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它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不只是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和谐社会心向往之,那么,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着重从理论上作一些分析。
【关键词】和谐社会 双赢互利 创造活力 制度体系 良好环境
1.构建和谐社会,要树立双赢互利的理念。为什么要树立双赢互利的理念?因为贯穿和谐社会的理念就是双赢互利的观念。和谐社会,也可以通俗地说,就是双赢互利的社会。具体说来,也就是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方、参与我们社会发展的各方,例如,我们的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经济和社会、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参与发展的各方,都能获得双赢互利,而不是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双赢互利,这是和谐社会的要旨,同样也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旨;通过牺牲一方来使另一方得益获利,则是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是不可能达到社会和谐的,同样它也是社会发展问题上的“零和游戏”,是片面的、不协调的、不可持续发展的旧式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如果更深入一点,我们还可以发现,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双赢互利的深层理念,符合现代性从旧式到新型的世界潮流和发展趋势。
2.构建和谐社会,要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基础之上,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抓住经济发展,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而要更好更快地发展,就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在当代社会,创新实践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实践的主导形式,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和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备的物质条件和其他社会条件,就必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而我们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又必须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
要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我们就必须充分激发全体人民包括各个阶级阶层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基本阶级内部出现了分化,社会涌现出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出现了阶层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推进技术创新等各项创新的基本力量,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人员则是推进知识创新的主体,各级党政机构和不同所有制中的领导者、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则是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主体。我们要激发社会活力,就必须把全体人民包括各个阶级阶层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
正如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的,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环境。
3.构建和谐社会,要大力完善和谐社会的制度体系。就社会管理体系而言,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构建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是构建完善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的前提,要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对社会管理体系进行补充和修改。社会管理体系既包括经济管理体系也包括政治管理体系和文化管理体系。它不仅指政府主导的管理体系,而且包括大量的社会自治性管理体系,如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团、行业组织,社会救助和慈善组织等等。不同社会管理体系的完善要依靠政策、法律法规的作用,通过合理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和规范社会管理体系自身的发展,通过法律来确定不同管理组织在整个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就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而言,这一体系由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体系、社会预警体系、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司法机关和群众性治安管理体系构成。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一些矛盾,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解决这些矛盾和将不和谐的声音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是保持社会安定、维护社会和谐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根据法律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完善这一体系建设工作。
4.构建和谐社会,要积极营造社会良好环境。从国内环境来讲,这里的环境主要是指与制度环境相区别的“软环境”即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习俗环境,我们可以统称为人文环境。良好的人文环境不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社会向和谐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意识,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敬业奉献、诚信负责、扶贫济困的精神,积极倡导和睦相助、友爱向善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要在全社会营造生动活泼、文明高雅的文化氛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最终通过道德意识的积淀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形成全社会、全民族高度认同的积极向上的民风和民俗。人文环境的营造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的作用。从国际环境来讲,当今世界,全球化浪潮势不可挡,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交往日趋紧密,任何一个国家的生存和发展都不可能不受国际环境的影响。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社会的和谐同样离不开世界社会的和谐,我们要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努力为自身营造一个和谐的国际环境。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需要。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9320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