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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摩擦频发引发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师求恩

  近期以来,以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为代表的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成了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也成了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
  
  一.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贸摩擦
  
  中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典型的表现是中美之间的贸易平衡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反倾销等问题。按美国海关统计,2002年中美贸易额1472亿美元,美从中国进口1252亿美元,逆差1031亿美元,占美国商品贸易逆差4843亿的21.3%。由于近年来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政客的挑唆,媒体的恶意炒作,再加上美国政治周期的影响,一时间要求对华贸易制裁的呼声甚嚣尘上。
  众所周知,中美之间巨额贸易逆差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移,是日韩港台等国家和地区“顺差转移”的直接结果,美国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生产的产品中有30%返销美国市场,而美国政府限制对中国出口高新技术,更是加大贸易逆差的重要原因。美国的政客们完全清楚中美贸易逆差的实质和背后的利益分配关系,否则美国决不会长期容忍巨额逆差的存在,中美经贸关系将会是另一番景象。美国凭借美元的“货币霸权”地位,用美元纸钞为大量进口的廉价劳动密集型产品打了白条,支撑了美国新经济时代高增长、低通涨的发展长达十年之久,创造了美国历史上持续最长时间的“经济景气”。即使不从中国进口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也要从其他的发展中国家进口,更何况中国的产品更加物美价廉,能够给美国消费者带来更多的福利。美国政府之所以“得了便宜还卖乖”,根本目的是利用“逆差”这张牌来对中国施压。按照国际关系理论,不对称依赖是国家权力的来源。
  
  二. 我国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摩擦
  
  1. 中国和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共同争夺有限的国际市场份额。由于中国的出口产品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部分发展中国家会从两个方面感受到挤压。一是每年世界贸易的增量中,中国拿到了更多的份额;二是其他国家原有的市场份额也可能会绝对减少。特别是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后,配额对出口国市场份额的保护功能就消失了,竞争将更多地在出口国之间展开。世界纺织品贸易模式也将发生变化,采购将更加集中于产业链比较健全的国家、产业体系完备的地区、服务好且快速反应能力强的企业。显然,中国纺织品企业由于生产高效、劳动力成本低廉、交货准时等优点,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优势,最有可能成为进口商的一站式采购的首选地,采购商极有可能把发往其他国家的订单转交给中国的企业。有专家预计,目前中国在全球纺织品市场上的占有率为17%,到2008年将会迅速攀升至50%。这种反应并非完全没有来由。
  2. 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供应的增加将会引起世界市场上这些商品的相对价格降低。尽管这有利于需要大量进口这些商品的国家,然而,面对中国的竞争,另一些出口同类产品的国家可能会遭受贸易条件损失并且国内生产可能会被“挖空”(hollowing out)。尤其是那些与中国一样拥有相当丰富的非熟练劳动力的发展中国家,他们与中国几乎没有贸易往来但却在第三国家的出口市场上与之竞争,他们肯定会面临本国出口商品需求的减少和价格的下降。另外,对于石油等资源类产品,由于中国需求的扩张将可能导致价格的上涨,对于该类商品的净进口国,其损失可能会进一步上升。
  3. 根据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国际贸易可以提高价格上升产业(出口产业)所密集使用的要素的收益,降低价格下降产业(进口产业)所密集使用的要素的收益,在中国拥有庞大的非熟练劳动力的情况下,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大量出口,将会提高全世界资本和熟练劳动力的回报,而降低非熟练劳动力的相对回报。在其他发达国家,非熟练工人的相对工资也会下降,虽然下降的幅度较小。与此相关的是,对于那些南亚或东盟国家,如越南,孟加拉国和柬埔寨,因为这些国家更多地专营劳动密集型产品,他们与中国的竞争更加直接,负面影响可能更大。
  国家利益可以分成核心利益、重大利益和一般利益三个层次。对于和中国在出口市场上竞争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出口市场萎缩,贸易利益减少,收入下降,至少算作重大利益甚至核心利益的损失。因此,我们一定要坚决摒弃那种“赢者通吃”(winner takes all)的战略意图,树立争取多赢,共同发展的长远目标,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更大关注。否则,将有害于我国和平崛起的历史进程。
  
  三. 应对摩擦的几点政策建议:
  
