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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菲

  摘要:我国在经济并不发达的条件下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空巢家庭的出现以及人们对于居家养老问题观念的改变,开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社区养老;空巢家庭;居家养老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逐步改善,平均寿命普遍延长,最显而易见的结果就是老年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增加。1999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6亿,占总人口的10%,也就是说我国在上个世纪末便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据预测,到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61亿;2020年将达到2.23亿;2030年则会突破3亿。与此同时,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在2020年有可能达到2780万人,其增长速度超过了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这些数据不仅揭示了我国老年人口急速增加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将如何解决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一、空巢家庭与居家养老
  
  空巢家庭在社会学上原用来指家庭生命周期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即指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长大后离开,独剩老人的家庭。空巢家庭现象是由于平均寿命延长,养老观念改变,居住方式变化,人口流动增快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我国,空巢家庭的比例急速上升,从1989年到1996年,几年间空巢老人的比例就从30.4%增加到了38.6%。近10年来,空巢家庭问题更是越来越突出,同时我国独居老人的比例也从1987年的不到4%上升到了现在的11%。据有关调查显示,现代社会老人与子女都有分开居住的倾向,其中老人想分开的占78%,子女想分开的占77.4%。老年人与子代分居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虽然这是现代老人的―种理性选择,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随着老年人从低龄走向高龄,从身体健康、尚可自理到体弱多病、不能自理,如何养老成为―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
  尽管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现在受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但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不可能完全被社会养老所替代的。调查显示,仅有不到9%的老人愿意去养老院养老。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尽管政府兴办的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条件良好.服务周到,价格合理,但真正^住的老人却少之又少。例如在上海就仅有4.4%的老人愿意去养老院。老年群体在社会群体中是相当脆弱的,他们需要来自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怀与重视,包括物质与生理上的,精神与心理上的,而养老机构却很难给老年人“家”的感觉,这也是很多老人不选择人住养老院的原因之一。
  “居家养老”是近年来西发达国家提出的一种区别于传统意义上居住在家,由家庭成员提供生活服务的“家庭养老”,而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国家基础上的,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载体,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已经成为全球的一种共识,即使是那些已经完成了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发达国家,也非常鼓励老年人居家养老。据不完全统计,各国老人在家养老的比例是,美国95%,荷兰91.4%,日本96.9%。由此可见,居家养老已成为未来养老的主要模式。
  
  二、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居家养老理念得以实践的一个重要的必备条件就是要有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这也就是说必须将养老问题社会化。而在我国目前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范围不大的条件下,将养老问题立足于社区是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首先,由于老年人生活在社区,社区养老服务不仅使其在地缘上有归属感,心理上有安全感,而且可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的各种实际困难,有效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其次,由于社区养老服务以第三方姿态参与居家养老,一方面维护了老人的自尊心理,另一方面减轻了其子女的压力与负担,从而有利于保证家庭的和睦。再次,社区养老服务可以缓解政府在社会养老问题上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将社会资源更有效地利用起来。同时,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开辟了―个就业的新渠道,可以解决失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因此可以毫无疑问地说,社区养老服务对于居家养老模式来说有其独特的服务优势,是居家养老的必要也是最佳的载体。
  当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社区内部的老年公寓、托老所之类的社区福利机构,由此可以针对老人不同层次的生活需求给予照顾,尤其是一些独居老人;设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设专门的食堂和家政服务中心,以解决老人日常生活的需要;完善社区的医疗保健服务部门,为老人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照顾;设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学校、婚介所、人才交流中心等,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满足老人的求知欲望,扩大老人的社交范围,实现老人的自身价值;开展老人法律援助服务,更好地维护和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开始具有一些鲜明的特征。第一,社区养老服务在性质上的福利性,在资金上的社会性。社会福利性是社区养老服务的宗旨,是其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社区养老服务也就是非营利性质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其他的民间来源,如捐赠等也是相当重要的。第二,社区养老服务在机构上的民间性,在功能上的辅助性。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与政府是不存在任何权属关系的,是一个非政府性质的福利机构,因而要防止其准市场化倾向。同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养老服务,必须对其有一个明确清晰的定位,如果把社区养老放在主要养老方式位置上,完全替代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将不堪重负。第三,社区养老服务在内容上的规范性,在人员上的专业性。社区养老虽然是非政府性质,但也要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与利用,因此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便具有严格的规范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要求相关的服务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能够提供高素质的服务。第四,社区养老服务在运作上的协调性,在发展上的多元性。由于社区养老是一个涉及到全社会的问题,因此它与社会其他部门以及社区内部各部门之间都存在着―个协调关系。随着社区养老的不断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势必要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才能满足老人各个方面的需求。
  从以上各方面可以看出,社区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模式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是我们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个重点。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在目前的情形下,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相对于老年人的迫切需要而言,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当中存在的―些问题是不容我们忽视的。
  
