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学习共同体与瑞典“学习圈”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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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与内在动力,也是众多草根式学习组织蓬勃兴起的时代诉求。瑞典“学习圈”与我国社区学习共同体均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虽然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但是在非正规成人教育领域与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载体作用。通过两者共通性、差异性分析,深入剖析它们的普遍联系与独特差异,有助于进一步厘清社区学习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提升对社区学习共同体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培育社区学习共同体的信心,并在完善政策建构等方面为政府提供相应的决策参考。
【关键词】社区学习共同体;瑞典学习圈;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20)01-0024-06
【作者简介】王中(1971—),男,江苏常州人,副校长,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汪国新(1963—),男,湖北黄梅人,副主任,研究方向为社区教育、成人教育。
瑞典“学习圈”(以下简称“学习圈”)历经百年,遍及全国,而且长盛不衰,以至于瑞典被称为“一个由学习圈组成的民主国家”。而我国自从汪国新等学者力推社区学习共同体培育研究以来,浙江、江苏、河北等多地积极开展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相关部门对这种社区互助学习模式也予以积极认可,并写入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发展社区教育的重要举措。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有着一定的理论联系与历史渊源,在非正规成人教育领域均作出了独特贡献,开展二者的比较研究,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对社区学习共同体重要性的认识,而且有利于推动这种草根性、自发性社区互助学习活动的蓬勃开展,推进我国社区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一、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的共通性分析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兴起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但这样两种非正规成人教育模式备受推崇,并彰显出相同的社会价值。共通性分析聚焦二者的理论意蕴、实践形态和表征方式,将有助于理解这两种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和重要价值。
(一)理论意蕴
当前,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均有一定的理论积淀,通过表层比较和深层比较将有助于理解二者理论建构的普遍联系与核心特质。
1.基于概念界定:对理论意蕴的表层比较
依据瑞典政府所发布的成人教育文告,所谓学习圈就是“一群朋友,根据事先预定的题目或议题,共同进行一种有方法、有组织的学习”。瑞典学习圈之父奥斯卡·奥尔森对学习圈所下的定义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聚在一起讨论问题和学科知识的小圈子。”[1]汪国新、项秉健认为,社区学习共同体是生活在社区中的居民由本质意志主导的,因共同学习而结成的能实现人的生命成长和建立守望相助关系的群体。[2]二者所表达的内涵与外延是一致的:成立一个群体、共同确定学习主题、成员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共同学习、都属于非正规成人教育形式。
学习圈主张“自由教育”的理念,是有方法、有组织的成人互助式学习活动,学员之间一般是朋友关系,是熟人社会的亲密交往;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相似,强调成员是生活在社区中的居民,通过交往形成积极的互助关系;二者都希望破解现实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冷漠,增进社区理解。当然,随着时代的变迁,二者对学习的期待有着细微的差别,即:学习圈、社区学习共同体虽然都关注学习内容的自由选择,但是前者主要强调学习需求的客观性,而后者强调学习出于学习者的本质意志,对学习内容、形式和学伴的天生中意,以及对学习的精神归属感。
2.基于核心特质:对理论意蕴的深层比较
从二者理论建构来看,二者均强调共同学习这一核心特质以及对共同体理论的认同。集中学习是常见的社区教育组织方式,但是,集中学习不一定等于共同学习,共同学习更强调学习成员之间的交互性,这一点,二者的理解和要求是一致的。学习圈关注的是,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基于杜威的教育思想、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及近十几年来才出现的“转换式学习”所倡导的学习理念,而且在学习圈一百多年的具体实践中已早有体现。[3]奥斯卡·奥尔森认为,学习圈的目的并不是积累事实性的知识,而是培养和创造一种持续探索、质疑的精神和学习气氛。[4]共同学习过程中,学习圈对学习氛围的营造、学习方法的运用都是在强化共同学习所隐含的人际关系的平等、亲密与互动。
