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书机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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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沿着历史脉络梳理权力机关中的文书机构发展历史,简单介绍了历朝历代的承担文书工作的机构的发展变革轨迹,总结中央权力机构对文书机构设置的变化,希望以此对我国当前的文书机构建设提供新视角。
关键词:文书 权力机构
我们国家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度,而在漫长的历史中,保证中央权力机构的意志下达各个下级机构、维持统治阶级的利益,离不开文书的传达作用。所以在各个历史时期,文书机构都非常活跃。
在文字产生以前,古人曾使用不同的方法交流思想,记载事务。从结绳记事到占卜问卦,中央机构的政策意志基本上是通过这种口口相传的方式传达下来。所以并未存在文书的专门书写人员,所以也不存在专门的文书机构,都是由族人口耳相传。
而从商朝至清末,各朝各代都设立了很多有关文书处理的部门,如尚书台、中书省、翰林院、军机处等等。纵观这些机构的性质,都是文书工作部门。这些文书人员权力很大,其职掌基本涉及到现代文书工作的各种职能,如:起草公文、处理文书、传达政令、充当参谋、负责上下级之间的联络等。封建专制时代,历代帝王都是企图强化中央集权,文书机构成为君主专权的重要工具和喉舌。
我国的文书机构在鸦片战争以前经历了三次变革。在秦朝之前,文书工作其实更加偏重于宗教方面的祭祀活动的记录;秦始皇统一六国,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定“书同文”,并在文字统一的前提下建立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文书档案制度,将中国的古代文书工作带入了一个新时期。在隋朝确立了科举制度后,唐朝官员选拔制度有了很大变化,在封建专制社会的国家机关中,文书工作者同时也是档案管理人员,但进行科举考试后,在文书机构中存在了告急文书档案人员与低级文书档案人员。这导致了文书机构有了分化,一部分参与文书工作的人员作为高级官员参与政事,起草重要的文件,一部分工作人员作为低级的文书档案人员只负责日常文件的抄写、誊清工作,不参与决策。
清朝作为最后的封建王朝,继承了历代封建王朝统治的经验,君主专制独裁统治达到顶峰。清朝国家机关设置特色之一,是“清沿明制”。由于满族地处关外,相较于中原文明较为落后,因此,在1644年清朝定都北京后,仍沿用明朝的国家制度。首先,在中枢机关,仍设内阁,但是由于明朝的统治教训,清朝内阁只是为皇帝办事的秘书厅,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高级秘书。大学士每天的工作,只是阅读臣工的题本,草拟批答谕旨,以候皇帝裁定。第二,军机处作为高级文书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军机处大臣都是由皇帝挑选的精干大臣,人员少、效率高、工作方式灵活,因此为皇帝倚重,协助其形成重要文书。但是军机大臣也无法策权,如“承旨”,“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嘉庆皇帝说过:“军机大臣承旨书谕,并非将臣工栩赞之职,尽责之此数人。”“我朝列圣相承,乾纲独断。” 通使使司和奏事处是皇帝的收发机构。中央各部院衙门内部都设有专门的文书档案机构,如各部设有专司收发文件的司务厅;有负责督促和稽查文书处理的督催所和当月处;有专门保管档案的档房或清档房等 。最后,在清朝形成了大批的幕僚和书吏,这些基层文书人员协助官员处理文件,并作为档案工作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代君王都不欲使高官和要职合二为一,惧怕权柄下移,常使用身边小臣夺取重臣之权。这些文书写作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将帝王的旨意用比较规范完整的格式表达出来。形成国家的政务文书,然后交由帝王审阅,合格并加盖皇帝印章后,发放全国各地生效。所以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时期,文书机构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服务,并随着皇权的集中性的提高而逐步发展壮大。
1911年成立的“责任内阁”,使晚清政府公文收文制度和发布制度有所变化:新成立的内阁设承宣厅专掌文书工作,取消从前的上谕事件处和批本处等机构;专设收文处,负责接收京外各衙门投到内阁的文件;规定内阁官报为公布法律命令的机关,文书若为各衙门普遍遵行须在内阁官报上发布,但有发布范围限制或涉密文书,不用刊登,以文书传达。采取分科治事的制度,设置了近代形式的文书机构,其中的设立机要科,办理机要文书,主要负责纂写本行业系统的相关文书。除了设置“责任内阁”,为了维持岌岌可危的统治地位,清政府进行一系列文书制度进行改革工作,如实行“新政”、淘汰书吏、清理积案、加强现行档案的管理。但是文书机构始终伴随着统治阶级而存在愈发呈现积重难返之态,濒临倒台的清政府做的改革措施并不能够让文书机构变得重新高效运作。
辛亥革命后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废除了封建王朝所使用的制、诏、题、奏等旧式公文,规定了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精神的令、咨、呈、示、状等公文类型,并对公文处理的程序实行了彻底的改革。设立的各部门下的承政厅负责相关业务。各部的公文运转,一般有收发处送秘书长、次长、总长依次核阅,然后分送各主办单位拟稿,经本部长官判行后,由监印处用印,再由收发处封发。这时期,公文运作开始步入现代化阶段。虽然南京临时政府政权存续时间非常短暂,但是其对封建王朝的文书机构的大力改革非常深刻,所创立的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文书机构体系对整个民族主义革命期间的历次政权的文书机构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之后的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时期文书的运作方式相差无几,但是北洋政府时期,由于掌权者的频繁更迭,使得文书机构设置几经变化,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退,略显封建性,但是相较于封建的清王朝,依然具备先进性。而国民党时期公文运作虽几经改革,但是由于惯性,依然大部分承袭了前代的文书机构,虽有改革但幅度较小,导致了文书机构仍然是庞大繁复。虽然公文写作人员辛苦劳累,但是效率仍然低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时期,由于政治斗争严峻,所以公文的运转比较严密,参与文书运作的工作人员较少,具有严格的保密性。
在建党初期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草创阶段,文书工作规模较小,因此并没有完整的文书运转系统。1925年1月,中共第四次代表大会决定建立党内交通,于是地下交通成为文书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委建立通达各县的交通,各县委建立通达各乡的交通” 随着党组织不断壮大,红色组织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成长,文书工作的规模也随之壮大,1931年,由瞿秋白起草拟制了《文件处置办法》,文书机构的中心转移到秘书处,规定省委机关的各种文件必须集中秘书处,“并登记一切来往的文件……省委之一切信件,除重大事件必须留交常委决定者外,其他必须当日答复,不得停留。”
抗日战争时期,文书机构的发展得到了突破,为了适应政权的先进性,党组织重新构建了新的公文工作制度与机构,摒除了旧式公文的影响,为今后的文书工作体制打下了良好基础。解放战争时期的文书机构沿袭抗日战争时期的雏形,不断的丰富发展,为建国后的文书机构建立了初步体系 。
建国之后,随着各地纷纷建立起的人民政权,为之服务的文书机构也随之成立。党和政府以解放区文书机构为建立新中国文书机构模型,逐步形成了手续简化、效率较高的全国性的文书机构。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政务逐步走向透明,需要越来越加规范的写作模式,保证政务公文的权威性。这需要文书写作人员具有深刻的政治理论水平、对国家时事的准确把握能力、对文字的娴熟驾驭能力以及严肃认真,高效运作的工作意识。只有加强了文书写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政务公文才能以权威、高效、紧跟时事、贴合实际的面貌为国家政务服务。
历史时期的文书机构经历了不断的变革与创新,体现了我国古代人民的高度智慧,以史为鉴,我们可以从中吸取到非常多的宝贵经验、教训,将我国现代的文书工作机构的建设继续推进与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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