  1. 主动控制出口价格。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商品价格的出路有两条,一是提高商品本身的价值,即提高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二是增加商品的成本。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大多数企业在短期内难以极大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声誉,政府和行业协会又不能有效控制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那么人为增加产品的成本就是可行的选择。从2004年1月1日期开始实施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就是明智的选择。我国很多商品出口价格偏低,主要原因并非由于国际竞争激烈,实乃国内企业恶性竞争所致。我国虽然在贸易的整体规模上具有大国模型特征,但是由于出口企业多且分散,类似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单个企业面对的是一条水平的需求曲线。出口企业面对低价也必须接单,只要能够维持企业运转,支付工资,摊销成本,低利甚至无利也得干,“牙打掉往肚里咽”。众多企业竞相出口的结果,给了外商“货比三家”,“轮番压价”的优势地位,使很多商品的价格“触底”,纵使优质企业由于单兵作战也无力回天,企业的“正常利润”变成了外商的“超额利润”。降低出口退税率就像给低价竞争划了“底线”,至少起到了“釜底减薪”的效果。退税率的降低甚至可以成为和外商谈判、提升价格的一个筹码,类似于欧佩克成员国的“集体提价”。只要国际市场对该类商品有足够的需求,或者该类商品的需求弹性不大,只要我们仍然保持相对低成本优势,仍然可以获得正常利润,不会造成出口的大幅度下降。根据各地不完全的反映,该项政策实施近一年的情况也印证了政府的决策是正确的。
  2. 主动控制出口数量。我们必须清楚的是,即使由于质量提高而提高价格,或者是人为的控制低价而提高价格,如果大量出口造成供过于求,价格下跌,仍然有可能遭受反倾销;即使不遭反倾销,如果出口过分集中,仍然遭到“特保”对付。 “特保条款”(第16 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 是中国加入W TO 议定书中, 在中国出口激增对进口国造成市场扰乱的条件下, 允许W TO 成员对中国产品实行撤销减让和限制进口的条款。特保条款与保障措施最大的不同在于, 后者对产业影响的认定是“严重损害”, 并针对所有进口国, 前者对产业影响的认定是“市场扰乱”, 并只针对中国。由于“特保条款”启动程序简单, 导致中国产品出口很容易受到限制。美国2003年决定对部分中国纺织品进口设限;欧盟委员会2004年10月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纺织服装出口的措施,其中首要的便是建立预警机制,并威胁在其认为必要时启动各种贸易保护工具,包括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此外,欧盟还在现行的普惠制于2005年到期之后,取消了对中国纺织品的普惠制待遇;为防止取消配额后中国纺织品大量涌入日本市场,日本制订了《应对中国纺织品特别措施》,规定中国纺织品以最近1年对日出口的数量为基数,其增长幅度不能超过7.5%,毛制品不能超过6%。一旦中国产纤维纺织品对日出口剧增,日方将对中国产纺织品实施进口数量限制。美日欧的表态可谓一箭双雕:既挤压中国,又对其他发展中国家“做秀”。面对我国三大出口市场的逼人态势,国内很多地区纷纷扩大纺织加工能力的传闻确实令人担忧。中国有必要采取国际上常用的贸易政策,诸如自动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ictions)等贸易政策措施,防止出口激增导致的“合成谬误”。这种贸易政策的意义在于它可以对进口国和出口竞争国产生有效的安抚作用。同时,又把限制出口的主动权掌握在出口国手中。这样一来,中国可以有选择地对那些对中国经济造成损害较小的出口产品进行限制,这样既起到了安抚的作用,又减少了贸易摩擦的代价,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3. 积极参加各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做到出口市场多元化,分散出口激增的压力。除了我国与东盟的10+1外,目前,中国还在与澳大利亚、智利、中东和非洲一些国家开展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一方面,可以为中国经济继续高速发展提供丰富的能源和原材料资源,比如东盟更为价廉物美的农产品,澳大利亚的铁矿、智利的铜矿、中东和非洲国家的石油资源等。另一方面,即使每一个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给中国带来的直接产品出口量不大,更多的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却有可能达到聚少成多的作用,从而部分改变中国的产品出口过于依赖美国、欧盟和日本市场的局面。再从更深层次讲,即使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在经济利益上不能得到好处,我们也有可能从非经济角度获得优势,进而影响到下一步的经济利益。2004年东盟国家共同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就是一个明显的战略胜利,是中国的“早期收获计划”的最大亮点。
  4、从长远看,要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经验,加快与贸易摩擦相关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建设,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我国政府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规体系,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建立以企业和工业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应对贸易摩擦的新机制。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政府要建立数据库、信息网为企业服务。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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