社区学习共同体继承和发展了共同学习这一核心特质,在理论建构方面可能走得更远。如社区学习共同体强调共同学习同伴的“選择自由”、共同学习知识与技能的“协商建构”、共同学习过程的“教”与“学”的融合,特别是将共同学习作为新资源的生成路径,认为只有真正的共同学习才能源源不断地生成新资源。[5]另外,社区学习共同体、学习圈对共同体理论的继承和发展,进一步丰富了自身的理论基石。共同体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的意志完善的统一体,并把它作为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的状态。[6]这一理论解释了学习团队有机性与亲和力产生的渊源,对二者的理论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二)实践形态
在相关理论指引下,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的实践形态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注重骨干力量作用的发挥。学习圈有牵头人机制,在此基础上,我国学者进一步提出了核心成员的培育机制,[7]这是一个重要变化。二是强调活动组织形式的规范。已有多位研究者关注学习圈的活动组织形式,如吕欢美从学习费用、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参与者之间的关系、组织管理等多个角度对学习圈的实践特征进行详细的总结。[8]这些实践经验对社区学习共同体也有启发作用。
1.注重骨干成员作用的发挥
骨干成员对学习活动的开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实践形态已形成以下共性经验:一是对骨干成员作用的认同是一致的。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对骨干成员的称谓不同,前者称之为“核心成员”,后者称之为“牵头人(Leader)”(还有领导者、主持人、负责人、组长等多种译称),主要职责基本上是一致的,均发挥着除了教师教学之外的召集、服务、协调、学习互助等作用。二是对骨干成员的素质要求相似。一般应具有积极的人格特质和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够自愿承担一些事务,多付出一些时间成本,甚至在学习上比他人更努力、能够起到促进互学的作用,从而得到其他成员的支持和尊重。三是骨干成员的形成过程强调民主性。为了更好地发挥核心成员、牵头人的作用,原则上均由成员协商推举产生。 一个学习圈只有一位牵头人具体组织学习活动,而一个社区学习共同体的核心成员一般由3—5人构成。牵头人可能比核心成员更有利于集中诉求、作出决策,但是,由于只有一位牵头人,学习活动可能会受到牵头人个人时间分配上的制约。从团队建设角度看,核心成员比牵头人更便于分工配合,发挥团队成员各自的专长,更适合灵活的学习组织形式。需要强调的是,学习团队中的每一位成员都要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关心集体事务,贡献集体智慧,而不是等待教师或者骨干成员的服务。在非正规成人教育领域,政府减少干预,通过核心成员或牵头人,使学习团队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仍然是一种重要的发展趋势。
2.强调活动组织形式的规范
学习活动的规范性是学习质量的重要保障之一,只要自由、不要规范是对非正规成人教育的误解。社区学习共同体、学习圈均有相应的自发生成的学习活动组织规定,但总体来看,社区学习共同体对规范性的重视程度不如学习圈。如学习圈通常由5—10人组成,这种规模能够让每个成员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多数学习圈一周聚一次,每次两到三小时,并持续两到三个月。[9]这些组织规定中,合理的人数有利于确保每位成员都有充分表达学习心得的机会。尊重规范更能够体现学习的仪式感,学习圈规定:可以与同事、组织的其他成员或邻居组成学习圈;可以选择学什么、读哪本书以及由谁来领导小组成员;下班后可以约在成员的家里或某个聚会场所碰头。[10]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学习活动也有相对固定的学习主题、时间、地点和稳定的成员构成,成员往往风雨无阻,不愿意随意缺席学习活动。另外,学习圈在学习活动开展时一般要形成一个圈,每位成员都能面对面交流,起到方便沟通和激励成员集中注意力的作用,这一点也是社区学习共同体特别重视和强调的规范。
我国社区学习共同体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地一些指导性的意见正在形成和完善之中,如宁波市出台的《关于开展宁波市优秀社区学习共同体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甬教终民〔2017〕317号)在附件2“宁波市优秀社区学习共同体评估表(试行)”中规定:优秀社区学习共同体应当“管理制度明确,有一套适用本团队的学习制度与自主管理办法,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管理过程清晰,有较为详细的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做到人性化学习,人性化管理”。说明政府部门已经关注到社区学习共同体管理的规范性问题,对遍布社区的学习共同体,加强宏观指导,减少具体干预,更有助于促进其自由生长。
(三)表征方式
一个人类群体应当具有四种基本要素:共同活动、共同评价与情感、相互作用、时间的持续。[11]人类群体的四种基本要素本质上反映了两个核心问题,即群体活动的同质性和群体关系的稳定性。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作为两种特殊的群体,要彰显自身存在的独特价值,需要基于活动的同质性和关系的稳定性,进一步梳理其本质属性的表征。
1.草根性
社区学习共同体不是设计出来的,也不是计划出来的,更不是模仿出来的,而是在小康社会条件下“春风吹又生”般成长起来的。[12]社区学习共同体和学习圈都不是官方组织,虽然会得到一些政府资助,草根性仍然是其首要表征。草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生命力顽强。作为非官方组織,学习圈在瑞典长达一百一十年的时间内长盛不衰。社区学习共同体亦是如此,发展时间不长,但参与有组织的学习已经成为居民的生活方式,充分展示了这种团队学习样式的韧劲。二是广泛存在。草根性还表现在不需要正规的教学场所,可以在居民家中、社区教室甚至露天公园开展,不仅学习活动到处可见,而且学习的主题也非常多元丰富。三是无门槛。没有职业、学历、收入的要求,甚至也没有年龄、性别、学习基础与学习条件的门槛,不需要缴纳高昂的学费,这些都是其深受群众欢迎且能够迅速传播、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
