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政府会计改革权责发生制引入问题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隨着政府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化,引入权责发生制已然是势在必行。不过在引入过程中,还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与问题,必须通过合理对策加以改善和解决。本文简单分析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研究引入过程中的问题,并就相应对策展开探讨。
  [关键词]会计改革;权责发生制;引入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逐渐转型,促使政府推动会计改革。随着社会民众对政府会计信息需求的不断提升,政府必然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实现自身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开。因此,如何有效实现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体系中的融入,已经成为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1 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1.1 促进政府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开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政府需要真实公开其会计信息并接受社会民众及相关知情者监督。传统收付实现制在政府会计信息反映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结余问题,政府实际拨付数低于预算等情况较常出现。特别是针对部分投入资金多、建设周期长的项目而言,其实际拨付通常会被划分成多个阶段并分批进行,只有在完工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后,才会进行拨付。那么一旦该项目建设周期跨年,往往就会导致实际拨付款少于预算,导致政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严重影响,并对公众知情权造成损害。而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则要求政府以交易实质为基础,从而弥补了收付实现制的缺陷,有利于政府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开。
  1.2 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必须得到充分提高。权责发生制的合理应用,能够对政府各部门与机构进行有效整合,促使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得到有效实现,从而为政府财务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依据。随着权责发生制的逐步应用,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将得到不断提升,进而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现行会计制度背景下,会计工作主要在于反映政府部门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只是较为片面地对政府部分财务信息加以披露,难以真实、完全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及信息,如偿债能力等。由此便可看出,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已是势在必行,是促进财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解决现有会计制度下会计反映信息问题的主要方式。
  1.3 降低财务风险
  近年来,我国政府或有负债问题越来越严重,给政府财务管理带来了巨大风险。这是因为当前政府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度为基础,工作内容往往只注重于对资金实际收支情况进行记录和反映,并会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对应收或应付资金相关信息的反映与记录。久而久之,政府财务信息也会出现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并带来较为巨大的风险,容易对政府财务管理及当地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威胁。而权责发生制引入政府会计体系中,会计工作将以交易实质为基础进行核算,除了会记录实际收支情况外,也会反映应收、应付等款项,从而更加全面、完整、有效地反映政府财政状况,降低因信息缺失而带来的巨大风险。
  2 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困难与问题
  2.1 需要构建独特制度框架
  权责发生制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已经得到有效应用,但这并不能为我国提供借鉴和学习的模板。我国政治、经济、政府管理体制等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如果直接套用西方模板,必然会存在诸多矛盾与问题,反而会阻碍政府会计改革的有效发展。因此在我国政府应用权责发生制时,必须要深度结合中国特色背景,充分借鉴西方国家经验与教训,但绝不能生搬硬套其成功模板。只有这样,我国政府才能逐步探索出符合国情的独特制度框架,并利用该框架对权责发生制的推广应用进行约束和限制,进而有效推动权责发生制融入政府会计体系。
  2.2 会计信息反映存在局限
  毫无疑问,权责发生制有利于提升政府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与真实性,但就当前来看其主要反映在预算信息方面。这是因为该制度在政府会计体系中的应用,能够较为直接地对长期项目、债务等信息加以反映,能够从各个方面强化预算信息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政府预算信息的透明公开。而在现金流信息的反映方面,权责发生制的局限性就暴露了出来,其难以充分反映当期现金流信息。因此在实际应用该制度时,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达到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信息的要求,必须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加以限制,同时应允该制度和收付实现制的并存,弥补其自身的缺陷和不足。
  2.3 会计基础不稳
  会计改革需要稳定的会计基础做支持,尤其是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情况下,会计基础更是直接影响了制度推广和应用效果。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政府会计基础还存在一定缺陷和问题,并且反映在多个方面,包括政府机构、法律章程、优秀人才及先进会计制度等。首先,会计准则本身还不够统一,同时其内容也不够明确,导致权责发生制的改革应用难以有效推进。其次,资产及负债评估工作还没得到充分落实。虽然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资产信息化管理,但是当前还缺乏健全的资产及债务评估体系,不管是评估规范还是方式,都还不够完善。如此一来,地方政府资产及债务情况实际上并未得到真实反映,尤其是在相应数据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这一问题更加严重,并不能准确反映相应信息。最后,我国政府近年来大力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但其集成度较低,财务信息系统实际上还较为分裂,不能对财务信息进行高度集中的处理,导致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与财务信息反映均受到了一定影响。总而言之,在这些缺陷的影响下,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体系中的应用才存在较多阻碍,不但改革进度容易遭到滞延,改革成本也较高。
