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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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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大规模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这对农村家庭养老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文章通过对山西省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劳动力外流使得家庭结构缩小,家庭收入变高,家庭养老意识淡薄。致使许多留守老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出现一系列的困境。面对这些困境需要家庭、社区、政府的共同努力,来使农村留守老人过上幸福安逸的晚年生活。
   关键词:劳动力外流;留守老人;家庭养老
   养老是每个国家和社会的永恒主题。在我国国内当前主要使用三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自我养老。而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还是主要以家庭养老的方式为主。然而,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的现象正引发着人们的密切关注,其范围之广、速度之快、流动之杂十分罕见,这对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方式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此,本文以山西省为例对劳动力外流背景下农村家庭养老所产生的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一、山西省农村劳动力外流现状
   (一)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基本情况
   1. 接近30%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通过对山西省部分县、村的抽样调查,外出打工人口占到全部人口的16%,外出打工人数已经占到了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30%;2. 家庭中有外出打工人员的户数占到总户数的25%。家庭中有外出打工人员的家庭占农村总户数的39%。全家全部外出打工的家庭占农村总户数的5.8%;3. 常年打工和短期打工的比重大致相同。
   (二)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特点
   1. 青壮年劳动力是主体。从年龄分布上来看,15~46 岁的占外出打工总数的80%,其中15~26 岁的占外出务工总数的35%;2. 外出打工人员多为男性。外出打工人口中,男性所占比重为78%;3. 8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选择在本省内进行打工。外出人员中在本省务工的占83%,流向省外的仅占17%。與其它省份相比,这是并不多见的一个特点;4. 绝大多数的外出打工人员从事的行业是体力劳动和服务性行业。调查中有75%的外出打工人员从事服务员、企业工人、摆地摊等工作。
   二、山西省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家庭养老造成的影响
   (一)农村家庭结构规模改变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家庭规模的持续缩小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认为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致使农村家庭结构规模中 “隔代家庭”和 “空巢家庭”出现。不管是以老人和儿童为主的“隔代家庭”还是只有留守老人的“空巢家庭”,都使得农户家庭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这直接造成了农村家庭养老的主力中“人”的减少,从而直接影响到农村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活动。
   (二)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改变
   造成农村劳动力外流的动因之一就是城乡之间的经济收入差别。总体来看,农村劳动力外流到城镇打工,通过寄钱回家来供养家中的老人和小孩,使得家庭收入直接增加。这使农村家庭养老资源中“财”这一因素大大提高,从这一点看是有利于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活动的。
   (三)农村家庭养老观念改变
   首先,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虽然增加了农户的家庭经济收入,但也使得老年人的家庭掌控权大大降低。子女在经济上具有了较大的独立性,并且占据了家庭中的主导地位,而老年人则几乎完全失去了控制家庭经济的权力,家庭地位随之下降。其次,外出务工者虽然开拓了视野,但同时也增长了养老中的道德风险。外出打工者与父母长期分隔两地,这使得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纽带逐渐废弛。并且随着价值观的逐渐改变,可能使得他们的养老尽孝观念逐步淡化。再次,农村劳动力在外流的过程中,价值观念逐渐转变,供养父母已经不再是人生的第一大事,而是更多的去寻求个人的成功和发展。我国的家庭养老模式主要取决于子女主观意识上的自觉行为,这就使得农村家庭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尊老、敬老、养老文化受到冲击。
   三、山西省劳动力外流造成的农村家庭养老困境
   (一)经济供养
   农村劳动力外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家庭收入的提高,但是留守老人所获得的经济支持却是不稳定的和有差异的,并且补贴标准往往偏低。农村现实生活环境中孝道观念的逐渐淡化和部分子女在外谋生的巨大压力,加之子女间对赡养老人责任的互相推诿和农村社区养老保障体制的不健全。部分子女把老人看作负担,这导致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不足,甚至陷入难以生存下去的窘境。虽然留守老人的经济生活状况整体上有所好转,但仍然很不稳定。
   (二)生活照料
   劳动力外流使得很多留守老人在生病时无人照料,生命和财产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子女外出打工让旧的家庭照料模式被破坏,空巢老人大量出现。留守老人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大多缺少应有的扶助,当发生突发疾病时也无法及时就医得到较好的照料,同时也很容易出现被骗、被偷、被抢等安全问题,问题较为严重时,死亡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精神慰藉
   精神赡养也是老人的重要需求之一,许多农村子女把赡养父母理解为经济上财务的给予,而忽略了对父母精神方面的关怀和照料。虽然很多外出子女也经常通过回家探望、定期打电话询问等方式与老人进行情感交流,但其效果非常有限,情感缺失严重。并且农村中公共文体设施较为匮乏,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空虚,孤独、寂寞的负面情绪难以疏导。
   四、山西省劳动力外流状况下农村家庭养老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家庭措施
   不管是物质还是情感上的需求都需要靠家庭成员的活动来满足,因此家庭成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经济支持是必须的。并且针对山西省外流劳动力大多在省内的特点,可以在外出务工时尽可能选择离家较近的地点,方便回家对老人进行照料。或者夫妇双方选择一方留在家中抚养孩子、照料父母,未外出的家庭成员应在父母赡养上发挥主要作用。可以帮助老人进行精神文化活动,比如下象棋、跳广场舞等等,不要让老人总是独自待在家中。同时要使子女自身的传统孝道文化不断加强,“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文化不能丢,要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
   (二)社区措施
   村委会可以为贫困留守老人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助和食物供应,并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留守老人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还可以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山西省主要采取农村敬老院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两种养老模式。这其中存在着资金不足、服务质量低下、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需要不断改善和提高。还要加强社区安全治理,防止老人被骗、被抢等事故的发生。还应提供多种公共文化设施,组织打牌、下棋、文艺表演等健康的文化活动,并在村委会建立老年活动室等。
   (三)政府措施
   政府应建立健全各方面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生活需求的法律法规,针对山西省外出打工劳动力的特点,政府要不断大力推荐县域经济的发展,改良小城市的投资环境,增加农村外出劳动力就近就业的机会。投资建立收费较低、设施齐全、服务到位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重视进城打工人员的各项权益的维护,用政策法规来保障进城打工人员的工作收入和工作环境。在农村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活动,提高留守老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注重对“孝道”的宣传,培养子女孝老、尊老、敬老意识。
   五、结语
   当前农村劳动力外流的趋势是难以改变的,留守老人养老困境问题也是会长期存在的,只有社会、国家、家庭来一起共同努力,才能使留守老人生活的更幸福、更安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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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王萍,李树茁.农村家庭养老的变迁和老年人的健康[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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