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和辩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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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睿
摘要: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可以说是西方修辞学的奠基之作,他集中了他生活时代修辞学研究和教学的大成,又开拓了修辞学研究的新天地。亚里士多德把修辞学定义为发现可以用来就任何论题进行说服之手段的艺术。修辞学和辩论术有着有着密切的联系。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 修辞学 辩论术
一、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
亚里士多德曾被马克思誉为古希腊“最博学的人” ,他是古希腊学术的集大成者,他所创立的独具特色的修辞理论及其传统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和借鉴意义。关于修辞学的研究开始的非常早,修辞学产生于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世界,并在古典时代达到繁荣的雅典民主制下盛极一时。最初修辞学的诞生是使用在法律规则和事实真相有时会发生冲突的司法领域。除此之外无论是在集会、诉讼等公共场合,还是私人的日常交往,修辞技艺都获得了普遍的应用。特别是在权利的获得与城邦的治理中,成功的修辞运用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决策与前途。修辞学之所以普遍受到重视,与长期修辞实践积累的丰富经验分不开,这些都为修辞学的确立与研究奠定了基础,而这个任务就由亚里士多德历史的完成了。他写了大量的修辞学论著,特别是在《修辞学》中,系统地总结了修辞技艺,阐述了较完整的修辞理论思想。本文即试图对此进行初步的分析与评价。
最早研究修辞学的是一些智者,他们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 ,因而放弃了追求真理的自然派哲学传统,将通过说服而能影响和控制人的修辞学奉为最高智慧。智者们编撰的修辞类作品都是从各自的修辞经验出发,虽然总结了一些说服技巧,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柏拉图批判说,它们都没有解决“怎样有效的使用各种方法,怎样才能使一篇文章形成一个整体”等问题。亚里士多德正是在柏拉图的学院中主要从事修辞学的研究和教授的。在这里,他写成了他的最早著作,论修辞术的《波卢斯》,后来又写了大量修辞学论著,不过现在可见的主要是《修辞术》这部著作。
《修辞学》是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生命最后的阶段写的。《修辞学》采用历史的观点,追溯了修辞术的发展,对以往的修辞术研究加以总结,把柏拉图的思想和智者派传统结合起来,成为哲学和实用主义的综合体。亚里士多德的修辞理论研究的重点不是研究文艺领域的修辞现象和问题,而是注重研究各种演说中的修辞问题。亚里士多德对修辞学的研究态度与柏拉图不同,充分吸收和总结智者们及演说家所运用的现实的修辞技艺实践经验,并试图对这种现实的修辞术的本质和特征进行理论分析和说明。所以严格说来,真正的修辞学研究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的。《修辞学》的第一句话是: “修辞学是一门艺术,这是类似的辩论术,但事实并非如此”。这就体现了修辞学和辩论术二者之间相似而又不同的关系。
二、亚里士多德对修辞学的定义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修辞术的价值不在于完成某个偶然性的说服过程,而要对普遍性的说服原理进行阐明。这就是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研究的根本思路,从而也就使他与智者乃至柏拉图区别开来。关于修辞,亚里士多德给出的定义是:在任意给定的情况下,发现可行的说服方式和遵循这种说服方式的能力。修辞是“在每一事例中发现可行的说服方式的能力” 。其他技术在其自身对象范围之中也都有一定说服功能,修辞术与他们的区别在于它不局限于与任何特定范围,而是普遍适用的。同时,修辞术也不是科学。因为科学都有特定的对象,但修辞术并不研究特定事物的本性,而仅仅研究言辞的说服力。所以,虽然修辞法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但作为修辞内容而言,只要知道人们对它的通常看法就足够了。