  3 政府会计改革合理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策略
  3.1 以政府合并财务报告作为引入基础
  权责发生制的一大优点在于能够促进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编制。与此同时,报告编制本身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也较为简单,操作方便,十分适合初期探索。另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深度应用,报告编制所需数据获取简单,国外可借鉴经验也较多。因此通过综合分析,应当在政府会计改革中优先考虑权责发生制在这方面的应用,将其作为改革的重要基础。对此,政府应当对权责发生制进行深入研究,结合相应实践经验,对该制度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尤其需要明确其编制方法及操作指南,为会计改革的顺利推进扎实基础。就编制方法来看,政府必须要对报告编制所涉及的内容与流程等制定系统、完整、详尽的规定,为报告编制提供标准指导。而就操作指南来看,则应当对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各种方式方法加以明确,为会计财务人员提供基础指导。在此过程中,政府还需要对权责发生制应用的难点进行重点规定,务必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规范解决这部分问题。例如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确认、折旧与摊销等方面,就必须探索出可行的、统一的操作指南和标准,以供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正确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失误。其中,固定资产的折旧主要依靠直线法完成,这与政府日常工作对资产的消耗特点相契合。但是部分较为特殊的专用资产,其折旧则需要通过收集专家及使用单位意见的方式来加以决定,并在获得审批后才能折旧。而对于文化资产等无形资产,直接将其确认为报表资产的难度较大,后续管理也十分困难。故而可以直接将其信息进行公开披露,并依照相应要求及时进行确认。   3.2 合理确定改革核心
  权责发生制引入到政府会计体系之中,应当围绕某一核心内容逐渐拓展,在保障其应用重心的同时,逐步推进会计改革。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信息方面的优势,再加上预算管理重要性的逐渐提高,都促使政府应当围绕重要预算科目进行深度改革。其中,社会保障预算及债务预算等均是可以应用权责发生制的科目,需要相关人员展开重点研究和探索。在改革核心得以确定之后,则应当充分围绕其进行改革,着重就总预算会计运用权责发生制。首先,需要充分考虑成本与效益,在运用该制度的同时对相应成本进行合理控制,避免运用成本过高而影响经济效益的情况发生。尤其是在通过其确认隐性负债时,较易产生较大运用成本,需要重点关注和防范。其次,大部分预算会计科目在权责发生制的运用下,其会计财务信息能够得到真实反映。但是对部分科目而言,仅仅依靠权责发生制难以全面、准确反映其会计信息,需要结合收付实现制进行共同确认,全面、详细而完整地对财务信息进行反映。以形成资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为例,其就同时需要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就资产产权、债券变化而言,需要依靠前者加以确认;而就当期预算支出来看,则需要通过后者进行确认。
  3.3 采取渐进式改革策略
  在政府会计基础不稳、可借鉴模板不足的情况下,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大范围实现。因此政府应当采取渐进式改革策略,合理选择改革试点,制定阶段式规划,从而推动权责发生制逐步融入政府会计体系。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积极巩固会计基础,構建专门机构,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培养大量优秀人才。在此基础上健全会计制度,为权责发生制的全面实施创造良好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融资依赖性较高,涉及大量隐性负债。在运用权责发生制时,要想对这部分债务进行直接披露难度较大,地方政府本身的配合程度可能会较低,进而阻碍会计改革进程的有效推进。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以及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缓和的改革策略,一步步实现权责发生制的有效运用。
  3.4 落实资产与负债清查核实工作
  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体系中的有效运用,需要确保资产及负债情况做到账物合一,从而进一步有效反映政府财务信息。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从各个方面落实相应清查核实工作,包括甄别并认定债务,确定资产权属,评定资产价值,全方位清查资产等。对此,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当严格依照相应清查要求,对部门现有资产进行清查,尤其需要做好其折旧、摊销工作。而对债务的核实,则需要对政府负债情况进行分类清查核实,确定相应偿债方式。与此同时,政府需要公开资产负债信息,给予社会大众及相关利益主体相应监督权利。
  3.5 加强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
  在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改革的同时,政府尤其需要做好相应报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会计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全面提升其信息管理能力与会计财务水平,尤其需要确保其掌握资产折旧、摊销方法,实际利率法,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等。另一方面,需要对部门财务报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加入决算报告系统,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基础支持。
  4 结语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时还面临着一定困难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改革进程的有效推进,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将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编制作为改革基础,以预算科目作为改革重心,从各个层面做好准备进行渐进性改革,落实资产与负债清查核实工作,加强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实现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体系中的有效应用。
  [参考文献]
  [1] 陈川,赵冉.对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2).
  [2] 尤三生.论政府会计改革中权责发生制的引入[J].当代会计,2017(04).
  [3] 刀金萍.我国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纳税,2019(02).
  [4] 汤毅.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问题及实施策略探析[J].农家参谋,2018(14).
  [5] 雷玉河.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与问题反思[J].财会学习,2018(1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304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