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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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剂助力针,对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而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质量普遍不高,存在严重的农村金融服务与需求的不平衡问题。本文根据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的现状,引出“农村金融服务单一、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存在短缺和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问题;措施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现状
面对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的基本国情,为了保证农村经济稳扎稳打的发展提高,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过上富足的生活,提高广大农民的幸福感,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但是,在稳扎稳打发展下我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还是遇到了“问题”,造成了这些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金融资源与服务难以合理地分配使用,导致了农村地区的资源浪费,为此,如何能够妥善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所遇到的“问题”成为农村民生条件改善、经济稳步发展提高的重中之重。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组织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农村地区的贷款、存款、保险、证券、汇兑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主要是由这些农村金融机构所提供,为农村地区经济健康发展、激活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更好的服务农民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取得良好的成绩的同时,也发现现阶段的农村金融机构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服务单一
单一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多元化的需求。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背景的带动下,农村的经济得到极大的发展,农民的收入也得到大大增加,然而,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配套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却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市场上存在的咨询、担保、保险、理财、网上服务等中间或其他类别的服务业务在农村金融服务业务中存在很大的缺失或所占比例较小,而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所占的比例较大,这就导致了大多数农村金融服务仍停留在为农民提供存款、贷款这类简单的金融服务业务,无法满足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的多元化需求。
2、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存在短缺
随着上世纪90年代国有银行的改革,四大国有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地区,撤销了部分农村地区的营业点,出现了金融从业人员与服务人员短缺,部分服务项目出现空白的情况,导致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有效资金供应满足不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大量非法民间贷款“应运而生”,它们通过向农民提供大额贷款,赚取利润,不依法纳税,导致合法金融服务机构的生存空间缩小,国家税源减少,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同时困扰百姓。
3、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
由于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小农思想在部分农民的脑海中根深蒂固、部分农民对信用问题的不重视、不了解加之当地监管部门执法不力,导致部分农民怀着“欠钱不还,毫无责任”的无赖心理去当地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借款,到还款日期却不还款的情况频频发生,使农村金融机构对部分农民的高额借款热情下降,并出台了相对应的抵押政策,致使部分农民急需钱款却无抵押物借不了款而去非法民间贷款处借款的尴尬情况发生。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1、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政府应积极鼓励相关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完善并引进市场上存在且实惠性高的服务业务(如:网上银行服务、咨询服务、理财服务等),保证农村享有与其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业务;鼓励相关金融服务人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开发符合当地农民的理财服务、app或者小程序等,以满足当前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的多元化需求。
政府及农村金融服务人员定期入乡开展金融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金融服务的了解以及帮助农村金融人员了解农民心里所想,解答其迷惑,保证农民的认知水平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相同步,避免出现农民对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新变化的不了解,导致金融资源存在浪费的情况发生。农村信贷由于自身环境的特殊性存在特有的问题:信息障碍、社会障碍、逆向选择、信贷的风险性以及客户的分散性等,必须进行法律、监管和制度方面的改革。改革内容应当包括:改革法律以保障金融服务的安全性、流程的法治性;改革法律登记制度并建立网络信息库,简化金融业务办理的过程。监督和管理体系与法律体系并行,受法律制约。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离不开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协调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在改革的同时,有效抑制和减少风险,使农村金融在良好的金融环境中更好地发展。
2、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基础建设与打击非法民间贷款
政府财务部门和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加大基础建设资金的投入。由政府牵头鼓励,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响应并主动加大对金融机构營业点的建设,并加强员工的能力提高,保证从业人员拥有扎实的金融知识与业务办理的能力,并建立奖励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借此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村金融机构与服务短缺的问题。
政府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民间贷款,保证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存空间的同时保护农民不受非法民间高利贷的困扰,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相关金融机构加大拓宽资金链的力度,扩大资金供给的途径,保证农民在农业生产所需求的资金的同时降低农民贷款的成本(如:减少利息率、降低贷款所需抵押物的价值等),提高农民像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
3、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强信用建设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改善部分农民的小农思想,引导部分农民抛弃“欠钱不还,毫无责任”的错误思想,树立“欠钱还钱,诚信一生”的正确思想。村委会悬挂宣传诚信标语与作用并定期更换,加强农村地区诚信氛围的渲染,使农民们生活在诚信之中,并在潜移默化之中接受诚信教育。
为了维护农村信贷的正常秩序,建立一个良好的诚信环境,必须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改革与完善。因农信贷本身受到从业人员业务操作不规范、风险性问题及借款人信用问题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与农信贷相关法律法规的改革之中应该将重点放在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的流程规范;借款人信息虚实问题;依法建立信息库,防止不法人员骗贷的情况发生;建立借款安全流程监管机构以及信用等级评估机构;完善并进一步加重相关违规处罚,以此达到杀鸡敬猴的目的。
三、结语
改革是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之下,改革并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之一。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在实践中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时,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并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解决问题,为广大农民提高收入,助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扫除障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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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鹤(1974.09-),男,黑龙江省绥化市人,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金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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