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院校学生短期内自然拼读能力习得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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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芝妹
【摘要】为了提高大专院校学生英语词汇学习效率,特别是单词的读写能力,尝试在大专院校英语教学过程中引入自然拼读,总结大专院校学生短期内习得自然拼读的方法和步骤,并附上相关拼读练习。
【关键词】自然拼读大专院校学生拼读练习一、自然拼读法概述
自然拼读法又称为“Phonics”,是英语母语国家的孩子学习英语读音和拼写的教学法,主要教授英文字母(letter)与语音(sound)间的对应关系。自然拼读法已经在欧美国家流行多年。据研究,英语单词80%以上都符合一定的发音规则,只要学生掌握这些发音规则,并加以练习,就可轻松的做到看字讀音,听音拼字。
二、大专院校学生自然拼读能力习得的意义
现在的大专院校学生在至今为止多年的英语课程体系中一直沿用的是英标学习,从未接触过自然拼读。英标的用途主要是准确标注单词的读音,便于语言研究,并未对单词的拼写和读音之间的关系予以强调,所以现在的大专院校学生记单词基本还是在死记硬背;而自然拼读强调自然形成的有规律可循的一种发音规则,会把复杂的发音归纳成有规律的、简单的发音,把英文的字母与发音联系起来,解决学生学英语发音难、发不准音的问题。李剑霞研究了自然拼读对大专院校学生英语单词拼读水平所起的作用,其对前后实验数据的对比分析显示经过自然拼读教学的学生测试时语音难点减少了65.5%,表明自然拼读法使学生的英语拼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笔者以曾经多年的海外经历和自然拼读自学研究为基础,在几届大专院校的英语专业教学中引入了自然拼读法,受到了学生们的欢迎并显现出良好的学习效果。
有的学困生受自然拼读规则吸引,课上认真学习,课后努力实践;有不少学生在课程完成之后表示“比音标方便多了”,“真希望早点学习了自然拼读法”;甚至还有学生受自然拼读影响毕业后直接进入了幼儿英语启蒙教育领域。
三、大专院校学生短期内自然拼读能力习得的基本步骤
(一)掌握元音字母的两种拼读发音
大专院校学生已经有多年英语及音标学习的基础,26个英文字母中辅音字母的拼读音基本没有太多问题,主要是元音字母的两种发音,既长元音(LongVowels)和短元音(Short Vowels)。
这是初学自然拼读的重点也是难点,一开始就聚焦元音字母的发音和拼读,有助于学生理顺以往所学音标知识,并方便通过接下来的短元音的拼读规律习得获得成就感。
(二)掌握只含一个元音字母的单词的拼读规则
这是自然拼读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规则,即“当一个单词里面只含一个元音字母时,该元音字母发短音”,教授学生此规律时要循序渐进,并多加以练习。一般当学生理解并掌握此项规律时,其对自然拼读的兴趣及对英语的自信都会有一定的增加。在此,要注意的是,为了让学生真正实践拼读,而非因以往所学直接读出单词,自然拼读的练习应尽量选择一些学生没有学过的单词进行。
(三)掌握含两个元音字母的单词的拼读规则
两个元音字母的单词的拼读规则即“一个单词中含有两个元音字母时,第一个元音字母发字母本身音,即长音,第二个元音字母不发音(u的长音听上去有两种,一种是字母u的名称发音,另一种则会类似汉语拼音u的发音,因为有些辅音与u在一起发不出字母u的音)”。包含两个元音字母的单词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两个元音字母分开,第二个元音字母为结尾的e的单词。
另一类为两个元音字母相连(含半元音y),发音规则同样:第一个元音字母发字母本身音,即长音,第二个元音字母不发音。练习时一般以不同的元音组合加以分类练习。
(四)掌握元音字母加r结尾的发音
(五)熟记特殊的元音组合的发音规则
特殊元音组合的发音规则可以列举出不少,对初学自然拼读的学生一般推荐记忆如下部分:
(六)强调一些特殊辅音连缀的发音
当学生掌握了以上自然拼读的基本内容后,如若还有学习空间,可以继续带领其攻克更为复杂的自然拼读内容,如igh、are、ere、eer、ire、ore,ure等三个字母的发音规则、y的发音规则等,亦可以让其自学其余拼读规律,做到学以致用,举一反三。
四、结束语
自然拼读法自引入我国以来,在中小学英语教育界得到了较为普遍的推广,现今的小学英语教科书上已经出现了自然拼读的内容。但是已进入大学的英语专业学生却基本从未接触过自然拼读。基于此,笔者认为大专院校英语教育专业教学者应与时俱进,善于创新,尝试有方法按步骤地引入自然拼读,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切入,重拾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学生单词拼读拼写效率,增强其英语词汇的综合运用能力和英语阅读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剑霞,冯慧英.提高高职学生英语拼读能力的途径——自然拼读法[J].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2) :90.
[2]崔昆.自然拼读在英语语音教学中的应用[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2,(6) :11.
[3]张洁.通过IPA和Phonics共建高职院校学生英语单词拼读拼写能力[J].英语广场,2015,(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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