2.自发性
自发性与草根性相辅相成,主要呈现以下特征:一是组建过程是一个民意集中的过程。大家情投意合,志趣相同,协商一致就可以组建一个主题学习圈或社区学习共同体。二是加入或退出完全自愿,没有刚性约束。社区学习共同体保证了其成员在群体中的每一时刻、每一行为都处于自主和自愿的状态之下,因为他随时可以零成本离开。[13]社区学习共同体和学习圈虽然强调其共同学习行为的稳定性,但是成员充分享受人身和心灵的自由。三是学习活动过程的平等性。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不仅形式上是平等的,实质上也没有人可以凌驾于其他人之上,也就是说,在学习团队内部也不存在隐性的权力架构。
3.非社会功利性
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均存在社会功利性和非社会功利性,但是,随着人们对这两种团队本质属性认识的深入,非社会功利性的功能越发为人们所推崇。近年来,学习圈的功能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从过去补知识、促就业、增收入走向满足生活闲暇所追求的本质意志的学习,这就是其非社会功利性彰显的原因。项秉健、汪国新进一步指出,社区学习共同体成员的自觉学习是主动的学习,传统学校学生的学习是被动的学习。如果学习是达到功利性成果的工具,而这一功利到人生的某个阶段便能实现,那么学习在那个阶段之后就变得毫无意义了。[14]因此,从学习圈或社区学习共同体的组织者或参与者的角度看,参与学习所带来的精神愉悦与志趣相投的归属感、生命成长与守望相助的友情的形成是其主要的价值取向,而不是经济利益与权力地位,其价值判断标准与学校或企业中的学习有本质上的区别。
二、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的差异性分析社区学习共同体与学习圈虽然存在普遍联系,但二者在兴起的时代背景、支持服务政策的完善程度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进行差异性分析,就是要梳理各自的发展脉络,正视社区学习共同体发展问题,为全国大面积推进社区学习共同体发展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一)兴起的时代背景不同
作为不同时代的产物,学习圈产生之初,瑞典正处于以农业为主的贫困落后状态,而我国社区学习共同体兴起于21世纪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积极追求美好生活是时代的主旋律。 1.学习圈兴起于国家贫穷困苦之际
决定教育发展水平和方式的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综合性的国家利益诉求,作为世界上幸福指数最高国家的瑞典,一百年前是一个贫穷的国家,大多数人居住在乡村,人均受教育水平很低。这个时期大众运动和组织兴起,如工会、各种政治组织、禁酒社团、农民运动以及其他的一些组织等。对这些组织而言,受过教育的人越多,组织越强大。[15]随着资产主义的兴起,国家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执政党希望巩固执政地位,组织希望在行业中提升话语权,公民希望提升生存能力,诸多因素都在呼唤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低成本、灵活的学习圈运动应运而生,期望通过这种教育学习形式,把农民变成工人和企业管理者,切实破解国家转型发展的瓶颈。
另一方面,由于一定的宗教信仰特质,瑞典劳动者把勤勉劳动作为天职,这种资本主义精神也驱使劳动者热衷于提升素质,实现自身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的救赎,“低成本、自由、平等”的学习圈自然大行其道、广受欢迎。马克思·韦伯指出,从环境(这里指家乡和家庭的宗教气氛所偏重的那类教育)中获得的心理与精神特征,决定了职业选择,从而又决定了他们的职业生涯。[16]因此,政治经济的发展、城镇化、人口流动与成人教育学习规模化发展相互促进,互为因果,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学习圈自然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和社会价值。
2.社区学习共同体兴起于社会治理变革之需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进程之中,随着居民自我意识的觉醒,政府的社区教育供给已不再是居民的唯一选择。由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速,人口迁徙和劳动力转移为社区教育发展壮大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但是,人民群众需求的觉醒也带来了供给总量不足、需求与供给不匹配、对社区教育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成人的学习内容单调,方式单一,学员基本处于一种被动学习状态,学习积极性不高,参与率较低。社区教育对居民的凝聚力与吸引力较弱,成为制约社区教育深入发展的瓶颈。[17]现行的社区教育观念和做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发展态势已露出高原现象的端倪。
社区教育要满足居民学习需求,更要引导和激发居民的学习需求。社区学习共同体这种草根性、自发性和非功利性的学习组织方式有效地满足了居民自主学习、互助促学的意愿,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社区教育的实践形态,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兴起也需要社区教育自身的转型发展,即社区教育应更多地由单一的举办者向举办者、服务者、指导者的角色转变,只有这样才能积极改善社区教育发展的形态。长期以来,由于不重视社区教育的规律、正规教育的办学思维惯性严重以及对学习圈的研究借鉴不足,对社区学习共同体重要性认识严重缺位,社区教育发展中的一些瓶颈问题可能还会长期存在。
(二)政策的完善程度不同
