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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在化学概念教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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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是在思想上确定事物异同的思维过程。客观事物存在着异同点和共同点是比较的客观基础,比较以分析综合为前提。通过分析,人们在思想上把事物的某些特征或方面区分开来,从而进行比较,确定他们的异同。比较是人认识事物不可缺少的思维活动,它对于学生的学习活动极为重要。教师在教学中应善于通过比较并启发学生运用比较去理解、掌握知识。在中学化学教学中运用比较有助于理解概念的内涵,深刻认识规律的本质特征,抓住知识之间的联系性和逻辑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化学概念是化学知识中的最基本单位,是化学的基础知识,掌握概念也是学好化学其他知识的基本条件。在教学中通常对貌似相同的概念、特性相似的概念、研究范围相似的概念进行比较,引导学生分门别类地掌握概念的知识,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就笔者在教学中运用比较的方法,谈谈这方面的体会。
  一、貌似相同的概念之间的比较
  1.“原子”与“元素”的比较
  原子是化学变化中的最小微粒,
  也是构成物质的一种微粒,而元素是具有相同核电荷数(即质子数)的一类原子的总称;原子既表示种类,又讲个数,有数量的含义,应用于描述物质的微观结构。而元素着眼于种类,不表示个数,没有数量多少的含义,应用于描述物质的微观结构。分析“水分子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这一句话,把微观的分子说成由宏观的元素构成显然是错误的。
  2.“物质的溶解性”与“物质溶解度”的比较
  物质的溶解性,即物质溶解能力的大小。这种能力既取决于物质的本性,又取决于它跟溶剂之间的关系。不论其原因或影响物质溶解力的因素多么复杂,都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这是物质本身的一种属性。例如食盐很容易溶解在水里,却很难溶解在汽油里;油脂很容易溶解于汽油,但很难溶解于水等等。食盐、油脂的这种性质,是它们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属性,都可以用溶解性这个概念来概括。然而溶解度则不同,它是按照人们规定的标准,来衡量物质溶解性的一把“尺子”。在同一规定条件下,不同溶质,在同一溶剂中所能溶解的不同数量,就在客观上反映了它们溶解性的差别。因此溶解度的概念既包含了物质溶解性的含义,又进一步反映了在规定条件下的具体数量,是溶解性的具体化、量化,是为定量研究各物质的溶解性而作的一种规定后形成的概念。
  3.“恰好”與“充分”的比较
  例如,稀硫酸和氢氧化钠“恰好”完全反应,指两者都没有过量;而燃烧时有“充足”的氧气,指氧气足量。另一种可燃物完全燃烧;又如锌和稀硫酸“充分”反应,指反应完全,直到一种或两种反应物反应完为止。通过这样的比较,学生在解题中才能注意到这些用词,并把握化学反应是否过量的问题。
  4.“白色”与“无色”的比较
  物质的颜色决定于它表面所反射的光或经过它投射的光的颜色。通常所谓颜色指物质在白光照耀下所呈现的颜色。如果是溶液只可能是某种彩色或无色,不能叫白色的溶液,如蓝色的硫酸铜溶液,无色的氯化钠溶液(透明的),只有固体才可能有彩色、白色或无色,如;黑色的四氧化三铁固体、银白色的镁条、无色透明的玻璃。这一点,教师应注意教学的科学性。
  5.“检验”与“鉴别”的比较
  检验是在无限个可能的对象中认定,鉴别是对有限个给定的对象进行辨别。如能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的无色气体为二氧化碳----属于检验,用带火星的木条可以区分一瓶空气和一瓶氧气---属于鉴别。
  如果教师在教学中留意,还会发现许多貌似相同、科学含义不同的词语,如:“构成”与“组成”“物质”与“物体”“还原反应”与“还原性”“质量”与“摩尔质量”“离子方程式”与“电离方程式”等,这些概念如果不加以比较鉴别,学生容易混淆。
  二、特性相似的概念之间的比较
  1.“密度”与“比热”的比较
  密度是反映物质的一种特性,同一物质的密度是相同的,如铁屑和铁块的密度相同;因此,对于密度公式d=m/v,不能说d与m成正比,或d与v成反比;学生掌握了密度概念以后,在头脑中建立了特性的概念。当新课引入比热概念时,由于比热与密度概念特性相似,教师可以指导学生比较,通过新旧知识的对比,学生不但加深了对概念的理解,而且对物质的特性有更系统的了解,增强知识的系统性。
  2.“物质的量的单位—摩尔”与“其它国际单位”的比较
  在讲解物质的量的单位—摩尔时,可以引导学生回忆以前学过哪些国际单位,他们对应的物理量是什么,然后指出我们要学的摩尔也是一种国际单位,它对应的物理量是“物质的量”,就像“米”对应“长度”、“秒”对应“时间”一样,通过比较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到摩尔是一种新的国际单位,为进而讲解摩尔的定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范围相近的概念之间比较
  1.“物理变化”与“化学变化”的比较
  物理变化与化学变化都只是物质变化的一种类型。物理变化通常应指物质仅改变其物理性质而不改变其分子的化学组成和化学性质的变化。化学变化则指物质的化学组成、化学性质、特征均发生改变的变化。从本质上讲,是化学键发生了变化,即有旧键的断裂和新键的生成。从现象上举例比较,如温度、状态、电灯发光等属于物理变化,而燃烧、分解等属于化学变化;从二者关系看,物质发生化学变化时一定伴随着物理变化,而物质发生物理变化时不一定发生化学变化。
  2.“溶质的质量分数”与“物质的量溶度”
  在完成《物质的量溶度》一节教学后,可对它们的溶质的单位、溶液的单位、计算公式、特点等进行比较。此外“单质”与“化合物”都是针对纯净物而言的,只不过是元素的种类和元素存在的状态不同;“卤代烃”“醇”“醛”与“酸”之间、“酸”碱”“盐”之间研究方法相似,也可以通过归纳比较。这些概念要研究的范围或研究方法相近,列在一起进行比较,能使学生更灵活的运用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通过比较,不仅有利于学生掌握课本知识提高教学效果,而且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学生掌握化学概念和其他知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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