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鉴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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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鉴别人事档案就是要按照相关原则和规定,甄别收集起来的人事档案,在取舍人事档案时,要以材料的真伪和价值作为重要依据,本文研究事业单位人事档案鉴别的部分工作内容,包括正确区分人事档案和非人事档案;判断材料信息是否真实。接着探究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鉴别工作。希望本文的观点能为关注此话题的研究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人事档案鉴别;不归档材料;纪律约束
鉴别人事材料会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鉴别结果是整理人事档案材料的前提和基础条件,能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性,也能精炼材料信息。人事档案产生于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实际生活,能为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提供可靠依据,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真实、动态、全面的,对职工来说,是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凭证。
一、事业单位人事档案鉴别的部分工作内容
(一)正确区分人事档案和非人事档案。进行人事档案鉴别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正确区分人事档案和非人事档案。以入党团材料为例,需要纳入人事档案范围的内容有入党团的志愿书、入党团的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团时的家庭和社会关系。除此之外,个人的政治历史调查材料都属于人事档案范围,而个人入党团时的小组或者是支部会议的讨论记录和审批通过书则属于党政档案范围内。再比如说奖励材料,属于人事档案范围的是授予先进、模范称号的决定,除此之外还有通知、批复、审批表、事迹材料。而属于党政档案范围的材料有请示报告、审批材料。另外还有一些物品应该由个人妥善保存,包括奖状、奖品、荣誉证书。就纪律检查材料而言,属于人事档案范围的有处分决定、复查、平反决定、本人检讨。另外还有一些材料属于案件材料范围内,包含人事档案范围、调查旁证材料、检举揭发材料、请示报告,另外还有来往信函。
(二)判断材料信息是否真实。正确判断是否为本人的人事材料,在整理和保存人事档案时,是把人员姓名作为重要特征。在整理和归档工作中,要切实避免出现因同名同姓而张冠李戴的不良情况,也不能由于一人多名而把材料分散管理。判断材料是否已经全部完成整理,判断是否有完备的手续。只有那些已经整理完毕的材料才能正式归入人事档案中。有些资料还需要进一步办理,也有些资料因问题悬而未决,这些资料就不能归入档案。完备的手续包括审查、批准、签署、盖章、落款,将这些手续办理完成才能正式将材料归入人事档案中,凡是手续不完备都需要补办。要合理判断材料是否精炼,有些材料内容完全相同,有些材料则不能准确说明问题,对于这些没有价值或者是价值不大的材料要有效剔除。判断材料是否是完整的,只有内容完整的材料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保证人事材料完整的关键就是要做好材料的鉴别工作。
二、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鉴别工作
(一)事业单位人事档案鉴别工作原则。人事档案的立卷单位是个人,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的现实和历史情况,由使用人员的工作活动构成,保管和利用也比较方便。为了实现方便保管,工作人员需要把这些人事档案分门别类,从而形成保管单位,实现条理化、规范化的管理。通常情况下,人事档案分为十种,分别是履历、自传、鉴定、考核、政治历史问题、参加党团组织、奖励和先进事迹、处分、取消处分、甄别、复查、反映职务职称工资、其他材料。在甄别人事档案的工作中,要把人事档案的内容和类别作为依据。展开鉴别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取之有据、舍之有理。取之有据就是说鉴别工作要把中央的有关规定作为依据,针对应归档但是未归档的材料要尽快补充归档,而有些则属于不应归档,归入人事档案,对于这些档案要彻底删除。舍之有理就是说决定剔除某些材料要有充足的理由,尤其是在需要销毁一些材料时,更要谨慎对待,整个处理过程不能武断草率。
(二)遵守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对于事业单位而言,鉴别人事档案信息的真实性意义重大,鉴别和归档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会对档案管理的工作质量产生非常深刻的影响。在鉴别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信息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原则审核收集到的档案材料,准确判断材料的真伪,同时也有效判断材料的保存价值。在鉴别和归档人事档案材料时,要遵守相关政策依据,这些政策依据有《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与归档的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归档制度》,相关政策依据为人事档案材料鉴别、规定工作提供思想和理论基础。作为专门从事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来说,要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并做到深刻体会,不仅要遵守相关规定,还要严格执行。在鉴别材料的工作中,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全面分析各种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资料,要真正做到具体、认真和细致。分析工作的进行要考虑到材料的形成时间、主要内容和可靠程度,另外还要考虑到材料的用途,严肃慎重对待材料的取舍工作。
(三)实现对不归档材料的妥善处理。针对不归档材料要妥善处理,在剔除不归档材料时,要运用科学的方法。首先,是材料的转出。主要针对非本人材料和不应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这些材料不能随便丢弃,也不能随便销毁,正确的做法是将其转入对应单位实现妥善保存和处理。在转出材料时,需要填写转递材料通知单。其次,是退回的材料。主要是针对手续不够完备的材料,也有可能是其中的一些內容还需要进一步核查,对此都应该提出具体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把这些材料退还给有关单位,在相关手续都补充办全之后才能将材料收回。再次,是材料的留存。在经过一系列的鉴之后,材料属于人事档案范围内,而且有保留和参考的价值,要对这部分的材料进行妥善的处理,之后再交由相关部门妥善保存,作为业务资料。最后,是销毁材料。主要是针对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在销毁这些材料时,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销毁材料之前应该仔细审查,也有逐份进行登记的必要,在经由主管领导审批之后,才能把这些材料正式销毁。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有效鉴别之后,才能保证人事档案材料达到信息准确的标准,高度满足头尾清楚、手续完备的需求。
(四)建立并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重视宣传人事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以明确,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包括借阅、转移和接收。积极展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教育工作,使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得到增强。人事档案资料严禁涂改,要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另外各级工作人员都应该遵守纪律,用严肃的态度对待每个人的人事档案,要保证填写的相关资料是高度准确的。加大建设人事档案队伍,严格落实人事档案工作相关责任制。事业单位应任用作风正派、有强烈责任心的中共党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在管理人事档案的工作中强调党性教育,强调纪律约束。保证档案工作人员在对待各项工作时能坚持原则,在完成各项工作时,做到公道正派,在遇到某些突发状况时,能勇于承担责任。积极举办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获得提高。
三、总结
综上所述,从事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者必须要意识到人事档案鉴别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鉴别工作应遵守人事档案鉴别工作原则,同时也要遵守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实现对不归档材料的妥善处理,建立并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过鉴别人事档案材料,使得人事档案材料具备头尾清楚的特征,也有完备的手续,保证人事材料内容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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