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取向的教育硕士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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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课程设置缺乏专业特色,学位论文的质量也不尽如人意。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看,它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和实践性特征。课程建设中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性缺乏深刻的理解可能是关键问题。从教育实践逻辑的视角来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应凸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特点,践行实践取向的教育硕士课程建设理念,切实提高其教育质量,从而才能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
[关键词]教师培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教育实践逻辑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09)12-0062-04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6年4月通过的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决议,一些师范大学于1997年开始面向在职中小学教师的招生试点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也得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领导及中小学教师的普遍关注,招生人数逐年增加。然而,其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笔者多年来一直承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必修课程的教学工作,与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中小学教师有着广泛的接触,深切感受到他们的辛苦与期待。一方面,这些学员很珍惜重返大学校园进修的机会,刻苦学习;另一方面,课程设置缺乏专业特色,并且与教育实践联系不够,学员们多为“学分”和“学位”而忙碌,学位论文的质量不尽如人意。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但是,课程建设中对教育硕士学位专业性缺乏深刻的理解可能是关键问题,而对于专业性的理解,首先就在对教育实践逻辑特殊性的把握上。
一、教育硕士课程之困境:专业性质的缺失
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文件的相关规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高层次的中小学教学与管理人员,以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水平的提高。培养方式是以学位课程学习为主的在职兼读。从招生对象上看,学员可能来自不同的学科背景,但是,其特定的职业背景决定了他们共同的专业就是“教育”。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看,它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和实践性特征,与教育学硕士学位相比,它是一种具有特定专业取向的学位。具体而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职业性学位,在我国也被称为“专业学位”,而教育学硕士学位则是一种学术性学位,也被称为“科学学位”。两者虽然在学位层次上相同,但是,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及学位论文的要求方面都有所不同。教育硕士作为一种专业性学位,其培养目标主要是提升在职中小学教学与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也就是提高他们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其培养方式主要以课程(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学位论文,但必须结合本专业的实践来撰写,这种论文属于应用性学位论文;教育学硕士作为一种学术性学位,着眼于培养从事教育理论研究的专门人才,其培养方式以研究性学习为主,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其学位论文强调学术性和理论性,这类论文属于学术性学位论文。
鉴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上述特点,若要突出教育硕士培养目标中的专业性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就要充分考虑到教育实践的特殊性质。但是,从目前我国教育硕士培养的实际情况看,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并未充分反映其学位的特殊性质。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科教学(数学)方向和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数学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对照表(表1),我们可以看出,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中,其专业性质即教育实践特质并未在课程设置中很好地落实。
在表1中,我们从课程名称上很少看见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的专业差异,与理论相关的课程偏重,而与实践相关的课程的比重相当小。当然,作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理论课程存在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关键是如何反映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性质或实践性质。也许在教育硕士班的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可能会引用案例来阐释理论,但是,这种讲述也多是遵循着实证科学的分析思路,注重分析事件的细节和特征,而忽视对教育实践本身的理论解释。也就是说,现有的教育硕士学位课程中,教育理论课程多是“关于教育”的宏大叙事研究,而对教育实践本身的研究相当缺乏。这样的教育理论课程很难与中小学的教育实践真正联系起来,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理论学习与教育实践的分离。
