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颁布对我国上市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影响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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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方飞
摘 要:2006年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禁止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转回。在“盈余管理工具论”的观点下,人们普遍预期我国上市公司会在06年将原已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从01年到06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分析,并未找到支持这一观点的证据,“盈余管理工具论”在上市公司整体层面上还缺少有说服力的证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影响;长期资产减值;盈余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8)01-0067-05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按照新准则体系中的相关规定,除流动性资产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外,其他非流动性资产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同,也与我国原来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存在差异,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在资产减值准备确认计量上的选择空间大为缩小。
新准则一颁布,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的上述变化即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预期。第一种预期认为新准则的颁布实施必将诱致上市公司会在准则实施的“前夜”将原已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大额转回;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新准则的颁布实施应该不会对2006年的长期资产减值计提产生明显的影响。这两种观点的论争实际上是近年来关于资产减值准备两种不同学术观点对抗的集中体现,一种是“盈余管理工具论”,另一种则是“资产价值毁损观”。盈余管理工具论认为资产减值准备事实已普遍沦为上市公司用于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而“资产价值毁损观”则认为从整体上来看,资产减值准备还是真实地反应了企业所拥有资产的价值毁损结果,基本上代表了资产未来经济利益受经济因素影响的减值效应。依据“盈余管理工具论”,企业平时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只不过是其用来控制其报告利润的“蓄水池”,新准则的颁布实施则意味着这个“蓄水池”将被封用,此时不用则过期作废,这必然会强化部分上市公司改善本期报告利润的动机,因而与以往年度相比,会有更多的公司将以后无法再利用的长期减值于本年度转回;而依据“资产价值毁损观”,一般情况下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对资产价值的真实反映,因而新准则的颁布实施不会对2006年的资产减值计提产生太大的影响。两种学术观点的分歧导致了对新资产减值准则颁布实施的影响产生截然不同的预期,也为我们检验这两种观点提供了一个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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