  (一)对于社区养老的观念转换落后,对社区养老的认识不足。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的思想,因此,不仅是普通百姓,甚至是一些相关的职能机关和管理部门都没有真正意识到在当前开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就是说,并没有把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当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一部分,没有把建设社区养

老服务体系上升到关系整个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来看待。
  
  (二)基础设施缺乏,硬件设备不齐。虽然在地理上,社区养老服务有很大的优势,但由于其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人力、物力上的资源都比较匮乏,资金来源也比较少,因此很难真正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有的城市虽然在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但却出现养老设施使用率低下的现象,这是因为收费上偏高,老年人难以承受。
  
  (三)在“软件”上,缺少专业的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以令人满意。目前在我国从事社区养老工作的绝大部分是没受过专业训练,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而工作的人员。这样的素质不仅直接影响到服务的质量,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整个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而且,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志愿者队伍明显缺乏,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真正的志愿者队伍,也就是说还缺乏真正的社会公众参与度。
  
  (四)外部管理环节不协调,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很多关系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切实问题在各个政府部门间被互相推诿,责任不够明晰,严重影响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使得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与制约。这些问题都需要用法律法规来进行调整,以提供―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在东南亚,新加坡可以说是一个将西方市场经济制度与东方家庭价值观念结合得比较完美的国家。目前,新加坡有大概30万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占其总人口的8.4%首先,在政策的制定上,新加坡政府着眼于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对待养老问题。政府将老年人照料作为―个系统工程来对待,将各个层面的力量都考虑进去,要求个人必须负起责任规划自己的晚年生活,如推行以房养老政策;要求家庭提供基本的照料,鼓励子代与老人同住;要求社区协助和支持家庭对老人的照料;而国家则要尽可能创造条件,帮助个人、家庭、社区各尽其责。政府在养老问题上实行大力扶持政策:在养老设施的建设上,政府投资占90%以上;对养老机构各项服务的运作成本提供津贴;实行“双倍退税”政策,允许国家福利理事会认可的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募捐等。其次,在养老设施、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上,新加坡相当重视对老龄设施的投入力度,各种养老设施齐全且收费合理,服务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且需要接受专业培训。与此同时,还拥有一支占服务人员数量15%的义工队伍,这当中有许多具有专业知识,并且长期为养老机构服务。再次,在养老机构的服务理念上,由于没有资金、技术和人员上的后顾之忧,新加坡养老机构追求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努力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达到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
  尽管我国与新加坡国情不同,体制各异,但在养老问题上是互通的。通过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中吸取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区养老。
  
  (一)提高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摆正社区养老工作的位置。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要和促进老龄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因此,必须加大资金的投入与宣传的力度,同时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在政策制定上给予社区养老服务一定的政策优惠,鼓励其健康发展。同时,也要规范各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认识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使社区养老服务走上社会化的轨道。要想扩大社区养老服务的规模,多渠道筹集资金,就必须使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只有将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管理、资金筹措等社会化,才能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到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促进其积极发展,逐步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免除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资金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更好地建设社区养老的基础设施,使其在硬件上达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老年人群。上海市实行的“星光计划”,将福利彩票中的很大份额用于支持本地的社区养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三)使社区养老服务走上专业化的道路。必须意识到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具有丰富内涵的工作,应该采取一些专业化的措施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准。如建立专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对在岗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再培训,国家有关机构可制定―些专门的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实行劳动准入制度等,以此来提高专业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还应扩大宣传,充实志愿者队伍。
  
  (四)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除了要在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的思想风尚,建立比较完善的服务设施之外,更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作为保障,使社区养老服务由伦理型向法制型推进。
  综上所述,社区养老服务是完善城市保障功能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既可以为经济发展服务,又可以减轻政府压力,同时还可以造福于老年人群。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把发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确保其健康、协调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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