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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部署“十二五”期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韩倩

  
   文/本刊记者 韩 倩
  
  3月11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京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主要工作,研究“十二五”期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发展思路和目标, 部署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及要求。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国采中心)主任陈建明指出,“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与国采中心团结协作,实现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十一五”期间集中采购金额累计648.46亿元,节约资金108.56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4.34%。
  陈建明还表示,“十二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是:紧密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战略目标,不断扩展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和影响,努力发挥节约财政资金以及政策功能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正确把握采购价格、质量和效率的综合平衡,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发展网上竞价,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建设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采购队伍,有效提升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精品项目和样板工程,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谈到2011年国采中心的总体工作安排时,陈建明强调,坚持依法采购,严格执行目录和程序;加大批量集中采购力度,试点开放评审现场;扩大协议供货在线议价的实施范围,发展和完善网上竞价采购,着力改进日常监管;推广电子招投标,推进采购信息化建设;多措并举,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011年度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会在沪召开
  
  3月17日~21日,由公安部012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举办的“2011年度公安机关警用(专用)车辆、警灯警报器协议供货竞争性谈判会议”在沪召开。
  此次会议,012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组织了由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审计署(公安部审计署)、公安部纪委、监察局、《经济》杂志社《中国政府采购服务指南》专家、省级公安装备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的谈判评审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主任陈建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司长徐永胜、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副局长刘明望、公安部纪委机关监察室主任董振宇、公安部纪委地方监察室张金锋副主任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采取集中采购谈判和协议供货报价两种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车型规范、质优价廉、符合实际需求的各种警用(专用)车辆、警灯警报器。
  会上,采购中心综合2010年度公安机关用车方面的情况,公布了上海大众、一汽大众、一汽轿车、一汽奥迪、上海通用、一汽丰田、北京现代、安徽麒麟、广汽丰田、江铃汽车10家企业为“2010年度公安警用车辆采购服务最佳企业”。据悉,2010年度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累计采购警用车辆30789两,采购金额约为37.5亿元,累计节约经费3.88亿元。采购和服务范围涉及公安部部机关、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陈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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