辅修制、双学位制、弹性学制等。这种开放的灵活的学籍运行机制将会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学习环境和理念氛围。进一步激励学生的上进心和创造性,为学生的多方面发展提供条件。
  与此同时,除允许学生在大学教育阶段自主选择专业、变更主修专业外,还应允许学生跨校修习课程以及校际间学分互转互认制度,建立校外生学位授予制度。让学生拥有更多的选择、更多的时间、更多的发展机会,真正体现“以生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
  
  3.4建立有利于创新教育的考试评价机制
  要改革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奖的办法,要注重创新性学习成果的评价考核,考试方式要向灵活多样化转变,考核内容要从单纯检验知识的掌握转向综合应用能力的检验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的检验。要注重形成性考核,实现课程成绩构成多样化;综合测评、评优、评奖都要充分考虑学生个人的技能表现和特长贡献,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
  改变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的做法,实行多种形式的成绩考核方法。改变以书本为中心,以闭卷考试为主要或唯一的考试的现象,坚持以一门课的综合成绩代替期末一次考试结果为本科课程最后成绩的成绩记载方法,注重知识和能力的考核,从而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留给学生更大的选择和自我发展空间,使学生更能发挥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才能。
  学籍管理制度要体现发展性原则。要对现有教学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学生因主课(如外语)考试不及格不能毕业,或者虽及格但未达到一定的分数而不能获得学位证书、不能评奖学金,以及因为考试作弊或某种原因而不能授予学位证书等内容进行修改,在新教学管理制度中要容许其失败,要给予学生一定的补过机会,使他们有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而不至于被一棍子打死。
  总之,“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从思想上要跳出“管理”学生的桎梏,转变成为学生“服务”。只有更加人性化的学籍管理制度,才能更好的适应培养创新型的人才的需要,适应教育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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