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学习者利益诉求的回应,对教育发展的导向作用也非常明显。学习圈得到全社会的高度认可,相关政策已历经百年,相对比较完善。而社区学习共同体还没有一个系统性的政策方案,各地由于重视程度不同,相应的制度尚在建构之中。
1.瑞典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学习圈扶持政策
瑞典总人口900多万,时至今日,实际参与学习圈的大概每年有90万人左右。一百多年来,执政党在变,学习圈的具体政策也在變,但每一届政府对学习圈的支持态度没有变。作为社区学习共同体理论首创地的杭州,人口与瑞典大致相同,经过十二年的培育与推进,遍布城乡的社区学习共同体已有7 000多个,常年参加学习的居民达15万人,与瑞典相比有较大的差别,中国其他城市差别更大,其中扶持激励政策滞后是主要原因。高淑婷和托瑞·珀尔森认为,学习圈的政策扶持属于“低投入的政府支持”,主要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初始阶段,政府资助所需书籍。1912年,瑞典政府决定通过帮助筹资购买学习圈成员们所用的书籍来支持学习圈的活动。当学习圈结束时,这些书可以回收利用。二是发展阶段,提高补助标准。1947年,瑞典出台了一部政府支持学习圈的新法律,规定每个学习圈在完成基本任务后,能够从政府那里直接获得财政支持,这种支持的费用要比以前高得多。三是成熟阶段,政府将扶持资金和管理职责交由相应的机构(学习协会)负责。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瑞典国家成人教育委员会就开始负责分发政府津贴,并对学习圈的活动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18]
瑞典政策有其制度性基础,其政策取向始终坚持“充分就业”“社会平等”和“完善福利”等瑞典模式的合理内核,瑞典政府的政策也因此得到了国内社会各界的支持。[19]上述政策制定原则较好地解释了学习圈政策为什么能够长期较为稳定地发挥作用的缘由,表明:政府的扶持始终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尺度,坚持用较少的资金激励和撬动学习圈的运作;由第三方管理资金也是学习圈政策的一个重要经验,实现了管、办、评的分离与制约;资金使用坚持节俭原则,如财政资助所购买的图书需要回收再使用,有相应的经费使用的考核与评价机制,学习协会的管理必须比政府直接管理更有效率;瑞典的政策也较好地发挥教育功能,学员通过学习圈受益,间接认同了政府的惠民举措,也愿意关注民生议题,为社会发展、社区治理建言献策,并在学习圈中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2.我国社区学习共同体还处于政策建构初期
我国社区学习共同体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扶持政策,现有的措施主要是宣传引导,如《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增强各类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这只是对社区学习共同体的一种认可。桑宁霞、王晓丹指出两个现实问题:一是社区学习共同体本就属于自下而上的自发组织,自身随意性较大,缺乏专业工作者的支持与指导。二是学习场地短缺会限制学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学习设施欠缺无法保障学习活动的高质量水平。[20]因此,随着各地培育社区学习共同体工作的深入推进,面对数量庞大、诉求多元的社区学习共同体,进行一项较为系统的政策设计显得尤为迫切,而这种政策设计的一个前提就是:在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进程中,应当对民间学习团队自身的重要价值以及与政府教育供给的互补性予以高度重视。 目前,已有一些地区出台了相应的文件,为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培育、运作提供更加细致的服务。《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16〕14号)明确要求:“各街道(乡镇)要从社区教育经费中安排学习型社团建设补助经费,资助学习型社团开展活动。”给予社区学习共同体一定的经费列支渠道。常州市在《关于开展常州市示范性社区学习共同体认定工作的通知》(常教终〔2019〕2号)中提出:“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性社区学习共同体,市教育局颁发认定铜牌,并给予10 000元的经费支持,用于社区学习共同体开展学习活动。”虽然这些政策所提供的经费额度和受益面不一定能够满足面广量大的需求,但是,对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发展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就成人学习而言,回应时代之需、满足民众诉求的教育才是最适合的教育,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培育与推广已经取得一定的积极进展,全社会如何进一步重视这一终身学习现象、给予有力的支持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只有高度重视其社会价值,全社会以及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特别是有效借鉴学习圈的成熟经验,回应现实问题,进行本土化政策重构,社区学习共同体才能更好地健康发展,真正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普罗大众走向幸福生活的新路径。
(一)党委政府:系统推进社区学习共同体的政策建构
当前,怎样借鉴瑞典经验、加强政策建构是各级党委政府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社区教育有“地区先行先试、成熟后全面推开”的工作策略,因此,有条件的地区党委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社区教育的统筹管理,将社区学习共同体发展作为民生工程,作为老年教育创新和养老服务建设的重要环节,纳入当地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一定的资金和相应的服务条件,并加强研究与指导,引导社区学习共同体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国家全面发展社区学习共同体政策的出台提供宝贵经验。
