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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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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高净值资产人群数量不断攀升,发展个人信托业务前景广阔。本文通过梳理目前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的具体现状,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快更好地发展个人信托业务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个人信托;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个人信托业务,是一种指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信托业务,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权转让给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然后由信托公司按照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财产进行各项管理运用,最大限度上达到受益人预期的信托目的。目前,我国的信托业务多为法人信托,和发达国家相比,个人信托业务的开展相对有限,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民财富增多投资需求旺盛,发展个人信托业务具有广阔的前景。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提升和人民财富增长举世瞩目。相较于较快的财富积累,国内投资理财渠道依然有限,大多数投资者依赖于银行存款或者股票市场。人们更需要的是理性投资,保值增值的同时控制风险、逐步积累财富,发展个人信托则恰逢其时。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1.6万亿元,其中个人信托业务占据80%以上。从资金来源看,个人信托业务类型主要集中在资金信托,截至2020年1季度末,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7.68万亿,占比35.99%;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10.02万亿元,占比46.99%。个人信托业务除资产规模占比最大意外,其发展还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个人信托市场的法律法规环境逐渐完善
  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实施,随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信托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这些法律法规为规范信托机构运营和指导信托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具体操作规范,一改我国信托业法规不全、细则不明的旧况,使得信托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法可依。尽管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还不够明晰,但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了信托财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这一规定使得信托的财产隔离功能落到实处,有力地推动了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
  (二)信托公司经营能力不断提高
  截至2019年年底,信托公司的管理资产规模近万亿元,比2018年增长1.64倍;2019年我国有54家信托公司实现了利润总额137亿元,比2018年增长了两倍还要多,其中净利润超过了1亿元的信托公司占比达到55%。这些数据表明,在世界经济持续下滑和国内加大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境内的信托公司能够积极应对,以强大的实力和不断创新为不同层次的投资需求持续创造新的财富增长。
  (三)个人信托服务需求日益旺盛
  2017年,福布斯中国联合纽交所发布《2017中国大众富裕阶层理财趋势报告》中预计,中国大众富裕阶层到2017年底將接近2092万人,到2020年这个数量将突破3000万。大众富裕家庭是指,家庭可投资资产在100万美元左右的中国高端人群。其中,可投资资产包括现金、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各种金融理财产品,以及投资性房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产阶级”。对于这些高净值人群,在财富管理方面,防范风险、财富稳定增值保值、财富传承是他们的思考的重中之重。个人信托业务所具有的破产隔离、专家理财等特征刚好与之契合,个人信托业务也必将成为高净值人群的首选。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信托业产品类型相对单一
  目前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使我国个人资产理财领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可操控性,同时也给信托业带来了许多新的信托需求和挑战。虽然自2002年以来,平安信托等信托机构逐步开始发展国内家族信托业务,但发展缓慢,当前各大信托机构发布的个人信托产品类型较为单一,多为单一集合资金理财产品和集合理财产品,即通过设立信托投资基金来募集资金,然后将资金主要投放于银行存款、债券、同业拆借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少量涉及股票、基金等证券市场,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由商业银行托管,投资收益相对普通银行存款收益略高,但是和较高的门槛和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相对,是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的。
  (二)个人信托业务经营模式相对单一
  据麦肯锡统计,2012年中国个人信托业39%的收入来自渠道业务,49%的收入来自私人投资银行业务。到目前为止,信托机构与商业银行合作模式仍然是信托机构的获取个人信托业务的主要方式,但随着我国信托业务逐步向非信托金融机构开放,继续依赖商业银行必然导致个人信托客户的流失和个人信托业务开展的被动。开拓新的展业渠道,发掘更多的资金来源,成为信托机构发展个人信托业务的当务之急。
  (三)我国居民对个人信托业务了解不够充分
