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新闻自由的历史逻辑与现实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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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22(2009)02-0013-3
[内容提要]西方新闻自由的演化与其经历的政治压制、制度变迁、文化浸润等因素紧密相关,其现实表达始终摆脱不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框架以及市场逻辑的纠缠。本文深入考察西方新闻自由的发展逻辑及其当下表述的悖论,并以西藏“3·14”事件等报道为例进行分析,将有利于我们对西方霸权话语保持警醒并予以有效回应。
[关键词]新闻自由;历史逻辑;悖论;“3·14'’事件
从弥尔顿对出版自由的呼吁伊始,西方新闻自由的演化与其经历的政治压制、制度变迁紧密相关,其因萌生于封建社会而推崇市场,并因个人主义传统而偏重私有制。西方新闻自由虽然被作为普适性真理而备受推崇,但其现实表达终摆脱不了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框架以及市场逻辑的纠缠。
西方新闻自由的历史逻辑
1、从理性自由到制度性自由的演化
新闻自由从言论自由衍生而来。言论自由的传统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公元前24世纪,“自由”一词出现。公元前8世纪前后,古代雅典首创城邦制民主政体,允许合法公民自由发表意见,参与城邦管理,为言论自由的诞生提供了前提。德国历史哲学家卡尔·雅斯贝斯明确指出:“希腊城邦奠定了西方所有自由的意识、自由的思想和自由的现实的基础。”古罗马共和国随后对言论自由予以承认。后来,这种思想传统逐渐扩散到英格兰,最后抵达美国。弥尔顿、洛克、密尔等思想家为西方新闻自由学说的发展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滋养。
弥尔顿在其著作《论出版自由》中指出,人是有理性的,不能阻止他们自由地发表意见,真理总是在观点的自由碰撞中产生的。这些观点成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即“观点的公开市场”和“观点的自我修正过程”。
洛克和弥尔顿的理论前提是一致的,认为人生而平等和有理性。他从自然权利说出发,首次从理论上论证了资产阶级天赋人权的原则。但与弥尔顿不同的是,洛克从经验主义出发,强调历史的、自然的、有机的社会成长。他承认人的理性先天存在,但认为人的观念并不是天赋的,理性是一种具体的能力。
密尔则对自由权利的实现展开了进一步探讨。他在《论自由》中开宗明义指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密尔同时认为,即便法律条文规定了人的自由,也未必人人都能获得自由,他担心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不能统一,造成“人民的意志”沦落为“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由此“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成为密尔讨论自由的基本主题。
在北美和欧洲,两部宪法的通过标志着自由主义占据了核心地位。第一部是美国的《人权法案》。在杰斐逊的推动下,1789年“出版自由”(the Freedom of the Press)一词第一次见诸成文法,这也被看成是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同年,法国国会也通过了《人权宣言》,以宪法形式确认了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这两部宪法所保障的依然是作为公民权利的个体自由。
之后,在革命运动、政治势力的角逐中,作为重要宣传阵地的报刊所表现出的舆论性、鼓动性和战斗性作用与潜力使报纸与一般的出版物区别开来,体现出自己特有的政治优势,成为统治者试图掌控的工具。同时,随着报刊日益成为人们发表言论、获知信息的重要中介,在反抗当权者控制报刊和媒介日益受托成为信息中介的进程中,作为个体权利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最终延伸到了制度性的新闻自由。