其实,这些教育硕士生都是来自于教学一线,他们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问题与困惑,渴望通过进一步的学习来解惑。与此同时,课程中多是一些具有普遍性、规律性、原则性的知识,教育的一切都已经被高度概括化了,与丰富而复杂的教育实践相距甚远。中小学教师无法就实践情境问题与教育理论进行深入的对话,教育硕士学位教育的专业性质也就无从体现。正是由于现有的教育硕士学位课程对“教育实践”的特殊性关注不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理论课程设置与实施中难以真正落实教育理论联系实际。这些问题在教育硕士生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就愈发凸显。
从教育硕士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位论文水平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的改革已经变得十分迫切。我们有必要基于对教育实践逻辑的把握,深刻理解教育硕士学位的专业内涵,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处理好理论联系实际的关系,推动教育硕士学位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认识教育实践的逻辑,理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意蕴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不是以学科为依据,而是以教育专业为依据,其培养方向有着明确的教育实践归属。如何理解教师的教育实践?这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只有对教育实践逻辑的特殊性给予足够的关注,才能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中真正做到教育理论联系实际。
诚然,谈论实践的逻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法国学者布迪厄早就承认,实践有一种逻辑,一种不是逻辑的逻辑;实践逻辑的许多特性源自这样一个事实,逻辑学上称为论域的东西在实践逻辑中处于实践状态。在教育学界,英国学者卡尔较早地提出了“教育实践的逻辑”的概念,他意在强调有关教育实践的“理论图式”的特殊性。卡尔批评了教育学界偏爱教育理论而不愿理解教育实践,致使人们对教育实践的理解还停留在常识水平。我国学者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教育实践与教育理论之间的逻辑差异,其中也不乏真知灼见。陈桂生教授就曾提醒我们关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的逻辑鸿沟。在此基础上,石中英把各种教育实践共同分享和遵守的一般形式、结构或内在法则称为“教育实践的逻辑”,并且认为,这种教育实践的逻辑既非一种纯粹观念的存在,也非一种纯粹实体的存在,而是一种介于二者之间或兼容主观性与客观性的文化的存在。由此可见,这种实践的逻辑包括思想、信念、言语、表隋、行为等,它从整体上支配着一个教师的教育实践活动。上述这些研究成果使我们看到“教育实践”的特殊性质,也构
成了我们理解教育硕士学位专业性质的思想资源。
通常情况下,虽然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实践工作者都谈及“教育实践”,但是彼此关注的视域不同。作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硕士生,他们虽然置身于教育实践情境中,拥有丰富的“实践感”,但是,他们很少把“实践”作为一个研究主题来对待,而比较多地关注实践中的操作性问题和细节特征。而教育理论工作者身处实践情境之外,与实践本身存在着一个时间、空间乃至情感上的距离。理论工作者在实践情境之外关注教育实践,实践本身就容易被符号化、客观化、对象化。这是一种“话语中的实践”已非“实践着的实践”。这就造成两种“教育实践”之间的隔膜,各说各的话语,难以真正沟通。由于我们缺乏对教育实践逻辑的认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理论课程中的“教育实践”也只是一种“话语中的实践”,与中小学教师心目中的“教育实践”相距甚远。因此,教育硕士生在学习理论课如同“隔靴搔痒”,他们的学位论文水平也就差强人意了。事实上,如果缺乏从教育实践的角度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进行上位思考,单纯地进行课程内容的增减、教学方式的改变,都不能解决教育硕士课程中存在的根本问题。
诚然,为了突出教育硕士生的职业特点,在现行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过程中,我们也一直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但是,往往过于简单地理解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以为教材中多一些案例、教学多进人中小学现场就是理论联系实际了。其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既针对教条主义。也针对经验主义,而流行的“理论联系实际”观念往往只把锋芒指向教条主义,有时甚至把科学的基本理论当成教条主义加以排斥,从而为狭隘的经验主义张目,实际上则以狭隘的经验主义原则冒充“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因此,我们若能够立足于教育实践逻辑的视角,重新理解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也是为确立实践取向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准备了理论基础。
一旦认可教育实践逻辑是一种特殊的综合的文化存在,就意味着承认教育实践有着自己的内在规则,既受到实践者个人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历史与现实境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教育实践终归是中小学教师的实践。任何对教育实践行为的外在观察、描述与分析等理论都不足以反映其内涵实质。这样的理论既不能对教育实践产生解释的效力,更谈不上指导实践。因此,我们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就要时刻想着尊重实践的逻辑,然后,才能够去理解实践、解释实践和服务实践,这才是充分体现对教育硕士学位专业性的深刻理解。
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建设方面一定要凸显专业性质,这就意味着要正视教育实践的逻辑特征,强调“理论回归实践”,依据教育实践的内在法则建设课程体系。同时,我们也绝不会因为强调其实践性质而削弱和动摇研究生教育的学术责任。我们在此明确表明的仅是一种坚持“实践取向”的课程建设态度。
三、确立教育硕士课程建设的实践取向
基于上述理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性就在于它是属于实践、由于实践和为着实践的。对于来自教学法一线的教育硕士生来说,他们共同的职业就是教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教育实践领域中的专家型教师。那么,怎样的课程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呢?