  个人信托主要服务与高净值人群,但随着小微金融的发展,信托投资的门槛也在不断降低,普通富裕阶层也将有望分享信托理财的红利。基于信托为私募理财的特征,普通百姓及小富阶层对于信托知之甚少,对于个人信托业务的投资模式、收益状况、风险水平、购买渠道更是了解不足,他们主要理财方式集中在购买住宅、定期存款、国债、股票等方面,理财信息来源也主要集中在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业务网点、宣传材料和财经网站。
  (四)信托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亟待加强
  从历年资产规模及营收状况来看,信托机构呈波动发展态势,这表明一些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有待加强。虽然信托公司只要按照信托契约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即使发生亏损,也无需向委托人赔偿损失。但如果出现大规模亏损,将大大地影响公司声誉,有碍未来信托产品的销售。尤其是在“刚性兑付”即将打破的行业背景下,信托公司声誉及理财能力将极大地影响公司业务来源,加强风险监控,确保投资业绩不会出现大幅波动甚至亏损,将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降低到最小。   三、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建议
  (一)加快转型步伐,继续发展家族信托业务
  从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程中,不难看出,信托业未来将面临转型,依赖国家投资和政策性项目将不长久,境内信托机构必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个人信托业务则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2014年4月初,中国银监会出台《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99号文”),在转型方向中明确提出“探索家族财富管理,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方案”,引导信托公司开始大力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政策出台后,信托机构积极响应,设立家族信托业务的机构从6加快速增加至34加,家族信托资产规模也由十几亿壮大到数百亿,受托资产类型从单一的资金信托扩展到保单、不动产、股权、收藏品等领域。但是相比离岸家族信托的发展数量和资产规模,国内家族信托的案例还是相对较少。
  (二)信托公司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某项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平台的发展。信托公司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自身美誉度,是吸引个人投资者、发展个人信托业务的必要前提。对信托机构来讲,提高专业投资能力最重要的是聚集一批奖惩明确的优秀人才,优化产品设计,强化项目筛选,完善投后管理,提高服务品质。个人信托业务的关键之处,在于既要为客户创造良好的收益率,又要尽可能降低风险,因此,加强信托产品的风险控制和投资者保护也是信托公司因该关注的重点。在个人信托产品研发设计中,合理的杠杆率、适宜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比例是减少此类产品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有效办法。此外,目前我国各大信托公司的股东均为相关政府机构或者大型国有企业,如果能纳入社会资本,则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有利于增强信托业的活力,有利于为推进个人信托业务广泛开展创造更宽松的条件。
  (三)发展多元化个人信托产品类型
  除继续发展资金信托,通过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为委托人实现财富的稳定增值外,信托机构可以多方面开拓个人信托业务的服务领域,比如:开展财富管理咨询业务,为高净值人群设计科学合理的理财方案、出具理财建议;设立执行遗嘱信托、管理遗产信托等,为委托人解决遗产纠纷,进行遗产管理和处分,完成财富传承;与保险机构合作,以保单为信托财产,帮助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金给付时领取保险金并进行管理,充分利用机构理财的规模优势,减轻受益人理财的压力。
  (四)建立多层次风险控制体系,完善内部风险控制
  從宏观层面来看,我国已逐步建立由银保监会、信托行业协会、信托机构内控部门组成的信托业监管框架。在授权和许可关联交易、控制重大风险、信息披露等方面,银保监会起引领作用;信托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则在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合规管理方面起到监督审查作用;信托机构内设风控部和合规部等相关机构,加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的管理,同时借助外部机构和专家,提高行业风险诊断和判断能力。改进信托公司内部风险控制,首先应该充分利用内部人力资源优势,优化制度建设,优化产品结构设计,严格资金管理,纳入第三方托管机构及担保机构以降低风险,同时项目组成员应对项目的投后管理及时跟进,定期进行风险评级,提交风险控制部系统部汇总并获得综合风险等级,报公司上一级确保公司重视和管理项目风险。
  (五)不断完善信托立法,加快与其他法律的衔接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公室》(法律)和《信托投资公司基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信托业发展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但在实践中,由于信托业涉及面广,尤其是个人信托业务的开展,涉及物权、婚姻、继承、捐赠、投资、咨询等居民个人生活及理财的方方面面,信托在这些领域的具体实现,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而目前个人信托业务领域,物权法、税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与相关信托法规的一致性和适用性,还有待相关方面加强解释宣传,为进一步大力发展个人信托业务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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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周明.中国信托市场运行机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成坤宇(1985-),女,汉族,陕西省彬县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区域金融、信托与租赁;高文静(1998-),女,汉族,陕西延安人,本科。研究方向:金融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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