19世纪中期大众化报刊的兴盛促使新闻传媒“第四等级”地位表述适时出现。“第四等级”概念来源于18世纪的英国。当时的英国议会设立了记者旁听席,强调新闻业作为与行政、立法、司法并立的一种社会力量,对这3种政治权力起制衡作用。1951年,国际新闻学会采纳“自由采访、自由传播、出版自由、表达自由”4项为新闻自由的标准化界定,标志着新闻自由作为“制度性的基本权利”被广泛认可。1974年,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P·斯图亚特提出“第四权力理论”,并从法理角度对该权力进行了解释和界定:“根据我的看法,宪法保障的目的是媒介的机构自主权”。自此,作为机构权利的出版自由在美国第一次得到确认。“第四权力理论”使新闻自由的价值认定从“追求真理说”变成了“健全民主程序说”,新闻自由从人的理性的自然权利转变为制度性的权利,成为社会政治体制的一个部分。
2、知情权理论对新闻自由涵义的扩展
二战后,西方新闻界反思法西斯主义对舆论的挟持,认为新闻业和广大受众被剥夺了知悉政治情况的权利,给独裁者的任意妄为提供了温床。基于此,美国新闻编辑肯特·库柏在1945年首先提出了“知情权”这一概念,其基本含义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公民享有和行使自己的知情权的基本形式是公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自由地选择、获知各种信息。从理论上说,个人有了解政务的法定权利,但这种权利通过个人无法实现,个人主要通过新闻传媒来实现知情权的满足。由此,“知情权”与传媒获取政府信息的要求联系在一起。传媒将自己视为“公众知情权”的捍卫者,并将该原则作为维护采访权,维护新闻自由的依据。
知情权理论的提出和发展,是西方新闻理论研究在当代西方新闻实践基础上的新成果。它把新闻自由进一步提升到制度性的社会权利高度,明晰了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从理论上拓展了新闻自由的涵义。
总的来讲,西方新闻自由理论发轫于资产阶级革命初期,对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报刊冲破封建主义的桎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资本主义国家协调内部利益提供了润滑剂,同时为新闻业迈向专业化提供了平台,提升了西方新闻传媒的社会政治地位,其进步意义值得肯定。但随着新闻业垄断程度的提高,思想自由市场日益呈现集中化趋势。
多重视阈中的西方新闻自由悖论
在对西方新闻自由诞生与演变的历史分析中,西方新闻自由的发展逻辑得以呈现,其与政治压制、制度变迁、文化浸润紧密相关。但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也凸显出西方新闻自由在实践层面陷入悖论。
1、制度逻辑内化国家意识形态
西方新闻自由发展历程显示,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自由一直是资产阶级巩固权力、捍卫政体、彰显国家意志的有力工具,并逐渐具化成一种制度性权力。早期,资产阶级利用新闻自由向封建统治阶级争取权益;当其登上历史舞台之后,新闻自由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成为 其巩固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保障;而当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全球化的名义向外扩张时,新闻自由又成为其对外进行新闻垄断和政治、文化渗透的有力武器。
