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保护性耕作现状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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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分析常规耕作方式与保护性耕作的优缺点,说明吉林省实行保护性耕作的必要性。分析了吉林省保护性耕作的发展现状,并对吉林省实现保护性耕作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吉林省;保护性耕作;农业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4-0101-02 中国图书分类号:S345 文献标志码:A
1 保护性耕作定义及其技术内容
保护性耕作以免耕、少耕、深松、秸秆覆盖还田以及合理化控等技术为主要内容。通过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次数,利用秸秆进行还田覆盖处理,利用农药控制杂草和害虫发生,以减少水土流失和水蚀、风蚀等土壤侵蚀为目的而实施的耕作措施。
2 实行保护性耕作的必要性
2.1 保护土壤及环境
保护性耕作能减少土地扰动,同时,秸秆残茬能有效减少风与雨水对地表造成的损害,减少耕地水分蒸发量。通过保护性耕作措施可有效蓄水保墒,增强耕地肥力含量。秸秆焚烧是关系到生态环境的大问题,吉林省为此颁布了許多政策,但仍无法完全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秸秆还田能从根本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2.2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保护性耕作通过少耕及免耕等技术,能减少2~5项农业耕作环节,减少3~7次车入耕地次数[1]。与常规耕作模式相比,保护性耕作可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30~40元/667 m2。
2.3 实现增产增收
首先,保护性耕作地表被残茬覆盖,降低了耕地土壤水分蒸发,平均可节约灌溉水40~60 m3/667 m2。吉林省春旱较为频发,实施保护性耕作能有效蓄水保墒,促进苗齐苗全。
其次,在土壤耕层产生的坚韧的犁地层,可以通过深松打破。农作物根系可以在土壤中生长更深,吸收到更多养分和水分,促进果穗发育,达到增产目的。
3 吉林省地区保护性耕作发展及现状
吉林省是我国农业大省,耕地面积553.78万hm2。多年来,吉林省耕作方式主要是传统耕作模式,难以实现增产、增收。在绿色可持续农业发展趋势下,全面推广保护性耕作制度已成为吉林省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
3.1 吉林省保护性耕作的发展
吉林省保护性耕作的研究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自2006年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以来,经过十余年发展,成果斐然。目前,所有适宜地区和农业相关部门基本做到无空白覆盖。2009年,在作物正常收获的情况下,吉林省粮食增产1.3万t,节水量达3 900多万m3,沙尘减少1.9万t,温室气体排放减少4.1万t[2]。2016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推广面积约占全省玉米播种面积的1/6[3]。
3.2 吉林省地区保护性耕作现状
2018年,吉林省决定于2019—2025年在全省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并为此下发了实施意见书。2019年,吉林省加大投入力度,从秸秆还田耕地补助、宣传推广和农机具补助等方面入手,预计实现秸秆覆盖还田面积66.67万hm2。
4 吉林省实施保护性耕作注意事项
4.1 杂草防治
在实施保护性耕作过程中,地表覆盖的秸秆残茬会阻挡一部分喷施的药液,使杂草控制效果下降。因此,实施保护性耕作必须仔细观察杂草情况。播种后,应在一周内喷施苗前除草剂。出苗后应密切关注,及时喷施除草剂。
4.2 病虫害防治
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时,秸秆腐烂过程中为病虫害滋生提供了场所。为了防治病虫害,在保护性耕作过程中,应仔细选取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注意观察田间情况,如发现有病虫害,应及时运用相应的化学防控手段进行治理[4]。
4.3 不同地区推广应因地适宜
保护性耕作适宜大面积机械耕作,对无法进行大型机械耕作的坡地、吉林省东部丘陵地区和一家一户的碎片化经营模式地区,应因地适宜,运用适应当地农业生产的耕作方式。
5 吉林省地区保护性耕作发展趋势
其一,多种耕法并存。在因客观原因无法实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地区,应采用适当的耕作措施。
其二,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平台给农业生产合作社,加强土地经营者与科研机构的联系。
其三,依托农业部门政策帮扶与企业宣传推广,保护性耕作将逐渐被农民接受并受到人们重视。
6 结束语
吉林省保护性耕作制度推广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全面落实还有一段距离。应紧密联系相关部门与大种植户,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继续发展和推广保护性耕作。
参考文献:
[1]张海军.旱作农业区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实施效果分析[J].农机使用与维修,2019(6):88-89.
[2]李林蔓.东北地区保护性耕作对土壤及作物生长的影响[J].现代农业科技,2012(17):236.
[3]郑铁志,刘玉梅.吉林省保护性耕作发展喜忧并存[J].农机科技推广,2016(10):46-48.
[4]胡薇.保护性耕作玉米病虫害发生特点及防治措施[J].中国农业信息,2015(9):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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