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教融合试点建设的“三位一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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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岁末,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印发,我国职业教育驶入了深化产教融合的逻辑轨道。至此,深化产教融合成为国家战略和改革共识。
北师大和震教授认为:“产教融合是指职业教育与产业界为了推动技能养成与发展而进行的资源优势互补的合作活动及合作关系。”浙江工业大学刘晓博士在他的新著《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行为机制、治理模式与制度创新》中提出,校企合作研究发展变化的趋势有三:“其一,由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走向产教融合;其二,政府角色由主导向推动转变;其三,企业角色由参与者向重要主体转变。”刘晓博士认为,这一转变的机理在于“搭建部门之间、产业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合作架构,将校企合作从职业教育内部延伸到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和人才开发整体制度安排,推动职业教育从发展理念向制度供给落地”。这是对“深化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走向宏观、走向整合、走向大职教”理念的一种迎合和机理破译。
从2019年年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到2019年4月《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再到2019年9月《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推出,其中,衔接、呼应、跟进、践行的逻辑轨迹十分清晰,可以说紧锣密鼓、不容稍歇,形势喜人,令人振奋。
笔者学习《试点方案》感触最深的是,其试点建设的目标确定的“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試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具体目标中提及的“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诉求相比,这一“三管齐下”的试点建设规划的顶层设计,是产教融合建设“三位一体”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值得给一个大大的赞。
一、“三位一体”的试点建设是整体的规划设计
这种规划设计体现了高站位、大思路、大视野和多主体。高站位是指《试点方案》是由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顶层设计方案,代表的是国家意志,是站在国家层面的总体筹划和部署,体现的是从政府高位推动产教融合的诉求和特点。大思路是指《试点方案》不是单一目标和诉求,而是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树立标杆,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载体,为推进政策组合开展创新试验。大视野是指《试点方案》放开眼量和视界,并不局限于产教、校企这些具体的点上,而是拓展到政府、行业这些利益攸关方、核心相关方、治理参与方,是跳出融合看融合、多元聚力促融合的宽宏视野和思路。多主体是指《试点方案》整合了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参与,基本上体现了一种治理的结构和框架,更容易聚合各方资源、能量和功能,形成互补和合力,能更好地实现深化产教融合的战略目标。
二、“三位一体”的试点建设是联动的协同运作
产教融合,尤其是深化产教融合,不是孤立的,而是系统工程。按照发展改革委答记者问的口径,它“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和企业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它不是停留在一个点上的孤立布局,而是“三位一体、三建统筹”联动协同的整体推进和运作。“三位一体”体现了国家在推动产教融合战略上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强,这样的协同运作、整体发力,才能真正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真正实现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等全方位、实质性的深度融合。
三、“三位一体”的试点建设是逻辑的关系统筹
从各自定位的关系看,城市搭平台,行业做指导,校企来“唱戏”。从层级关系看,城市是上位的,政府统筹域内资源,协调全局;行业是中位的,承担集聚产业、履行指导的职能;企业是下位的,和学校一起负责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落地。从相互作用功能看,城市平台、城市载体太重要了,它是行业、企业、学校的所在地、落脚点。对于城市而言,获得产教融合型城市应该是一种荣誉、一张名片,有助于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于学校而言,依托产教融合型城市,合作办学就更有底气和信心,融合创新就会更加平顺易行。对行业而言,介于城市和企业之间,既得益于城市政府的支持,又指导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是完成本职工作两全其美的好事。
四、“三位一体”的试点建设是可期待的大胆布局
深化产教融合是国家确定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和方向,也是职业教育的特色和本质。但推进起来,并非易事。这次《试点方案》的推出,使我们看到了创新的亮点和新意,也看到了前景和希望。因为这一方案是系统布局、整体发力、协同运作,有独到过人之处、卓然超越之点。它可以使一批城市、行业、企业和高校获得更大的创新空间和创新动力,使产教融合爆发出新的张力和后劲,这才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找到的实践方略和应然之道。按照这样的《试点方案》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才有成功的希望,才有可期待的未来。
值得指出的是,《试点方案》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它缺乏与学校的联系。试想,试点建设若没有“教”与“产”的“人“字支撑,没有校与企的合作实施,没有校的参与将其落位到立德树人的根本旨归上,一切都将沦为空谈。笔者认为,《试点方案》应当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50个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要求,及当下正在力推的“双高”计划相对接、相呼应、相结合,争一流、创特色、提质量,这样的内容凝练和方向引领,才是更科学、更全面的。比如产教融合型城市应当把有高水平职业院校或示范骨干专业作为遴选的必要条件,这样相互捆绑、相互砥砺、相互倒逼、相互成就,既可以促进“双高计划”的成功实施,又可以保证试点建设的内涵与成效。
(责编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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