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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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合阳县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了搞好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做法、建议和对策,旨在探索新形势下搞好县级农机质量监管的新思路。
关键词:农机质量;监管;现状;问题;对策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直接关系到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装备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关系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农机装备结构改善和优化,关系到农机企业技术进步,是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基础。积极开展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于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农机产品质量,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机质量监管现状与存在问题
合阳县是渭北典型的农业大县和农机化强县,截止2018年底,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32.9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13751台,配套机具16341台,联合收获机514台,农机经销企业2个,农机维修网点52个;现有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1个,农机质量监督员3人,其中农机专业技术人员1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质量监管、质量投诉、维修网点监管工作,为我县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购机农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质量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农机质量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监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支技术素质高的农机质量监管队伍,但目前我县农机质量专业监管人员仅有3名,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农机发展的需求,加之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许多大中专农机专业毕业生不能从事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监管队伍没有新鲜血液及时进行补充,从而影响了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维权意识淡薄、监管措施不足。农机产品的消费主体主要是农民,其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认识不够,在购买的农机具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意识差,缺乏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加之农机质量监管机构对农机产销企业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工作难度较大,不能及时处理机手投诉的一些问题。
3.农机产品售后服務不够完善。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个别农机生产厂家在不具备相应的设计水平和生产能力的条件下,组织生产出不合格的农机产品投入市场,在出现质量问题时,销售商和厂方互相推诿,扯皮,机手得不到及时周到的服务,售后服务技术力量薄弱,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机市场秩序。
4.维修网点设备老化、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目前我县大多数农机维修网点设施简陋,有的只有一台气泵、一台电焊机和一些简易的修理工具就开业运营,不申领证照,更谈不上资质的认定;大部分维修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定,专业技术水平低,就从事农机修理工作,势必造成维修质量难以保证,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
二、加强农机质量监管的主要做法
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农机质量监管人员整体素质
事业要发展,知识是保障,人才是关键。一是组织质量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传帮带培训活动(老人带新人),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并采取集中培训、讨论交流、自学等多种形式,融汇贯通,学以致用,力争把学习的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三是理清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打假等工作的新思路,开辟新方法,不断提高农机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2.强化监管措施,认真做好农机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是落实好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认真做好我县补贴机具质量监督调查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我中心在“三夏”“三秋”两个关键农机作业季节对补贴机具开展了质量跟踪调查工作。调查期间,质量监督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机作业现场,与机手深入交谈,认真询问他们对所用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企业售后服务状况的满意程度,以及对补贴机具质量的总体评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上级业务部门和生产厂家,以便及时改进产品质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积极调解各类农机质量投诉案件
农机质量投诉事关农机手的合法权益,事关农机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更是树立农机部门对外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机质量监管机构做为农机手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与纽带,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始终牢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的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做好投诉案件的调解工作,提升农机产品质量。
三、做好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3.15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为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围绕农机项目、抓好农机质量监管。要充分围绕我县正在实施的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加强对项目推广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对项目实施区农机作业质量的监督,做好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农机项目建设质量,真正把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与职能部门间的合作。农机质量监管机构在进行质量监督和调解各类投诉案件时,缺乏法律支持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因此,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合作,依法调解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质量纠纷,促进农机质量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队伍建设和资金扶持力度。要充分体现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公益性职能,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增加对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资金扶持,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不断提升农机质量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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