掌握这个定义,就必须先掌握亚里士多德修辞理论的三个关键词语,即说服、说服方式和说服力。亚里士多德赋予修辞学是技术方面的含义,强调去说服对方承认自己观点的方法。说服是刻画修辞者和对象关系的概念。亚里士多德在分析修辞演说时做了解释,他指出:“演说是由三种成分构成的:演说者、演说的题目和演说针对的对象。最后一种成分我指的是听众,是演说目的所在。”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修辞演说中,关键的问题是提高说服力。要提高修辞的说服力,则不仅需要发现和选择有效的说服方式,而且要运用多方面的修辞手段和修辞技巧。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修辞学的功用不在于说服。像智者们传授的那样只注重说服的效果,只能使修辞学堕落于随意与偶然性之中,无法揭示说服的内在原理。因而,作为技术的修辞学应像医术等其他技术一样,决不应关注个别情况,而是要面向一般性对象,而是"发现存在于每一事例中的说服方式"。
三、亚里士多德的辩论术
亚里士多德的辩论术来源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这个dialettica的研究。他把前人所研究的辩论术称为狭义的辩论术。亚里士多德认为要把辩论术和逻辑分解法区分开。这种区别表现在:首先,逻辑推理步骤繁杂,形式呆板,而修辞演说要考虑到对象和场合的需要却必须简单、直截了当、灵活多变。所以必须对推理和各组成部分加以必要的省略。逻辑研究的是纯理性的问题,而修辞不仅涉及到理性,而且也涉及到情感和意志,为了影响人的情感意志就必须采取不同于逻辑的特殊的修辞手段和技术,例如隐喻、寓言、夸张、设问等手段,以引起人的注意,感染人、说服人等等。
在修辞学中也有两种形式,即推理论证与例证法。亚里士多德将推理论证称为修辞演绎,将例证法称为修辞归纳。推理论证就是一种三段论,只是因为对于众所周知的道理无需提及,所以在表现形式上的前提总少于严格的三段论,是一种"省略的三段论"。例证是一种归纳,这种归纳是部分对于部分、同类对于同类之间的推理。通过例证,启发听众自己获得一个普遍性根据,以影响当前的判断。亚里士多德指出推理论证和例证所涉及的事物在多数情况下可以有另一种状态,“我们有意讨论的是显出两种可能的事物,至于那些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可能有另一种可能的事物,没有任何明知如此的人愿意拿来讨论。”正是由于人们行为、意愿和筹划的对象都可以有另一种状态,这就使得说服论证有了或然性的特点。对于修辞三段论而言,由于其前提很少是必然的,大多数只是经常发生的,所以结论也都是或然性的。不过,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结论之或然性并不表明推力之缺乏逻辑性。作为真实的推理论证来说,它是符合三段论规则的,否则只是虚假的推理论证,不能构成三段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的区分了真正的说服与表面的说服。他分别列举了真实的推理论证与虚假的推理论证的种种情况,从而将修辞术与诡辩区别开来。
在没有特定对象和普遍适用这一点上,修辞学与辩论术具有相似性。亚里士多德指出“修辞学是辩论术的对应部分” 。辩论术是对话中辩驳的技术,而修辞学则是演讲中说服的技术。两者在表现形式上不同,但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这就是都是对逻辑的运用。逻辑具有两种目的,即可能性与真理。修辞术与辩证法都是在逻辑可能性目的上的应用。在《前分析篇》中,他说:“不仅辩证的证明三段论是通过已经描述过的产生,而并且修辞三段论以一般而言的每种理智信念都是,不管他们采用什么形式” 。修辞学和辩论术都是提出论证的某种能力,因而修辞学其实是辩论术的一部分或者同类技术。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说服其实也就是一种证明,因为我们认定事物得到证明之时就是我们达到最大限度的信服之时。这通过亚里士多德对说服论证的分析可以充分体现出来。
四、修辞学和辩证法之间的关系
《修辞学》的第一句话是:“修辞法是论辩术的对应物” 。亚里士多德指出修辞法与辩证法是相关联的,都是对不同的事物进行正式的逻辑辩论,并在吕克昂学府进行实践.使用辩证法进行辩论的程序是:一名同学提出论点,另一名同学试图通过设问,使前者用自己的回答使自己陷入一个自相矛盾的、不可辩解的地步,从而达到反驳的目的,但同时前者也可以保护自己的观点,从而赢得辩论。亚里士多德用不同的方法来描述两者之间的关系:修辞学相当于辩证法;修辞学是辩证法的延伸;修辞学是辩证法的一部分。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都可应用到其他学科,并不依赖某一科学领域的原理;两者涉及到人们的共同常识,而不涉及专业知识;两者都涉及事物的对立面;两者都使用归纳和演绎推理法;两者都使用所谓的惯用语句。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更加肯定了修辞学是一门艺术。人们承认辩证法是一门艺术,但它与修辞学一样都不研究某一确定的科目, 只凭借理论与方法,有理有据地来证明一种论断是正确的,而否认其他的。同样,修辞学在公共演讲范畴内相当于辩证法,它旨在指出什么论断才是有说服力的,而否认其他的。