(一)尊重教育硕士生的“前见”,提升其理论敏感性
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规定,教育硕士生的入学条件之一是至少有三年的中小学实践经验。因此,这些教育硕士生与那些从本科生直接成为研究生的教育学硕士生相比,有着得天独厚的实践体验和强烈的“实践意向”,与普通教师相比,他们又有着强烈的专业发展追求。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实践逻辑的存在,我们就必须承认中小学教师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情境中形成的教育经验、体验和理解,这些都构成了教育硕士生学习的“前见”或“前理解”,也构成教育硕士课程建设中活的资源。如果我们能够尊重和把握这些学员对教育拥有的“前理解”,就有助于提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实施效果,进而保证其教育质量。
辩证地看,教育硕士生虽然具备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也可能习惯性地沉于日常的实践事务中,对很多教育现象熟视无睹,这就容易忽略其中蕴含着新思想的事件或行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经验使得他们比较关注“做什么”和“怎么做”,而对于“是什么”则缺乏深刻理解。所以说,丰富的教育实践感悟不能自发地产生教育理论。真正的教育实践问题研究,除了实践经验的基础之外,必须有深厚的教育理论滋养。我们必须让中小学教师生长某些素质而不是掌握某些知识,以便将来他可以帮助他的学生们生长这些素质。这些素质可以集中表现为进行教育研究的问题意识和理论态度。因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的教育价值在于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判断力、理论敏感性,进而提升其反思教育教学活动的自觉意识。一旦这些教师能够从理论层面反思他们的教学实践,将是他们朝向专业发展迈出的一大步。因为,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功力不是方法或技巧,而是教育的敏感性与洞察力。
教育硕士生在多年的教育实践过程中,由于从事分科教学,已经具备了学科的视域,但是,教育的视域多停留在经验层次,他们也常常凭借经验或直觉来处理实践情境中的问题。与此同时,师范院校一般是依靠专业理论来组织专业,各个专业形成不同的院系,而这些过于分化的专业理论都与中小学的教育实践世界失去了联系。因此,教育硕士的理论课程应重点研究教育的根本性问题,以提升学员对教育问题的觉察力,而不是简单地把学员视为教育理论知识的“填充”容器。只有经过严格的教育理论训练,他们才可能拥有一种“教育理论”的眼光,即能够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待教育行动研究,他们的日常教育和教学工作也因此上升为一种自觉的教育行动,而不是经验式的重复。
(二)加强大学教师的实践意识,提升课程的品质
任何课程都没有抽象的教育价值。如果不考虑课程实施中有效教学,任何课程所具备的固有价值都无法真正体现。从这个意义上看,“教师即课程”这一命题确实有合理性的一面。也许这一命题的提出最初是着眼于基础教育课程领域。其实,在大学的课程建设中,授课教师与课程品质的关系可能更为密切。
虽然,为了规范教育硕士培养,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了《教学大纲》,并拟定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招收教育硕士的各师范院校也制定出各专业的参考性培养方案,但是,大学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还是拥有比较高的自主权,这一点远远高于中小学教师。因此,从培养方案的落实、课程目标的实现、教学大纲的执行、教材的选取、教学内容的组织等诸方面看,大学任课教师如何理解教育实践的逻辑,如何重新理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这些都直接决定课程的品质。然而,教学的现状不容乐观。长期以来,大学教师倾向于信奉教育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在教学过程中也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当教育理论的逻辑与实践的逻辑发生冲突的时候,大学教师常常以理论的逻辑来裁剪教育实践的内容。
针对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的专业性质,大学任课教师对于教育实践的特征必须形成深刻的理解。如果大学教师能够意识到教育实践的特殊性,就能够看到“实践活动有一个内在的而不能排除的显著特征,那就是与它俱在的不确定性”,即“实践活动所涉及的乃是一些个别的和独特的情境而这些情境永不确切重复,因而对它们也不可能完全加以确定。而且一切活动常是变化不定的”。面对具体、复杂的而且不确定的实践情境,作为理论研究者的大学教师,必须充分地尊重其内在的实践逻辑,并以此为依据重新设计并组织教学内容。这样的课堂才能够关注到中小学教师的实践感与实践意识。这也要求从事教育硕士学位课程教学的大学教师深入实践现场,并能够对教育理论联系实际或指导实践有一个新的理解。
总之,随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切实提高其教育质量、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性质,我们只有确立实践取向的课程建设理念,才能真正提高教育硕士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进而推动“专业学位”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张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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