西方新闻自由对外渗透的形式和手段多样,但通常裹藏于“自由平等的交换思想和报道”、“倡导国际新闻自由”等主张之中。这些普适性的吁求看似美好,却隐含着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并潜藏着对他国施行文化渗透的动机。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种“交换”虽然打着“平等”的旗号,但由于东西方在物质和传播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实际上成了西方新闻价值和意识形态的单方面入侵。诺顿斯特伦曾对西方学者有关“国际信息流向”的相关研究做过简要归纳,结果发现,“从数量上看,据估计,从工业化国家(居住着人类三分之一的人口)流向第三世界(占世界人口的大约三分之二)的信息总量,相当于从后者流向前者的信息总量的至少100倍之多。”
西方社会在大张旗鼓疾呼所谓“全球新闻自由”的同时,却在自身实践中大肆扭曲新闻自由原则。学者哈林与吉特林分析海湾战争报道内容时发现,美国媒体习惯于以国家政策考虑为依归,将新闻事件塑造得与美国群众息息相关。另有相关研究表明,美国在国际事件中的涉入程度影响着美国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程度。美国对老挝的轰炸是有史以来最猛烈的,人均高达两吨高性能炸药,“使美国的政策降低到纳粹德国的道德水平”,媒体对此却毫无反应。在这样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下,能否产生客观真实的报道和独立多元的评论?答案明显是否定的。
2、市场逻辑体现商业利益的影响
考察西方新闻自由时另外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就是市场逻辑的影响。经济因素的作用使新闻活动的某些特质变得复杂起来,新闻自由不可避免地服务于经济利益,从而影响了其原有的发展轨迹。商业利益固然能为新闻实践提供优越的物质手段以利于新闻自由的实现,但它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
首先,出于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抑或基于自身意识形态等因素的考量,媒体所有者可能介入日常新闻生产,从而扭曲新闻的真实面貌,影响独立的新闻评论,干扰新闻自由的实践。
其次,在媒介市场中,商品的供给必须符合消费者的需要。新闻信息在商品市场上常常被当作休闲、娱乐信息进行消费。许多时候,让受众过瘾、满足其需求,更有利于带来利润。因此,在商业利益的侵袭下,资本解构了新闻的专业主义,表达意见的公众沦落为需要被迎合的消费者,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在某种程度上被边缘化,与之伴随的新闻自由观念也被逐渐扭曲。
此外,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造成了新闻资源的集中甚至垄断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后期,加拿大的3个报业寡头控制了全国报纸72%的发行量;6家超大型媒介集团控制了全美最有影响的新闻、评论和提供日常娱乐的媒体机构。新闻资源的高度集中与同质化,限制了媒体的多元和自由发展。新闻报道尺度和言论取向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媒体的独立和自由在媒介集团化的阴影下黯然失色。在“利润最大化”、“成本极小化”的追求下,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趋于淡薄,传播内容的雷同挤压了独立思考的空间。赫伯特·席勒曾由此讥嘲媒体成了忠于资本家的“思想管理者”。
3、文化逻辑主导新闻意义生产
大众传媒传递和传承着特定的文化信息,媒介组织及其成员也是一定文化规范之下的产物。因此,对西方新闻自由所根植的文化传统进行考察显得尤为重要。
整个西方文化强大的文化认同和异己感与宗教认同和宗教异己感相伴相生。历史上,基督教对“自我”与“他者”界限严格,其对本教教徒的宽仁和对异教徒的惩治都是史无前例的。如严酷的“宗教裁判所”制度曾长存700年之久。在中世纪的文化背景下,“西方—基督徒、非西方—异教徒”等界定“自我”与“他者”的模式开始形成。在西方人眼中,“他者”首先是指异教徒。随着技术革命和经济的发展,以宗教上的差异来界定“他者”的方法逐渐发生了变化,“他者”概念扩展至西方文化边界之外的东方世界,并且总是涉及对差异的否定描述。
