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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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月琴
一
案例教学法也叫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即在教学中,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在从理论的高度把握纷纭复杂的生活现象的基础上,精心筛选提炼一些典型的人物与事件,将其浓缩成一个个的案例,再引导学生运用理论剖析这些案例。案例教学法把真实而典型的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思考、分析、讨论,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融会贯通有关原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有帮助,可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法,于1870年在美国由当时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兰德尔创立,后来,这一教学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律教学和工商管理硕士等教学,并成为举世闻名的“哈佛模式”的一大特色和内涵。它的成功与辉煌也使这种案例教学法在各个学科中得到推广。而一堂成功的思想政治课,应该富有动感,充满活力,讲究教学节奏的变化――动静相生、起伏有致;讲究教学角色转换――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而案例教学法正是能起到这样作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其巨大的优越性表现如下。
1.高度情境性,使学生加深理解所学知识。
在以教师讲授理论为主的课堂中,尽管学生有时能够记住所学的理论知识,但这仅仅停留在理性思维的认识和收获,是一种孤立的易遗忘的抽象认识。而案例教学法将书本的理论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让学生身临其境,触景生情,激发学生的形象思维,这样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就会相对深刻。如:在讲述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时,引入相声演员牛群缴纳个税6000元的正面案例和厦门特大走私案赖昌星、著名影星刘晓庆偷逃巨额税款的反面案例,分析讲解“公民作为纳税人应依法自觉纳税”,这样会大大增强教学实效性和说服力。
2.深刻启发性,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
我国最早论述教育的专著《学记》指出:“君子之教,喻也。”“导而弗牵,开而弗达。”案例教学正体现了这一启发式教学思想。案例教学以逼真的事例支撑抽象理论,寓理于事,寓情于理,可以有效克服传统思想政治教学中的理论灌输。由于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直接参与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评价,这就为锻炼、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造能力创造了条件。例如在讲到环境保护知识时,我首先口述新闻联播中播放的入秋以来,北方受到沙尘暴袭击的案例,然后提出四个问题:第一,这个案例反映了我国目前存在什么问题?第二,北方遭受沙尘暴袭击的原因是什么?第三,你认为国家应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第四,面对这个问题,作为青少年学生应做些什么?让学生围绕这四个问题展开分析、讨论和评价,结果同学们提出了许多正确的看法和大胆构想,达到了培养能力的目的。发散性思维与抽象逻辑思维的培养都可以在案例教学中有机统一起来。另外,学生还可以深入案例中的角色,体验真实的情境,在掌握知识、发展能力的同时,培养健康的个性心理品质,实现“知、情、意”等诸方面的协调发展。
3.主体参与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思想政治课教学理论性强,枯燥乏味,单凭教师讲解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而案例教学是互动式的教学。案例以生动典型的生活事件为题材,其直观性、非理性降低了教学起点,使班上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能力真正参与教学活动,都能找到释放自身思维潜能的空间。其真实性、趣味性能吸引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轻松愉快地积极探索和思考蕴寓其中的抽象知识,促进由“苦学”到“乐学”、由“厌学”到“愿学”、由“被动学”到“主动学”的转变。
二
虽然案例教学法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案例运用得越多越好,这样会把政治课上成“故事会”课,导致学生迷失方向,只顾听案例而忽视案例所反映的道理。教学中所引的案例应有的放矢,能与所授知识点紧密结合,而不能只停留在事例的简单堆砌上,我认为选用案例还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方向性。
选用案例应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教育为辅。有些揭露社会阴暗面、丑恶面的案例并不是不能用,而应慎应、少用。如果教师上课时大谈特谈的都是一些消极的东西,学生就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党和政府已经丧失治理国家的能力,思想上产生迷惑和动摇,对国家和个人的前途丧失信心,不利于爱国主义精神的培养和自身的健康成长。在选用案例时应正确把握方向,唱响主旋律,多弘扬正气,讴歌正义,用积极的案例激励学生。
2.注重时效性。
随着时代的日新月异,社会生活和教学对象的发展变化,所选择的案例也应适时地变化更新,否则会给学生政治课脱离实际的消极影响。如在教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课中,我选择了当时媒体强烈关注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100多名婴儿因食用蛋白质含量仅为1%的“空壳奶粉”而得了一种怪病,四肢短小、脑袋特别大,俗称“大头娃娃”,更有13名婴儿不幸夭折。这一案例切中了学生的关注点、兴奋点,问题一经抛出即引发热烈讨论,在情绪高涨的氛围中很自然地达到了教学目标。引用的案例不应是陈年旧事,而应紧跟形势,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兴趣,有新鲜感。如在讲我国的科技发展时,可举用神舟七号飞向太空的事,而不能老是列举袁隆平研发杂交水稻的事,只有运用这种新鲜的时政新闻,切中学生的关注点,才能使学生以饱满的热情完成学习任务。
3.注重趣味性。
理论性强,枯燥乏味是学生对政治课的普遍印象,利用案例教学法选择具有趣味性的案例进行教学分析,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在讲到“公民要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可举“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故事,通过与学生喜闻乐见的事例相比较,会立刻吸引所有学生的目光,使他们的心理处于乐于接收的状态,为接下去的讨论分析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学生觉得知识易记易理解了,从而增强了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4.注意真实性。
引用的案例应尽量真实具体,不宜胡编乱造,不能自圆其说。如在讲初二的法律常识时,引用的案例应尽量讲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等,做到真实感强。这样才能让学生信服,让他们真正接受,反之,则会使学生对教师所教所讲的知识产生怀疑,引发抵触情绪。学校是学习的小课堂,社会是学习的大课堂,把大课堂中的真实生活引进小课堂,为学生提供处理实际问题的机会,从而缩短理论和实际间的距离,增强政治课的现实意义。如在讲“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时,可选用李纪周受贿玩忽职守的案例:虽然李纪周官居高位,原为公安部副部长,但他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被判死刑,这样真实的案例更具有说服力。
5.注重针对性。
备课,不仅要备教材,更要“备学生”。因为初中学生生活阅历有限,所以所选案例不能太专业、太复杂,而应与他们本身或周围的事有密切的联系,如此才会引起他们的关注和兴趣,使他们有感而发,有话可讲,达到更佳的教学效果。如在讲“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时,我联系前不久发生的本校学生被社会青年勒索事件,有的同学因为害怕把钱交了出去都不敢吭声,而有的同学机智地逃脱并把这一情况报告了学校,使公安局及时抓获了这几名青年。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讨论,学生很容易地得出了“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这一结论,并进一步认识到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现实意义。
6.注重本地性。
引用的案例最好是学生身边发生的事情,与己有关,而不是遥不可及、关系不大。如讲到“劳动者有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时,可举我校教师牺牲业余时间参加进修学习的例子,讲到“五爱”时,可举班上同学的事例。通过这些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例,学生感到榜样就在身边,并不是高不可攀、无法赶超的,只要自己努力也可做到,从而树立自信。
总之,在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恰当地实施案例教学法,能有效地改变传统政治课重理论轻实践、枯燥乏味的状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当前素质教育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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