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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公共服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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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中央对农村金融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农村金融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但农村金融发展还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论文对我国农村金融公共服务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进一步提高我国农村金融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二元结构;公共服务
  一、绪论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城市金融获得了较快发展,呈现出高效化、国际化和有序化等现代金融特点,而农村金融相对来讲发展速度缓慢,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渐渐出现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效率很低,农村金融结构松散,发展速度较慢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新时期越来越成为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基于这种情况,如何扭转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问题、满足“三农”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成为当前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公共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双重的二元金融结构。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双重的二元金融结构。第一重二元金融结构是存在于农村金融体系与城市金融体系之间的金融差别,相对于城市工商企业和居民所获得的金融资源来说,农村地区信贷资源非常匮乏;第二重二元金融结构主要是针对农村金融内部而言的,在农村金额体系内部中国其差别也显现出来,非正式金融与正式金融的区别日益凸显。从整个农村金融来讲,非正式金融涉及的面非常广,对农村金融的影响也非常大。
  二元经济和金融结构在我国农村地区长期存在,也是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但目前情况下多数银行仍然直接将城市金融服务的产品和服务模式简单搬到农村,严重忽视了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之间存在的差异,导致金融服务模式一元化与城乡二元化金融需求相背离的现状,呈现出农村金融城市化的偏差,农村公共金融服务水平长期发展缓慢。
  2.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在整个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由于跟城市金融的差别较大,农村金融产品受到很大的限制,比较活跃的就是信贷产品,也主要是为农民进行贷款而设置的。众所周知,贷款这项服务也是传统金融服务内容,这对金融机构来讲可以很好的利用其资金优势和在这个行业里长时间的经验累积;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能提供金融支持的资金有限,因此大家一定程度上认为只有农村金融机构有钱了就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这些金融机构有意愿提供贷款服务;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农村金融体系中金融创新跟上农村金融发展的步伐。随着农村金融矛盾的突出,这些年来农村金融机构不断突破自我,试图尝试各种方法来改变现状,但是范围有限,效果不是很明显,而创新领域单一,力度不够,在信贷额度是否提高;担保方式多样化等还是有些变化。这些创新有利于扩大客户群体和降低风险,仍无法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3.对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关系处理不当。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在农村金融领域正式金融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这也使得农村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资金缺少的制约,但是在随后的改革过程中,正式金融机构逐渐撤出农村金融市场,转战城市金融服务,这使得在农村出现了不同形式的非正式金融机构,并逐渐变成农村金融市场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两种金融力量中,非正式金融机构可能会涉及到道德风险等因素,所以针对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中,都不同程度上推崇正规金融力量,限制非正规金融群体。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公共服务的策略
  1. 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化解城乡二元金融结构差异。
  一是开发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产品。鼓励抵押贷款以外的多种形式农村信贷产品创新。农村土地金融问题很复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要实现农村土地抵押还有待时日,因此应更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信贷抵押物品的范围,允许当前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各类农村资产来设置抵押,探索更多的农村信贷产品创新方式。
  二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事实上处于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银行不可能都在农村地区设置网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在我国农村尚有广大区域和众多人口未享受到相应金融服务,但却不一定都需要银行提供与城市相同的金融服务,对此,银行应当加大对互联网金融服务产品的研究,利用国内互联网业务发展成果,向广大客户提供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等在内的电子银行产品;银行应当关注村镇银行、惠农取款点设立,在条件成熟区域尽可能设置银行网点,满足客户相应金融服务需求,在不成熟区域,可以考虑通过惠农取款点满足客户现金支付需要。
  2.引进市场机制,深化农村金融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鼓励非正式金融的发展。
  在以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历程中,改革的推行与制度设计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政府的主导造成了农村金融行政化、改革主观化、体制僵化,无法触及和满足农民的基本金融需求,抑制了农民、基层民众的自主创造,压抑和排斥民间和非正规金融的有序发展。
  随着我们新农村的建设,农村经济这种非均衡性也要求在农村金融领域要实行多种层次的金融服务,以往的以政府为主导的统一管理模式已经不再完全有效。所以,在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府要明确态度,退居其次,发挥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让这支无形的手发挥好作用,继而有效促进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健康发展,实现农村金融主体多元化和金融服务的多层次与广覆盖。应鼓励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共同发展,通过有序竞争与合作互补,引导农村金融资源达成有效配置,使金融需求趋于均衡。
  中国农村非正式金融的产生更多基于筛选、监督、合约实施成本方面的差异,因此,现阶段还是要鼓励和扶持非正规金融,尽量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
  3.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金融服务提供支撑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内涵广泛,包括支付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涉农贷款、农村金融知识教育等。注重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农村公共金融服务的有力举措。一是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针对农村信用社目前的多法人制和省内外相互汇兑等问题,人民银行设计了灵活多样的接入方式,方便农村信用社接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33047家农村信用社网点、712家农村合作银行网点、3576家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和1029家村镇银行网点接入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有效地畅通了农村地区异地汇划渠道。二是鼓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范围扩大到农村地区;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将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农户贷款审核、管理、优惠政策等方面相结合。截至2013年底,人民银行推动共为243万户小微企业和1.51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日前,人民银行还印发了《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部署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金融公共服务的完善是实现经济均衡发展的战略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具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公共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够方便地以低成本实现外源融资,是实现金融均衡发展的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任务。(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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