对西方而言,“他者”的建构是为了传递文化优越意识和加强自身的霸权地位。西方媒介以一种与“自我”不同的“他者”形象不断叙述和建构非西方国家的历史身份。在这种媒介话语中,对非西方世界固然有着某种程度的理性认知,但更多地充斥着一种历史想象和非理性因素。“他者”形象实际上是“自我”形象的投射,而“自我”无论从历史上还是文化上理解,始终采取了支配的形式。上述文化语境中的西方新闻生产常规及排他性原则,将社会主义中国及实行有别于西方政治体制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界定为西方世界的“他者”,并为之附上专制、落后等负面标签。新闻自由理论在实践中滑向霸权话语,客观中立的专业精神在文化的藩篱下悄然缺失。
4、表述逻辑显现理论预设的固有缺陷
在弥尔顿“观点自由市场”的基础上,孟德斯鸠、密尔等人对言论自由的原则做了进一步论述,构成新闻自由理论的基础。这一理论基础隐含了从启蒙学说一直到整个西方社会民主体制的预设,即人类具有理性,真理可以透过观点在自由市场中相互论辩最终胜出,因此不必担心错误的言论蒙蔽或误导他人。这显然是以过于乐观的态度来看待人的理性。
而在当下已被普遍接受的“有限理性”主张则对上述理性预设提出了挑战。有限理性观念认为,人类因为认知受到自身记忆能力的限制与影响,所以只能拥有“有限理性”。除此之外,究竟何为理性也存在争议:对于个人而言的理性选择,对于社会而言未必理性;一些短期内看来理性的行动,长期来看也未必理性。在新闻学界盛行一时的“社会责任论”就认为:人类常满足于眼前的需要与欲望,会因为怠惰运用理性而陷入盲从。1948年,拉扎斯菲尔德的伊里调查结果指出,在每一次貌似公正、自由、民主的政治大选运动中,民众并不是根据自己对候选人的客观评估,独立而理性的投出选票,而是受到固有偏见、个人喜好、家庭成员、舆论领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研究是在经验层面对理性人假设的证伪,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真理是越辩越明”的观点也不攻自破。此后,沉默的螺旋等经验学派的调查也纷纷证明了言论自由原则的虚幻性。
从西藏“3·14”事件报道看西方新闻自由悖论
综上所述,各种因素规制着西方新闻自由的施展空间,使西方媒体所谓客观性在实践中经常呈现双重标准。在西方报道中,同样是自然灾害,美国卡特里娜飓风体现了美国公民众志成城的精神,中国2008年春的暴风雪则揭示出政府抗灾不力;同样是暴乱问题,法国的巴黎骚乱是暴民滋事,中国西藏“3·14”事件则是宗教迫害、政府镇压;同样是新闻造假,《洛杉矶时报》对伊拉克战地照片的移花接木是有违职业道德,CNN对“3·14”事件照片的断章取义则是“适当应用”,等等。在此,我们以西方媒体“3·14”事件报道为例来具体解读新闻自由理念在实践层面所受的制约及 其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背离。
2008年3月14日,拉萨发生打砸抢烧暴力事件。暴力行为的突发性加上延伸话题的敏感性,使这一事件立刻成为国内外各界关注的焦点,进而也引发了传播活动中理念与方式的冲突与对抗。整个事件报道已不仅是—个单纯的新闻业务或新闻理念方面的话题,而成为集中展示西方新闻自由现实表达悖论以及中西方意识形态冲突的典型案例。
一方面,西方媒体的报道在符号构建中融入了过多意识形态预设。在西方新闻自由的实践中,弥漫于大众媒介的“天然感”隐藏着意识形态价值的运作。媒体报道的是精心挑选、编织的“画面”,在新闻从业者的笔下、镜头前,西藏事件中涉及的各种角色被植入既有符号系统,成为象征性的表征。在西方报道中,达赖喇嘛通常以“非暴力的”、“理想主义的”、“富有超凡魅力的”、“在政治上略显柔弱的”形象出现。他作为一个象征性符号被镶嵌在西方文本中,一方面是西方世界标榜自身自由、人权的表征,另一方面更成为妖魔化中国形象的参照体。如“3·14事件”后,美国《时代》周刊把达赖喇嘛作为封面人物,并配发说明文字:“随着中国发动对西藏的镇压,这位佛教领袖为他的人民的尊严而抗争。”该刊物还发表了题为《一个僧人的抗争》的文章,提到,“作为一名佛教徒,达赖喇嘛的发言代表了所有人民基本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的权利;身为佛教徒,他也坚持秉承暴力并不能解决根深蒂固的问题的观点。近日他说如果流血事件继续升级,他就会作为一个政治领袖辞职,而作为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他还是西藏的领袖。”