(二)教育部门:牵头推进社区学习共同体的队伍建设
教育部门应当全面贯彻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开放教育资源,统筹社会资源,完善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培育和服务机制,特别是利用社区教育的网络体系,建立一支培训社区学习共同体核心成员的培训师队伍、一支社区学习共同体专兼职指导教师队伍,切实把队伍建设作为扶持社区学习共同体的突破口。各级教育部门与社区教育机构要加强核心成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实现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同时,对优秀的指导教师和核心成员予以表彰奖励。
(三)街镇社区:积极培育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发展生态
街镇和社区应当全面落实好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将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培育作为文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措施,纳入当地的治理服务体系。统筹辖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包括开放各种活动场所,依靠社会贤达和能工巧匠,成立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学习活动提供便利。加强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孵化与培育,搭建社区学习共同体成果交流展示平台,鼓励社区学习共同体研究当地民生议题,支持社区建设,增进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四)研究部门:持续深化社区学习共同体的理论引领
研究部门的工作同样非常重要,既可以为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实践营造氛围、指引方向,又可以为政策机制的出台与调整提供决策参考。从目前已有文献资料来看,社区学习共同体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围绕政策扶持、运行机制、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区域协同联合发展、区域推进实践策略、社会价值等诸多领域持续发力,通过研究,进一步增强社区学习共同体实践的科学性,提高成人学习效率,持续服务人的可持续发展。
(五)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社区学习共同体的先进典型
加强宣传工作有利于达成更广泛的社会共识。新闻媒体应当关注这一民生领域的前沿动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社区学习共同体的优秀典型和先进经验,特别是让人民群众分享终身学习的喜悦与快乐。各地在做好经验总结的同时,应主动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一步营造社区学习共同体成长的良好氛围和发展生态,增进成人学习的信心和参与社区治理的使命感,使社区学习共同体的数量和质量实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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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is the ultimate goal and intrinsic motive force of so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als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era when many grassroots learning organizations flourish. Swedish study circle and Chinese community learning in communities are both important carriers in building a learning society. Although the background of the times is different, they play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the field of informal adult education and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ir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we can further clarify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community learning in communities, enhance the understanding of its importance, promote the confidence of its cultivation, and provide the corresponding decision-making references for the government in improving and perfecting the policy construction.
【Key words】learning community in communities; Swedish study circle; comparative study
(編辑/乔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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