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集团借壳上市信息披露违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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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达到短期目的,企业往往通过财务造假的手段进行虚假信息披露,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欺骗利益相关方。商业伦理指导企业的商业活动,强调经营活动应是规范道德的,应以诚为本、以利为义、积极进取、肝胆相照。从个人层面,会计职业道德对职业人员进行约束,对职业进行进行规范。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共同强调“诚信”二字,进行虚假会计信息披露是不被允许的。现以J集团借壳上市财务舞弊案为例,从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对其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分析。以期全面提升企业的商业伦理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商业伦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10-0083-03
一、引言
借壳上市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改善拟借壳公司的业绩表现。通常优质的企业更容易吸引被借壳方从而顺利借壳。企业是否优质,最为直接的判断就是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具有真实、相关、可理解和及时性等特征。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信息披露往往与这些要求背道而驰。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商业伦理是社会普遍默守的契约,具有对企业经济活动良好运行的指导作用。从会计人员的角度来看,会计职业道德能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都能促使企业遵守相关准则,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
二、理论基础
(一)商业伦理的内涵
在古代,伦理最早规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社会不断变革和发展,伦理的内涵也不限于人与人之间,范围囊括至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在西方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商业伦理是研究企业活动中符合伦理道德标准的行为。在我国,商业伦理的萌芽最早产生于两周时期,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业伦理具体内涵不断明晰。发展至今,我国商业伦理的具体内涵包括以诚为本、以利为义、积极进取、肝胆相照。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会计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它作为一种软约束,最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自律行为,其强制性不如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体现的是会计人员的作风态度、职业风貌。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有八项具体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会计从业者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能够减少舞弊行为的发生,规范执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及要求
会计信息影响到使用者的决策。基于此,企业的会计信息需要按照法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我国相关财经法规明确指出:在持续经营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公开企业现金流量、利润状况,资产负债表日各项资产负债的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情况及相关附注等信息。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披露的真实可靠性,披露的时间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准确。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能够有效帮助投资者做出决策,因此,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要求是必要的。具体包括披露的真实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等。
三、案例介绍
(一)公司概况
1.借壳方——J集团,全称为J网络科技集团有限(以下简称J集团),成立于2010年。集团主要产品为企业后勤服务平台,依托专业化团队进行企业间的资源整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后勤托管服务。行业内日益嚴峻的竞争形势使得J集团面临发展瓶颈,从 2010 年10月开始,J集团进行多轮融资扩大企业的业务规模,同时也在积极的寻找上市壳资源。
2.借壳方——A股份。成立于1994年。2012年3月上市后,经营状况不佳,业绩表现呈现下滑的趋势且下滑幅度逐渐增大。作为重工业行业的龙头企业,A股份属于重资产运营模式。但随着企业发展,存货周转率反而明显降低,仓库内积压了大量存货,同时原材料等业务成本也处于递增状态,净利润一直下滑。
(二)借壳事件介绍
在借壳A股份之前,J集团曾试图借壳另一家公司,在此次借壳失败后,J集团确定新的壳资源,也就是现在的被借壳方——A股份。J集团借壳A股份过程如下。
四、信息披露违规分析
(一)信息披露不真实
1.虚增业务收入。根据公开的2013-2015年度审计报告,J集团在这三年间,通过与长期合作供应商和客户搭建的客户关系,相互串通舞弊,累计虚增平台服务收入和贸易收入分别为26 489.76万元和57.48万元。销售与收款循环以及采购与付款循环多项业务都是虚增的,合同背后没有原始凭证的支撑,或者原始凭证是伪造的。从宏观环境来看,J集团虚增业务收入的舞弊手段也存在蛛丝马迹。在服务行业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J集团的业绩反而逆势增长,营业收入指标上涨幅度达到65.43%;净利润上涨幅度高达384%;毛利率上涨幅度达84.34%。这种异常的财务数据也能反映出J集团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存疑。
2.虚增银行存款。2015年J集团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账面余额5.31亿元,然而,其中3亿元都是虚增的。具体手段是虚增其他应收款收回、转出资金但不入账、虚构退回购房款、虚假记载其他应收款、通过关联企业汇入资金,多重舞弊之后,货币资金虚增的金额高达账面余额的五分之三,令人咋舌。
(二)信息披露有隐瞒
为了维持企业内部资金充足的假象,J集团2015年3月向第三方借款3亿元,并购买理财产品。以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担保,对3亿元借款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贴现后归还给第三方。该理财产品一到期,J集团又通过同样的方式进行借款、担保、贴现、最后归还的操作。但是财务报表上并没有披露该事实,虚构了银行存款,也没有披露银行存单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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