辩论术作为一种相互问难与反驳的技术,它要求要有严格的逻辑性,否则就会遭到反驳。也正因为这样,辩论术才能够作为探讨知识的方法,可是修辞学在运用中并没有这样的要求,在陈述之中很少会遭到直接的反驳。并且,就像亚里士多德所意识到的那样,尽管有时候没有逻辑严密的话语,有时候照样可以让人信服。虽然亚里士多德说辩论术与修辞学都会产生自发运用的情况,但这也正如他经常所说的是在不同意义上的。虽然每个人都会有反驳别人意见的情况,但这远不是辩论术,充其量只能算是“潜在”的辩证法。可以说没有经过正规的逻辑训练,要精通辩论术是不可能的。然而,自发的达到较好的修辞水平确是可能的,甚至还常有欧里庇德斯所说的情况,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向大众讲话更加娓娓动听"。正如《大美百科全书》所说,修辞学的历史应该与语言一样久远,在希腊人之外的野蛮人中也出现过伟大的修辞学家。事实上,古希腊闻名的大演说家,像伯利克里、狄摩尼西斯、伊索克拉底等也都并没有受过严格的逻辑训练。由此可见,修辞学的“现实”的自发掌握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混淆了这两种完全不同“自发掌握”,结果将辩论术与修辞学相提并论,都纳于逻辑之中,那么也就将修辞与论证等同起来。
既然修辞学有时能自发掌握,而精通逻辑也并不一定就能掌握说服的技巧,那么修辞学作为技术是否可能呢?亚里士多德其实并没有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论证水平的提高依赖于艺术的发展,其他技术的现实运用也有赖于技术本身的发展,正如医疗水平的提高依赖于医术的发展一样。但在修辞学的发展中却看不到这种关系。在亚里士多德乃至柏拉图之前,即使修辞学只是作为“奉承”的程序而存在,却仍有很多杰出的演说家不断产生。而在亚里士多德自以为将修辞学确立为一门技术之后,修辞学的现实运用在希腊不但没有显著提高,反而衰落了。这显然与医术等其他所有技术的情况有所不同。在修辞学中存在着实践与技术相分离的情况,而这在其他技术中是看不到的。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是将修辞现象作为客观对象进行研究的结果。它研究现实存在的修辞现象,并试图揭示这种说服现象的“本性”。不管亚里士多德的主观愿望如何,这都不是一门实用的技术,而恰恰是有专门对象的学科,它并不比智者们编纂的修辞手册更实用。对修辞现象的客观分析与总结的 确有助于修辞水平的提高,而像用语、声调、姿态的刻意训练也能增强修辞效果,但这都不足以构成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技术”。 亚里士多德将修辞学从属于逻辑,并试图以此确立修辞术的技术性地位。这种对现实修辞学进行规范的努力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它限制了修辞学的运用范围。事实上,这样的规范在现实中也没有多大意义,但亚里士多德毕竟不是柏拉图,当他面对现实时还是承认非理性因素作用的。但无论如何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从理论的高度对修辞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地总结和反思,是修辞学逐渐达到自觉的表现,标志着古典修辞学的成熟。
修辞学是通过使用文字而达到说服目的的艺术,它更是一种说服的形式或者工具,因此它并不是以确凿的事实为基础。而辩证法则是要知道讲话的方法,在说服的方法上使用一些考究的语句,它的结论是逻辑性地来源于前提,因此就不是必需。因此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通观西方各个历史时期的修辞学, 从根本上说还是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的精华。如果说西方修辞学是连续的, 那么这个源头恰恰是亚里士多德修辞学,其后各个时期的修辞学家只是对他的修辞理论的进行加工和提炼、扩充与发展而已。
因此亚里士多德是西方修辞学的奠基人,他的著作也为之后的修辞学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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