反观西方媒体对于中国形象的构建,则始终被置于偏振的取景框下。如3月14日至22日,美国《纽约时报》这份标榜“刊登所有适合刊登的新闻”的大报,共发表了18篇关于西藏事件的报道,其中涉及中国政府的所有报道中中性报道占1/3,负面报道占2/3,正面报道为零。美国CNN网站4月9日发表《我们为何向中国抗议》一文,指出,“北京奥运会,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的色彩”;“事实上,正是由于中国禁止言论自由,在火炬传递时召集示威活动才变得如此重要。因为这是唯一能表达同中国政府对立观点的办法。”英国《经济学家》4月11日发表了《两种修复中国形象的妙方》一文,提到,“如果砸自己的脚也是一项奥运会项目,中国无疑是冠军得主。”“一次意在炫耀自己崭新、外向、自信的活动却彰显出其黑暗的一面:不安、压制、易怒和顽固。”
可见,西方媒体对于中国政府以及达赖喇嘛标签化的符号构建暗合了西方社会自我文化诉求的需要。西方媒体中的中国形象既是中国现实某种程度上的反映,也是西方文化欲望的一定程度上的反映。把“他者”作为“自我”烘托陪衬的对象,给西方新闻自由的表述框定了范围。
另一方面,西方新闻自由表述的悖论体现为对自身的放任及对他者的干预。在“3·14事件”报道中,部分西方媒体不惜采用多种主题先行的报道方式:英国广播公司(BBC)在其网站上刊登了西藏当地公安武警协助医护人员运送受伤人员的图片,所配说明却是“在拉萨有很多军队”;《柏林晨报》网站将一张西藏公安武警解救被袭汉人的照片说成是抓捕藏人;德国NTV电视台在报道中将尼泊尔警察抓捕藏人抗议者说成是“发生在西藏的新事件”;有的西方主流媒体还在数字上大做文章,对事件中的伤亡数字或模糊表述或任意夸大。而标榜客观公正的西方媒体对于类似移花接木、肆意妄言式的报道多采用了自由放任、轻描淡写的处理方式。如CNN网站在使用了一张经其特殊剪裁而被发现严重失实的照片后,发表声明辩称,对图片进行裁剪是受到版面尺寸的限制,“照片被完全‘适当地’应用在了特定的编辑内容中”,不会引起误解。
与上述自由放任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方媒体对于外来批评的强烈反驳。当其失实报道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偏见压倒客观”的质疑后,西方媒体纷纷撰文为自身辩解。如针对中国民众的抗议,《华尔街日报》发表《中国拒绝被负面“画像”》一文指出,“中国先后面临了冬季冰雪灾害、股市暴跌和消费者物价指数创出12年新高的困扰。对中国的批评更增加了中国人的挫折感。”“中国的教育体制一直在灌输西方列强仍像19世纪一样希望削弱和分裂中国等观念,这带来了对西方的猜忌,也使得中国人对外国批评格外敏感。”言下之意即,中国人抗议西方媒体的行为带有民族主义爆发的非理性色彩。在这些辩解的言辞中,反对西方媒体不公正言论的中国民众被塑造成无知、不识好歹、易被煽动、偏激的群体形象;而西方世界则处于布道、救赎的位置。一种试图挑起中西对立情绪的语调显而易见。西方新闻自由的虚伪性在这种表述逻辑的悖论中无处遁形。
结语
西方新闻自由的发展逻辑及其当下表述的悖论,提示我们对全球话语体系下“他者”描述的失误与偏差保持警醒。面对西方媒体对中国报道的肆意扭曲,我国政府应尽快完善高效的信息公开以及新闻发布体系,在各类事件发生后能第一时间主动介入舆论,成为值得信赖的权威新闻信源。我国媒体在对外传播中应重视国家意识的技巧性融入与表达。部分国内媒体惯于报喜不报忧、喉舌宣传的报道传统,经常在报道中抓住中国的进步大做文章。孰不知,如此大张旗鼓地宣传在西方视野下正暗合了其“中国威胁论”的忧虑,更易激发“敌意”。反之,客观、中肯、平实的报道则更易赢得理解与支持。
此外,在对外传播实践中,个体叙事的作用同样不能小看。对于资本主义社会而言,每个个体的意见都有可能达到真理,或者说与真理休戚相关。因而,个体叙事在我国对外传播中理应得到进一步重视。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崛起,博客、播客、BBS等传播形式为普通人提供了更多参与全球传播的机会。我们期待新平台之上的政府外交、媒体外交、民众外交能为全球传播秩序的合理建构融入新的希望,最终破除西方新闻自由对“他者”功利性的遮蔽,达成对“彼岸”公正合理的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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